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1-06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型病毒)防控工作,确保来院人员、全体干警、工作人员及家属生命健康安全,确保本院保持良好工作秩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把人民群众、全体干警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控总体要求,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晰、措施有力”,坚决打好“新型病毒”疫情防控战。
二、组织机构
成立XXXX区人民法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新型病毒”疫情防控的全面领导工作。
组长:XX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XX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 XX党组成员、副院长 XX党组成员机关委员会书记 XX党组成员
XX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XX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XX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负责“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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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病毒”疫情防控日常工作,政治部(督察室)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主任:XX 成员:XX 三、工作措施
为保证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各分管领导按照工作安排,指导、督促各相关部门开展以下防控工作:
(一)建立筛查和日报告制度。以部门为单位,由部门主要负责人于每日1200前通过微信群统计上报本部门干警与五类人员(湖北返乡人员、湖北投亲访友人员、湖北旅行史人员、湖北经停人员,与上述人员有密切基础人员)接触相关情况。由值班人员每天下午六点前向区疫情防控指挥XX、区委值班室XX,中院值班室XX准时报送。同时,在每天下午三点半前,值班人员将全院“五类人员”排查情况表经院主要领导签字后盖章,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XX@XX.com,联络人:XX,电话:XX
(二)增设每日上班体温检测环节。23日起,每个工作日730后,在设置院机关大门口体温检测点,由法警大队安排工作人员对全体干警、工作人员和来院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的人员(超过37.3℃)立即进行劝离,做好登记工作,通报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暂停各类人员聚集型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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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原则,暂停各类人员聚集型活动,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等,原定各种会议延期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四)适当调整诉讼活动安排。210前,诉讼服务中心和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各审判业务部门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对开庭等活动原则上推迟”的要求,协调有关单位和人员,适当调整诉讼活动排期,能推迟的尽量推迟,能延期的尽量延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要认真贯彻实施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依法严惩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各类犯罪,依法严惩利用疫情危害公共安全和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严惩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行为,严惩借机造谣传谣、暴力伤医等涉及疫情相关案件,对相关案件要快立、快审、快判,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
(五)食堂供餐实行“三个暂停”。春节上班后,食堂供餐实行“三个暂停”,即暂停供应早餐、午餐、晚餐。
(六)配发防护用品。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购置体温检测仪、口罩等必要防护用品,全体干警及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
(七)统一组织消毒灭菌。综合办公室安排保洁人员对信访接待大厅、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服务大厅、审判庭、楼道、大院等卫生间、楼梯走廊、收发室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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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菌工作,确保办公办案场所卫生安全。
(八)自觉做好个人防疫。全院干警及家属应自觉减少外出,杜绝集体聚会、聚餐等活动,保持勤洗手、少走动、室内通风等良好习惯,如有体温异常、身体不适等症状,应及时就诊、上报。
(九)加强外来人员疏导。法警大队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对安检室、诉讼服务中心等场所的人群流量加强控制疏导,避免出现人群长时间聚集状况。并对关闭诉讼服务大厅及信访接待中心事项作出疏导解释,维护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全院干警、工作人员要深刻认识“新型病毒”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一项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加强属地化管理,守好自已的门、管好自已的人。
二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全院干警、工作人员要增强风险意识和纪律意识,不信谣,不传谣,站在为人民群众负责,为法院负责、为同事负责、为自己和家庭负责的高度,积极配合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三要加强舆论引导。要及时宣传防控知识,解读有关政策,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和社会信心,营造每名干警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良好氛围,养成保持清洁、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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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要严格落实报告和通报制度。各部门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组织好本部门信息汇总工作,并及时上报。对未报、迟报、漏报、瞒报的部门和个人,将严肃进行批评教育或采取其他问责措施。XX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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