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8-06-30 05:38:50

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的规定

医疗安全是医患双方工作的责任,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不仅充分体现了患者的权利,也解释了医院一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诊疗过程中患者参与医疗安全有助于及时发现不良因素、可有效的避免医疗缺陷、保证医疗安全,增加医疗透明度,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为此,我院制度以下规定:

一、实施任何诊疗活动前,医务人员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取得患者或家属的确认;其中特殊检查(治疗)、创伤性诊疗活动前需知情同意签证确认,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实施操作等医疗行为的顺利进行。

二、引导患者在就诊时应提供真实病情和真实信息,并向患者宣传提供真实病情和有关信息对保障诊疗服务质量与安全的重要性。

三、针对患者的疾病和诊疗信息,为患者和家属提供相关的疾病和健康知识的教育,协助患方对诊疗方案的理解与选择。

四、主动邀请和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尤其是患者在接受介入、有创操作、ECT,治疗前告知其风险。

五、需要使用色板或耗材的,为患者提高设备和材料的相关信息。让患者对操作有所了解,以一确认设备及耗材和患者身份具有唯一对应性,以及和相应费用的对应性。

六、药物治疗时,告知患者用药目的与可能的不良反应,鼓励患者主动获取安全用药知识,充分体现患者的知情权,并邀请患者参与用药时的查对。

七、护士在进行护理和心理服务时,应告知患者护理操作的目的、操作的步骤、以及如何配合及配合治疗的重要性。

八、对儿童、老年、行动不便和残疾患者,用语言提醒、搀扶、请人帮助和警示标识等办法邀请患方主动参与防止患者跌倒事件的发生。

九、定期向患者举行一连健康教育讲座,宣传参与医疗安全活动。

十、医院设立投诉科,建立投诉机制,向患者公开本院接待患者投诉的主管部门、投诉的方式及途径。

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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