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4-08-11 23:14:05

沈阳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指南

社会保障卡使用说明

一、社会保障卡及功能

沈阳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严格遵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文件要求制作的芯片卡。由市人社局联合中国工商银行和盛京银行共同发放中国工商银行为全部退休参保人员和中央及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参保人员的开户银行;盛京银行为市及市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参保人员的开户银行,灵活就业参保缴费人员可自主选择中国工商银行或盛京银行作为

社保卡具有两大功能: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

1.社保卡具有原医保卡的所有功能,序列号是原医保卡的个人编号。社保功能启用后,原医保卡的个人账户等相关信息直接转入社保卡,其使用方法与原医保卡相同。同时,实现了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失业保险金发放、灵活就业参保缴费人员的社会保险代扣代缴功能。

2.社保卡具有银行借记卡的所有功能,包括存取款、转账结算、刷卡消费、公用事业缴费、自助服务等。可在中国工商银行或盛京银行的服务网点和自助缴费机办理个人金融业务;在具有银联标识的ATM和商户POS机上使用。社保卡的金融功能免收年费及小额账户管理费。

二、社保卡的申领方式

社保卡管理中心设立在市、区(县)医保局。

1.基本医疗保险新参加人员:用人单位的在职和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申领和发放;无缴费主体的用人单位职工由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区社保卡管理中心申领;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登记单到所在区社保卡管理中心申领。

2.已经领取医疗保险卡的参保人员:其中单位参保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代办换发社保卡业务;灵活就业人员首先更换已开能短信服务的群体,未开通短信服务的群体将通过媒体、社区通知等方式告知其换发方式。

3.尚未办理社保卡或者开户行为盛京银行的参保人员,办理在职转退休业务时,须同步申请或更换中国工商银行标识的社保卡(免费)。

三、社保卡的启用

1.社保功能的启用方法

⑴灵活就业及挂失换发社保卡的人员,领卡时即启用社保功能;

⑵已设置医疗保险卡密码的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以原医疗保险卡密码启用社保功能。新卡启用后仍沿用原密码;

⑶未设置医疗保险卡密码的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以原医疗保险卡启用新卡的社保功能;

⑷所有医保参保人员(含新参保):①在定点医院使用新卡时即启用社保功能;②启用金融功能同步启用;③医保局现场启用。社保卡启用后,原医疗保险卡自动终止使用。

2.金融功能的启用方法

按照银行管理要求,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社保卡,到社保卡开户银行办理金融功能启用。参保单位可与银行预约上门启用服务。

参保人员须在启用金融功能后,方可通过本卡领取养老金、失业金,办理社会保险的代扣代缴业务。

四、社保卡挂失和补办

社保卡丢失后应及时进行口头挂失,然后按要求进行书面挂失。

1.社保卡的挂失

口头挂失:持卡人拨打医保24小时自助语音电话96856,可同步办理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的口头挂失。口头挂失有效期为15天。口头挂失有效期内仍需办理书面挂失手续,如不办理,口头挂失将在15日后自动解除。

书面挂失:

⑴参保人员社保卡丢失确认无法找回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就近医保局挂失窗口办理书面挂失,并打印《沈阳市社会保障卡补换申领单》。

⑵由本人持《沈阳市社会保障卡补换申领单》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立即到社保卡开户银行,按银行规定办理金融功能书面挂失。

⑶社保卡书面挂失后不能办理解除挂失业务,原卡终止使用。

温馨提示:

⑴如代办人办理的,还须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

⑵有效身份证件范围: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户口簿、港澳台居民往来通行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⑶在口头挂失有效期内找回社保卡并需使用的,须由本人先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就近医保局挂失窗口办理口头挂失解挂业务,再到社保卡开户银行办理口头挂失解挂业务。

2.社保卡的补办

在银行书面挂失10日后,应持加盖银行业务章的《沈阳市社会保障卡补换申领单》和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办理挂失的医保局取卡窗口领取社保卡。加急取卡办理住院的,还需提供定点医院的入院通知书复印件,或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或门诊病历、急诊病历写明“收治住院”字样;加急取卡办理特病就诊的,还需提供特病证原件,于银行书面挂失的3个工作日后取卡。取卡后社保功能自动启用,金融功能需到社保卡开户银行启用。

五、社保卡的更换方式

社保卡非人为原因损坏或持盛京银行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时,需要办理社保卡更换业务。人为原因损坏或变更卡面信息需换卡的,参照书面挂失补办流程办理社保卡更换业务。

1.非人为原因损坏换卡

⑴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原社保卡,到社保卡管理中心填写沈阳市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挂失及换卡申请单》,社保卡管理中心受理申请后,为持卡人打印《沈阳市社会保障卡补换申领单》并加盖业务章,同时由社保卡管理中心回收旧卡。持卡人3个工作日后,持《沈阳市社会保障卡补换申领单》到社保卡管理中心领取社保卡。

⑵取卡后,须本人持社保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沈阳市社保卡补换领取单》,到社保卡开户银行启用金融功能,同时可申请社保卡开户银行的金融账户余额从旧卡转移到新卡上。

2.开户银行为盛京银行的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时换卡

社保卡开户银行为盛京银行的参保人员办理养老在职转退休业务时,须更换开户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的社保卡。

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在所在区养老保险分局办理养老在职转退休申请时,打印《沈阳市社保卡领取凭证》,办理完养老在职转退休手续后到指定医保经办机构领取开户行为中国工商银行的社保卡。其中单位参保人员需由单位社保经办员统一代办,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办理或委托他人代办。

为了保证养老金领取,请及时启用社保卡金融功能。

六、社保卡的密码设置

1.密码的设置方式

密码设置以个人自愿为原则,持卡人可根据需要选择是否设置密码。密码为6位数字,但不能设置为“000000”。设置方式如下:

⑴定点药店设置。在定点药店的收费终端上,通过外接小键盘设置或修改密码;

⑵触摸屏设置。通过在医保局、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药店设置的触摸屏,按照系统提示设置或修改密码;

⑶医保局窗口设置。市医保局或医保分局指定窗口设置。

2.密码的使用方法

对于已经设置密码的社保卡,在定点药店购药时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才能进行消费。无论社保卡是否设置密码,在定点医院使用时都无需输入密码。

连续5次输入错误密码,社保卡将被封锁。参保人员应到医保局窗口办理密码取消后,再重新设置密码。

七、如何查询社保卡信息

1.自助语音电话查询:医保局电话96856,中国工商银行电话95588,盛京银行电话96666

2.网站查询:养老局网址www.ylbxglzx.cn,医保局网址www.syyb.gov.cn

3.自助服务终端机查询:可在社保经办机构的触摸屏查询社保信息,在银行带有银联标识的ATM和社保卡开户行自助设备查询银行卡信息;

4.经办机构窗口查询:可在养老局、医保局及社保卡开户银行网点窗口查询对应信息;

5.手机短信查询:可发送短信查询养老信息(即编辑AS+身份证号码发送至1062665555)。

八、社保卡的注意事项

社保卡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伪造,应妥善保管,不得弯折、压皱、高温、水浸,避免靠近手机、磁铁等具有强磁场的物品存放。

医疗保险卡及就医手册管理

九、医疗保险卡的挂失

口头挂失:持卡人拨打医保24小时自助语音电话96856。口头挂失有效期为15天。口头挂失有效期内仍需办理书面挂失手续,如不办理,口头挂失将在15日后自动解除。

书面挂失: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卡丢失确认无法找回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就近医保局挂失窗口办理书面挂失,并打印《补发医疗保险IC卡通知单》。医疗保险卡书面挂失当日找回原卡的,可持相关证件办理解除挂失业务,解除挂失后原卡继续使用;超过书面挂失办理日的医疗保险卡不能解除书面挂失。

温馨提示:

1.如代办人办理的,还须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

2.有效身份证件范围: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户口簿、港澳台居民往来通行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3.在口头挂失有效期内找回医疗保险卡并需使用的,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就近医保局挂失窗口办理口头挂失解挂业务。

4.居民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卡挂失后,仍发放医疗保险卡。

十、医疗保险卡的补办

医保卡(仅限城镇居民):参保居民办理书面挂失10日后,应持《补发医疗保险IC卡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取医保卡。加急取卡办理住院的,还需提供定点医院的入院通知书复印件,或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或门诊病历、急诊病历写明“收治住院”字样;加急取卡办理特病就诊的,还需提供特病证原件,于加急申请3个工作日后取卡。

十一、医疗保险卡的密码设置

医疗保险卡密码设置方式和密码使用方法与社保卡一致,请参照社保卡密码设置方式和密码使用方法。

十二、就医手册使用说明

参保人员就医手册因丢失、损坏或无法继续填写时,可办理就医手册的补换。参保人员需持两张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到就近的医保局补办就医手册。

学生和学龄前儿童没有身份证,用户口簿复印件代替。学龄前儿童的就医手册可不粘贴照片。

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的规定,市医保局为参保人员提供全面规范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服务。

十三、查询方式

1.利用自助语音服务电话96856,提供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服务;

2.利用医保网站查询服务平台,提供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服务;

3.利用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及自助查询系统,提供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服务;

4.建立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邮寄制度,根据参保人员需求邮寄上年度个人权益记录。

十四、提供的资料

1.参保人员查询本人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本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或所属区、县(市)分局办理。

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持书面委托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2.用人单位查询本单位参保缴费信息,应由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或所属区、县(市)分局办理。

业务经办区域划分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皇姑区崇山中路103

咨询电话:12333 62161771

单位参保业务:在皇姑、大东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皇姑、大东区的人员。

沈河分局:沈河区西顺城街96

咨询电话:62421703

单位参保业务:在沈河、北站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沈河区的人员。

东陵分局:浑南新区银卡东路6

咨询电话:23770016

单位参保业务:在东陵、浑南新区、南湖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东陵、浑南新区的人员。

铁西分局:铁西区重工街12

咨询电话:62324578

单位参保业务:在铁西、于洪、张士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铁西、于洪区的人员。

和平分局:和平区北二路69

咨询电话:64662201

单位参保业务:在和平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和平区的人员。

沈北分局:沈北新区金星街44

咨询电话:89862600

单位参保业务:在沈北新区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沈北新区的人员。

沈北分局蒲河办理部: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人和街126-14

咨询电话:88043875

单位参保业务:蒲河新城、棋盘山、农业高新区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及道义地区、虎石台地区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蒲河新城、棋盘山、农业高新区、道义地区及虎石台地区的人员。

苏家屯分局:苏家屯区雪松路52

咨询电话:29829907

单位参保业务:在苏家屯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苏家屯区的人员。

康平分局:康平县政法路人社局院内

咨询电话:87322456

单位参保业务:在康平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康平县的人员。

法库分局:法库县法库镇南外环路38

咨询电话:87102015

单位参保业务:在法库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法库县的人员。

辽中分局:辽中县东环街52

咨询电话:87820081

单位参保业务:在辽中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辽中县的人员。

新民分局:新民市辽河大街115

咨询电话:27615258

单位参保业务:在新民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新民市的人员。

注:上述内容如遇政策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

沈阳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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