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整合城乡居民医保走内涵式发展路径探索

发布时间:2020-08-04 08:00:04

广元市整合城乡居民医保走内涵式发展路径探索

【摘 要】【摘要】2017年是广元市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开局之年,在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需求的前提下,医保基金累计结余和可支持月数均比整合前有所增加,参保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多,开局之年实现开门红。医保经办机构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谆谆教诲,将打造自身过硬的经办队伍作为推进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的可靠力量和解决人手不足的治本之道,走内涵发展之路。

【期刊名称】中国医疗保险

【年(),期】2018(000)002

【总页数】4

【关键词】【关键词】城乡居民医保整合;成效;经办队伍建设;治本之道

广元市位于川、陕、甘结合部,是川陕革命老区、秦巴连片贫困地区、边远山区以及地震重灾区。广元以农业为主,全市辖四县三区,四县均为国家级贫困县。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亿元,但全年支出达到近250亿元,其中民生支出162.5亿元,占比65%,医疗消费支出31.65亿元,人均医疗支出1021元。在这样一个人均收入少、地方政府投入少的地方推行医疗保险新政,确实困难重重。但广元市自201711日起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取得良好成效,在开局之年实现开门红。

1 基本情况

2016年以前,广元市按人群分类建立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等医疗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由人社部门管理,新农合由卫计部门管理。20171月,广元市正式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原卫计部门管理的新农合整合到人社部门,建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分为两档,第一档缴费150/·人,第二档240/·人,各级财政补助均为450元,第一档和第二档之间住院报销比例相差5-10个百分点。

2 主要举措

2.1 出台整合政策

2016年底,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方案的通知》,市编办印发了《广元市整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等有关事项的通知》。201728日,广元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广元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文件同步明确建立广元市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和医疗保险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同年,310日,市人社局、财政局、卫计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广元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随后相关部门又陆续印发了相关经办规程。

广元市整合城乡居民医保走内涵式发展路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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