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投资业务流程

发布时间:2016-06-12

债权投资业务流程

1. 目标
通过规范债权投资业务流程,确保债权投资业务按规定程序和适当授权进行,实现预期目标;确保债权投资成本与投资收益业务会计核算真实、规范,防止差错和舞弊;保证债权投资业务符合国家会计准则和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集团公司管理的要求。 2. 风险
由于债权投资业务流程设计不合理或控制不当,可能导致投资决策失误或偏离目标要求,或上当受骗,出现舞弊和差错;可能导致高估或低估债权投资价值,投资收益不入账,或会计核算不规范、不真实;可能导致债权投资业务违反国家有关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法律制裁。

3. 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


3.1 提出、审定债权投资计划和方案 3.1.1 财会部门根据企业资金情况和年度预算,提出债权投资计划和方案。计划对企业债券进行投资的,财会部门还应就投资发行债券企业的财务信用状况和投资债券的风险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并提出具体评估意见。
3.1.2 财会部门将债权投资计划和风险评估意见等报总会计师或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报企业办公会审批核准。按规定应报集团公司核准的应报集团公司核准。 3.2 办理债权投资手续
3.2.1 财会部门依据批准的债权投资计划和方案,
列入企业年度资金预算,申请债权投资资金,经财会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具体办理债权投资事宜。
3.2.2 企业债权投资需要签订合同的,由财会部门起草合同文本,经法律部门/岗位审核、总会计师批准后,交授权人员签订。
3.2.3 财会人员依据审核的投资资金申请和投资合同,办理资金划付手续,并于债权投资购入当日以企业名义登记。 3.3 债权投资管理
3.3.1 财会部门的出纳人员负责保管债权投资的各类债权凭证,或存放于银行、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

并由两位非债权投资核算人员分别保管领取债权凭证的密码和钥匙。
3.3.2 存取债权凭证必须由两位保管人员经财会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共同完成,填写存取记录,经手人3.3.3 3.4 3.4.1 3.4.2 3.4.3 3.4.4 3.5 3.5.1 签字。
财会部门应建立债权投资台账,并定期与被投资单位核对。 债权投资的核算
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由出纳或两位保管人员,与债权核算岗位人员共同完成债权凭证清查盘点工作,填写债权凭证盘点明细表,逐一与债权投资台账、明细账核对,同时债权核算岗位人员核对债权投资总账和明细账。
财会部门按照集团公司有关会计核算规定,完成债权投资成本、收益、溢价或折价的核算。会计人员依据相关合同、文件等资料,编制会计凭证,经授权会计主管复核后登记入账。
年末财会部门根据债券市场情况对债权投资跌价准备提出减值方案,经授权会计主管复核,财会部门负责人审核,总会计师审定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核备案。
企业收到集团公司同意备案的回复并经中介机构审计确认后,即可进行账务处理。 债权转让与兑付
企业债权(券)投资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兑付或转让的,应由财会部门提出提前兑付或转让方


案,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报总会计师审核。金额重大的应报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办公会审批后财会部门方可办理。
3.5.2 债券投资到期时,财会部门办理到期债券兑付手续,并正确核算债权本金和利息,经授权会计主管复核后作入账处理。




债权投资业务流程表
业务流程及控制点
权重
控制风险说明
不相容职务/岗位
授权及要求
3.1 提出、审定债权投资计划和方案 16 3.1.1 财会部门根据企业资金情况和年度6 预算,提出债权投资计划和方案。计 划对企业债券进行投资的,财会部门 还应就投资发行债券企业的财务信用 状况和投资债券的风险情况进行认真 的分析和评估,并提出具体评估意见。

3.1.2 财会部门将债权投资计划和风险评10 估意见等报总会计师或企业主要负 责人审批,报企业办公会审批核准。 按规定应报集团公司核准的应报集 团公司核准。

3.2 办理债权投资手续 20 3.2.1 财会部门依据批准的债权投资计划和5 方案,列入企业年度资金预算,申请 债权投资资金,经财会部门负责人审 核后具体办理债权投资事宜。

3.2.2 企业债权投资需要签订合同的,由财10 会部门起草合同文本,经法律部门/ 岗位审核、总会计师批准后,交授权
总体要求:
计划编制与审核、审批企业应当制定债权投资管理配套办 分离。 法,明确债权投资业务所涉及部门/ 岗位的工作职责和权限,明确债权 投资的决策程序及审批权限,明确 重大或特殊业务的处理审批权限, 明确违反本业务流程或决策程序应防范投资违规操作,授权不当或不 承担的责任等。 明导致的投资决策失误风险。 3.1.2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大于 5000万元投资方案;副总经理审批 大于500万元小于5000万元(含) 投资方案;集团公司职能部门主任 审批小于500万元(含)投资方案; 直属企业经理(厂长)办公会初步 审批方案并批准上报集团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资金管理暂行防范预算外资金支出,导致企业资资金申请与审核分离。 办法》中国石化[2001]财字57号)金风险。 “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事业单位的 所有资金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资金 预算管理,年度资金预算实行逐级防范合同权利义务条款不适当,授合同起草与审核、审批报批制度”“资金支出预算包括归权不当或不明导致投资决策失误、分离。 还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固定投资权益侵害和法律风险。 资产投资(基建和技改)股权投资

人员签订。
3.2.3 财会人员依据审核的投资资金申请和投资合同,办理资金划付手续,并于债权投资购入当日以企业名义登记。

3.3 债权投资管理
3.3.1 财会部门的出纳人员负责保管债权投资的各类债权凭证,或存放于银行、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并由两位非债权投资核算人员分别保管领取债权凭证的密码和钥匙。
3.3.2 存取债权凭证必须由两位保管人员经财会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共同完成,填写存取记录,经手人签字。
3.3.3 财会部门应建立债权投资台账,并定期与被投资单位核对。
3.4 债权投资的核算
3.4.1 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由出纳或两位保管人员,与债权核算岗位人员共同完成债权凭证清查盘点工作,填写债权凭证盘点明细表,逐一与债权投资台账、明细账核对,同时债权核算岗位人员核对债权投资总账和明细账。
3.4.2 财会部门按照集团公司有关会计核算规定,完成债权投资成本、收益、溢价或折价的核算。会计人员依据相关合同、文件等资料,编制会计凭证,经授权会计主管复核后登记入账。
3.4.3 年末财会部门根据债券市场情况对债权投资跌价准备提出减值方案,经授 5 24 8 8 8 24 6 6 6

防范债权投资凭证密码单人管理导致会计差错、舞弊和投资损失风险。

防范授权不当或不明导致会计差错、舞弊和投资损失风险。

防范债权投资不实导致会计差错、舞弊和投资损失风险。

防范不履行规定的资产清查程序导致会计差错、舞弊和投资损失风险。

防范债权投资核算不及时、不完整、不真实导致的财务信息失真风险。

防范债权(券)投资账面价值未能真实反映,导致企业资产不实。



保管债券凭证与保管债权密码、核算分离。

盘点核对与核算分离。

债权投资兑付岗位与保管、存取审批、核算分离。
会计凭证编制与复核分离。 等各个项目需要支出的资金”

《关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集中统一运作资金的有关规定》(中国石化财[2004]457号)规定:集团公司集中资金的种类包括:1)全资企业的税后利润;2)控股企业应分配国有股红利。

3.2.1直属企业经理(厂长)办公会初步审批年度资金预算方案并批准上报集团公司;集团公司职能部门主任审批。
3.2.2直属企业主管副经理(副厂长)/总师批准合同文本。

3.4.3直属企业经理总会计师审批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方案,批准上报
权会计主管复核,财会部门负责人审核,总会计师审定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核备案。
3.4.4 企业收到集团公司同意备案的回复并经中介机构审计确认后,即可进行账务处理。
3.5 债权转让与兑付
3.5.1 企业债权(券)投资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兑付或转让的,应由财会部门提出提前兑付或转让方案,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报总会计师审核。金额重大的应报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办公会审批后财会部门方可办理。
3.5.2 债券投资到期时,财会部门办理到期债券兑付手续,并正确核算债权本金和利息,经授权会计主管复核后作入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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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授权不当或不明导致的投资决策风险。

防范债权投资核算不及时、不完整、不真实导致的财务信息失真风险。
集团公司。
方案应说明原因及对利益的影响

附:债权投资相关配套管理办法
1《集团公司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石化[2001]财字57 2《关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集中统一运作资金的有关规定》
(中国石化财资[200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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