学生营养餐日常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6-12 06:15:32

大兴小学学生营养餐日常管理制度

1.大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重大意义,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加强健康教育,使学生养成安全、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

3.将本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领导机构、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核定的实名制学生名单报教体局审查备案。

4.配备好后勤管理人员和生活教师,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管理服务和教育工作扎实到位。

5.合理安排用餐时间,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6.认真做好营养餐工作的检查与指导。学校领导坚持每天检查指导一次;全面检查食品质量、卫生安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食品配送分发等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和处理。

7.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界定享受对象,认真审核享受人数,建立健全学生实名制档案,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严禁虚报学生数,严防套取、冒领国家资金。

大兴小学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全体教师认真学好上述法律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按照有关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配备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严把食品安全关,预防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3.把食品安全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加强对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严禁学生购买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零食、饮料,以防不良疾病发生。

  4.学校食品存放库房必须保持环境整洁,消除蚊蝇、老鼠、蟑螂等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

  5.直接从事营养餐工作的学校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和业务培训,取得健康证后方可持证上岗参加工作。

  6.直接接触学生营养餐食品的学校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在工作期间,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准在储藏室内吸烟。

  7.学校要严把食品验收入库环节,确保无质量保证的食品不进入学校。

大兴小学学生营养餐责任追究制度

一、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相关责任人要做出书面检查,并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

1.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未张贴上墙、制度未分类专盒存放。

2.各项制度形同虚设,执行不力。

3.未配备食品专用储藏室,食堂操作间杂乱。

4.储藏室无防鼠、防蝇、防火、防盗、防破坏相关措施。

二、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或撤职等行政处分。

1.不按照规定确定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名单。

2.对因管理不善导致学生丢弃食品,造成恶劣影响的。

3.对学生浪费食品的行为处理不当,经媒体曝光,给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抹黑,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相关责任人员移交司法机关查处,追究刑事责任。

1.对挤占、挪用、截留、克扣、套取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造成一定影响的。

2.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账务管理上混乱、支付不合理等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对因保管不善、加工不规范等造成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等严重卫生事故的。

大兴小学学生营养餐工程留样管理制度

一、学校应有专人负责“营养餐”留样工作。

二、“营养餐”食品分隔留样。

3、留样食品必须放入留样柜,保证留样食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

四、留样登记册学期终交学校生活处存档备查。   

五、留样登记要真实填写留样食品的品类、名称和留样时间、销样时间。

六、每天对留样食品进行观察,保质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学校和相关部门反映,并如实填写留样变化情况。

学生营养餐日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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