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轮岗锻炼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4-30 16:26:48

跨单位轮岗锻炼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有效拓展人才培养渠道,增强人员必要岗位经历锻炼,确保轮岗锻炼规范有序开展,现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1、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优秀管理和技术业务人员;

2、对照专业条线典型成长路径,缺乏必要岗位经历的人员;

3、因业务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需深入了解相关业务的人员。

二、轮岗锻炼方式与时间

1、方式

轮岗锻炼视实施目的及业务特点不同,可采用挂职、岗位实习等形式;轮岗方式应兼顾实施效果和原有日常业务有序开展,可采取全脱产、半脱产方式,具体如下:

挂职:指在接收单位一方挂有实职的轮岗锻炼,原则上采用全脱产方式;

实习:指在接收单位不任职的轮岗锻炼,可采用全脱产或半脱产方式,半脱产时可采用跟中班、4+1(4天在接收单位、1天在派出单位)、3+2等方式。

2、时间:

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3至12个月;实习锻炼时间可依据具体情况确定,原则上不得少于2周。

三、实施原则

1、条线统筹原则。在各单位提出轮岗锻炼需求计划基础上,专业系统职能业务部门负责进行统筹;在形成年度计划后,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2、协同实施原则。跨单位人员轮岗锻炼由人力资源部牵头,会同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同组织实施

3、强化评估原则。对轮岗锻炼全过程管理,通过建立常态沟通、协调机制,开展动态评估,确保实施效果。

四、工作程序

(一)计划申报流程

轮岗锻炼工作原则上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归口负责,每年年初根据需求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1、各单位提出需求。各单位依据本系统员工专业能力提升计划、业务发展及人员培养需要提出年度轮岗锻炼需求,填报《轮岗锻炼需求计划表》(详见附件1),提出初步人选、起止时间(精确到月份)、意向接收单位及学习内容;挂职人员应提出意向挂职岗位(原则上挂同层级岗位),于每年1月底前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2、专业系统审核需求。人力资源部对轮岗锻炼需求计划按专业系统进行汇总后,发各专业系统职能业务部门,由其进行审核确认,并与派出单位协调沟通后补充调整。2月中旬形成年度轮岗锻炼需求计划

3、征求意向单位意见。人力资源部会同各专业系统,将轮岗锻炼需求按意向单位分类汇总,发各意向单位征求意见,意向接收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15天内提出具体意见。意向接收单位应尽可能创造条件,满足其他单元提出的年度需求。

4、形成年度计划。人力资源部在与派出单位和意向接收单位协商一致后,形成年度计划报公司审批,经公司同意后组织实施。一般在3月底前下发公司年度轮岗锻炼计划。

(二)组织实施流程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公司年度下发的轮岗锻炼实习计划,尽量减少临时性、计划外轮岗锻炼需求。年内计划内的,原则上由派出单位、接收单位协同实施;新增需求的,按上述计划申报流程提出计划经审核后实施。

1、派出单位发出轮岗锻炼联络单。实施前,由派出单位提前2周发出轮岗锻炼联络单(见附件2),明确人员、具体起止时间(精确到日)、轮岗目的、实施方式等具体细节信息。

2、接收单位反馈信息并做好相关安排。接收单位在接到轮岗锻炼联络单后,应及时与派出单位进行联系,明确反馈相关信息。如可接收,应提前做好以下相关准备工作:

(1)指定指导老师;

(2)会同派出单位和本人制定详细学习计划;

(3)办理相关手续。原则上入厂证件、安全教育、劳防用品、餐券、意外保险等由接收单位负责办理或提供;交通、住宿费用等由派出单位承担,接收单位协助安排。

3、人员到接收单位报到并进入岗位锻炼。轮岗锻炼人员到接收单位报到,按计划进入岗位锻炼,并做好相应学习记录。

4、跟踪实施情况。接收单位按照轮岗计划,负责日常管理,并应将有关情况向派出单位进行反馈;派出单位应及时对轮岗锻炼情况进行跟踪,并接收单位保持经常沟通。

(三)效果评估流程

各单位应注重轮岗锻炼效果,确保学习目标的实现。效果评估包括个人学习效果评估和年度(或季度)实施情况评估两部分。

1、个人学习效果评估。轮岗锻炼结束后,轮岗人员应对主要学习内容进行回顾、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等(见附件3);接收单位可通过座谈会、专题交流、面对面访谈等方式,对轮岗锻炼人员工作表现、学习成果进行评估,提出评价意见或建议等;派出单位应对个人轮岗锻炼效果进行评估,将其作为年度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原则上接收单位及派出单位评价结果均在一般及以下的,年度业绩评价不得评为“优秀”及以上

2、年度(或季度)实施情况评估。每年度(或季度)结束的次月上旬,应对上一年度(或季度)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找出存在不足,并研究制定对策,保证年度计划实施率和实施效果。

3、人力资源部将会同专业系统职能业务部门定期对派出单位、接收单位和轮岗人员进行走访,及时了解实施情况,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难点与问题,不断改进实施流程。

4、轮岗锻炼信息管理。各单位应充分重视轮岗锻炼经历及评价效果的信息化管理,原则上在轮岗人员实施结束后1个月内,需将轮岗时间、轮岗计划及评估结果等纳入个人档案。

五、轮岗锻炼的要求

1、轮岗锻炼人员在学习期内应严格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和接收单位的各项制度。

2、凡涉及学习计划调整的,原则上由派出单位及接收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协商解决;

3、对于挂职锻炼人员,为保证挂职效果,接收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挂职人员业务分工及管理职责,使其能够进入业务链和汇报链。

六、轮岗锻炼期间的待遇

1、轮岗锻炼期间,人事和工资关系原则上保留在原单位,工资及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由原单位负责发放。轮岗人员不得在接收单位领取任何报酬。

2、对赴异地轮岗锻炼的全脱产人员,派出单位可参照公司驻外补贴有关规定按月给予驻外补贴。

七、附则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轮岗锻炼手册

单位: 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可另附纸)


(可另附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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