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库款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发布时间:2016-05-25 09:56:14

财政部关于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库款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国务院关于编制2016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1565号)、《财政部关于2016年地方财政库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库〔201613号)等有关规定,为切实加强地方财政库款管理,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和措施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库款管理工作

2016年全国库款管理工作任务更加艰巨,各级财政部门必须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管理。一季度全国经济虽然稳中向好因素增多,但基础还不够牢固,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必须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压减库款规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2016年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大规模发行,一定程度上拉高了库款规模,使库款管理的复杂性加大。国务院对库款管理工作高度重视,2016年以来几次要求财政部门认真分析研判,采取督办和制度性措施强化地方库款管理,不能一方面地方喊缺钱,另一方面又支不出去。总体看,各地区能够按照国务院要求积极采取落实措施,大部分地区工作成效明显。但也有部分地区,仍存在预算下达不够及时、预算执行进度偏慢、政府置换债券资金支拨不够及时等问题,导致库款规模偏大、库款保障水平偏高,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形成支出,难以发挥政策效益。为此,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库款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针对本地区管理薄弱环节,逐项研究提出工作措施,合理压降库款规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服务于稳增长、促发展大局。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库款管理的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预算编制管理是库款管理的源头。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到位率,加快预算下达进度。在严格执行《预算法》关于预算资金下达时限要求的基础上,尽可能将下达时间前移,为基层财政和预算单位加快支出腾出时间。已经收到转移支付资金的地方和部门,要尽快分解落实。继续推进财政中期规划管理,提前做好项目储备,避免“钱等项目”,造成资金沉淀。

(二)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预算执行管理是库款管理的基础。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内部预算管理部门、国库管理部门等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预算执行管理。要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加强分单位、分项目的统计分析和重点督导,建立健全对预算单位的用款计划考核、预算执行进度考核通报等制度,强化结余结转与预算安排挂钩等机制,促进预算单位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三)加快结余结转资金清理收回和统筹使用。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等有关规定,及时分类清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和部门预算等结余结转资金。要重点加强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和财政清理收回存量资金的安排使用,避免形成“二次沉淀”。尽快研究完善总预算会计管理,及时核算确认结余结转资金消化情况,按季度或半年对结余结转资金消化情况进行考核分析,有针对性加快结余结转资金消化进度,确保落实结余资金两年内消化完毕的工作要求。

(四)切实加强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置换工作。各地区要按照财库〔201613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提前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的前期准备工作,对于已入库的公开发行置换债券资金,原则上要在一个月内完成置换。省级财政部门要尽快向市县财政部门转贷资金,并切实采取措施,督促市县财政部门加快置换债券资金的支拨,防止资金长期滞留国库。

(五)加强库款统计分析和形势预判。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库款月报工作机制,加强对本地区库款运行的监测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库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建议加以解决。要结合对本地区宏观经济运行、财政预算收支、存量债务规模变化等形势,加强对未来一段时期库款运行态势的预判,及时制定应对预案。库款规模和保障水平过高的地区,要结合分析预判,及时提出综合性管理措施;库款规模和保障水平过低的地区,要制定风险预案切实防范库款支付风险。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库款管理的措施

(一)健全完善地方财政库款考核通报机制。财政部将按月对地方财政库款情况进行考核;不定期对考核排名靠前的地区通报表扬,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地区通报批评。考核指标包括库款余额同比变动、库款余额相对水平、库款保障水平、公开发行置换债券资金置换完成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同比增幅等方面,自20166月份开始,省级财政部门要随库款月报编报上月库款考核信息表(《2016年地方财政库款考核排名办法》和地方财政库款考核情况表见附件)。

(二)建立地方财政库款约谈机制。财政部将根据地方库款规模变化和考核情况,不定期约谈考核排名最后的6个地区,并将约谈情况予以通报;被约谈地区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在约谈之后2个月内,以省级财政部门正式文件形式,向财政部报告采取的措施和整改成效。

(三)强化转移支付资金调度与地方库款规模挂钩机制。财政部对于库款考核排名靠前的地区将适当加快转移支付资金拨付进度和频率;对于排名靠后的地区将适当缓调资金;对于被约谈的地区将暂缓1个月的转移支付资金调度。省级财政国库部门要加强对全省库款的统筹管理,研究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库款调度机制。

(四)建立稳增长重大项目落实情况动态监测管理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特别是要会同有关方面加强稳增长重大政策项目组织落实,尽快形成实际支出。财政部将在已建立地方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基础上,动态跟踪稳增长重大政策项目落实等情况,对执行进度较慢的项目、未按规定及时分解下达或者闲置沉淀的专项资金,将采取收回资金、调整用途等方式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五)建立健全库款管理责任制。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库款管理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各级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作为库款管理第一责任人,切实抓好本级财政各项库款管理工作;国库管理部门、预算管理部门、债务管理部门等方面要分工负责,逐项抓好落实,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切实将国务院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对宏观调控和稳增长政策落实的促进作用。

附件:12016年地方财政库款考核排名办法

22016年月份地方财政库款考核情况表

财政部

2016511

附件1

2016年地方财政库款考核排名办法

为进一步督促地方加强库款管理,财政部将采用以下5项指标,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库款情况按月进行考核。有关考核指标和得分计算方法如下:

一、地方库款管理考核指标

(一)库款余额同比变动。库款余额同比变动指标,是指月末库款余额较上年同期的变动幅度。其中,库款余额统计口径为库款净额与同期国库现金管理余额之和。非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地区自行开展的国库资金定期存款等余额,以及试点地区在开始试点之前自行开展的国库资金定期存款等余额,要一并计入现金管理余额统计范围。该指标权重25%

(二)库款余额相对水平。库款余额相对水平指标,是指月末库款余额/本年度月均库款流出的倍数。月末库款余额口径同上款规定。该指标权重25%

(三)库款保障水平。库款保障水平指标,是指月末库款净额/本年度月均库款流出的倍数。其中,库款净额是指国家金库中的财政存款金额;本年度月均库款流出,是指截至考核月末的年度内月均库款流出规模。该指标权重20%

(四)公开发行置换债券资金置换完成率。公开发行置换债券资金置换完成率指标,是指截至考核月末的年度内累计置换出国库的公开发行置换债券资金金额/截至考核月末的年度内累计公开发行入库的置换债券资金金额与上年结转的置换债券资金金额之和。该指标权重2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同比增幅。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同比增幅指标,是指截至考核月末,地方财政本年累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上年同期的变动幅度,数据口径与同期预算执行数据一致。该指标权重10%

二、计分方法与考核排名

(一)单项排名。5项指标分别进行排名,具体为:库款余额同比变动指标按照下降幅度由大到小排名;库款余额相对水平指标按照由低到高排名;库款保障水平指标按照由低到高排名;公开发行置换债券资金置换完成率指标按照由高到低排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同比增幅指标按照由高到低排名。

(二)单项得分。单项指标排名第1位的计100分,排序每靠后一位减少2分。如排名出现并列情况,后续地区仍按照自然顺序排名计分,不跳跃排名和计分。库款保障水平低于08倍(含08倍)的地区,库款保障水平指标并列为第1位,得100分。

(三)综合得分。各地区库款考核综合得分为:综合得分=库款余额同比变动指标得分×25%+库款余额相对水平指标得分×25%+库款保障水平指标得分×20%+公开发行置换债券资金置换完成率指标得分×2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同比增幅指标得分×10%

(四)考核排名。库款考核工作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

三、数据统计报送

20166月份开始,省级财政部门需按月汇总统计库款情况考核相关数据,填写《2016年_月份地方财政库款考核情况表》,随当月库款月报一并报送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要对所上报数据的真实性严格把关,对数据差错较多的地区财政部将通报批评。

附件2

2016年_月份地方财政库款考核情况表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一、考核指标(﹪、倍)

1

库款余额同比变动

1[67-89]/89

2

库款余额相对水平

 2=(67/10

3

库款保障水平

 36/10

4

公开发行置换债券资金置换完成率

 411/1213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同比增幅

 

二、相关数据(万元)

6

本月末库款净额

 

7

本月末国库现金管理金额(含自行开展的国库资金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余额)

 

8

上年同期库款净额

 

9

上年同期国库现金管理金额(含自行开展的国库资金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余额)

 

10

截至本月末的年度内月均库款流出金额

 

11

截至本月末的年度内累计置换出库的置换债券金额

 

12

截至本月末的年度内累计公开发行的地方政府置换债券金额

 

13

2015年结转(当年已发行入库但未完成置换)的置换债券金额

 

来源: http://www.fae.cn/fg/detail2020844.html

财政部关于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库款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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