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市人民政府办公

发布时间:2019-03-06 16:51:12

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副调研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贺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11.30

【实施日期】2006.11.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副调研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的工作分工和市政府办公室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副调研员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冼定同: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协助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市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市人民武装委员会、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等方面工作。

主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主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第三秘书科、行政财务科(后勤服务中心)工作。

杨远习: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协助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分管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公安局、司法局、人事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市政管理局、人防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法制办公室、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房产管理局(房改办公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震局等方面工作。

协助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分管和协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梧州安全局、梧州公路局等方面工作。

协助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联系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

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市人民政府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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