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试行办法【模板】

发布时间:2023-05-29 02:46:01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试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德育及管理工作,全面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具体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教党[2000]2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社教政[2000]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试行办法。
一、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的重要性
研究生辅导员是从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主体,肩负着培养学生健全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与心理素质,帮助研究生健康成长以及进行一系列日常管理等工作的重任。研究生辅导员的工作,直接影响到研究生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的形成以及整个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加强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可以弥补因编制限制造成的研究生专职辅导员人数不足的问题,充实研究生德育工作队伍,提高研究生德育工作整体水平。因此,我们必须从培养高素质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来认识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的重要性。
二、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选拔与聘任
(一)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不占学校编制,主要从高年级(二年级以上)的品学兼优的硕士生或博士生以及青年教师中选拔。具体选拔条件如下: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素质过硬,中共党员;
2.热爱思想政治工作,有一定的德育和管理工作经验;


3业务能力强,具有敬业精神,在学习、科研中成绩优良,并能保证有一定的时间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
4.身体素质好;
5.品学兼优的贫困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需经指导教师许可。
(二)各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人数配备,根据本学院研究生的总数,按照1:150比例选拔。
(三)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选拔程序是:
1.本人自愿申请、报名。
2.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组根据选拔条件进行审核。
3.各学院院务会议或党委会议讨论。
4.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经学校批准后由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四)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解聘程序是:
1.聘期届满或出现不适宜担任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情况时,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组报进行审核。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试行办法【模板】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