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典型为范 向先进看齐

发布时间:2018-09-10 14:10:48

以典型为范 向先进看齐

作者:王丹

来源:《实践·思想理论版》2016年第01

        潘志荣,一级检察官,多次被检察系统荣记二等功、三等功,2013年入选首批全区检察机关最美基层检察官,并先后被达茂旗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被包头市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官”“爱岗敬业之星”“创新创优之星,被包头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市级劳动模范,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评为自治区先进工作者”“内蒙古2015年度十佳法治人物

        潘志荣30年如一日,扎根边疆、贴近牧民,严谨履职、克己奉公,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一名基层检察官爱党爱民的政治品格、崇法尚德的坚定信念、爱岗敬业的职业操守、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化解难题的高超本领。他是优秀政法干警的代表,也是值得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先进典型。

        典型并不遥远,典型就在身边。潘志荣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基层检察官,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有的只是30年执着的坚守、默默的奉献和无悔的付出。他用公正司法维护了法律权威,他用真情付出赢得了百姓口碑

        潘志荣常说: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我就要对得起这身制服;既然牧民群众选择了我,我就要对得住他们的信任。

        作为人民检察官,潘志荣心中有党,胸怀大局,信念坚定。他始终牢记宗旨、对党忠诚,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思想上与党同心,在行动上与党同步。他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任务是为党工作。尽管体弱多病,但他一年有三分之二的时间工作在牧区,与牧民群众守望相助,情同手足。在长期的检察工作实践中,他严格公正司法,化解矛盾纠纷,自觉地担负起了坚守公平正义、维护民族团结、守护草原安宁的政治责任和崇高使命。

        作为人民检察官,潘志荣心中有责,敢于担当,恪尽职守。他怀着对检察事业的无限热爱,扎根边疆、勤勉工作,任劳任怨、默默奉献。为了更好地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权利、更好地为广大牧民服务,作为一名汉族检察官,他悉心钻研检察业务并用蒙汉双语开展工作,成为全区检察系统双语检察业务专家型人才。他牢记职责、事不避难,敢于顶着压力化解复杂矛盾,敢于冒着风险处理疑难案件。

以典型为范 向先进看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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