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进行安全检测...

发布时间:2023-11-22 20:15:26

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度规定,以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安排补助我省、用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管理遵循“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科学规划、合理安排,责任清晰、规范管理,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
第四条专项资金由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教师培训工作重点确定支持内容。现阶段,集中支持贫困地区实施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主要包括乡村教师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送教下乡培训、乡村教师网络研修、村教师访名校培训和乡村校园长培训等五类培训。
第五条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培训期间直接发生的各项费
1/7
用支出,具体包括:
(一)住宿费是指参训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二)伙食费是指参训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三)培训场地及设备费是指用于培训的会议室、教室或实验室租金、网络研修平台和相关设备租金。
(四)讲课费是指聘请师资授课所支付的必要报酬。(五)培训资料费是指培训期间必要的学习资料费、网络课程资源费及办公用品费。
(六)交通费是指用于接送以及统一组织的与培训有关的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
(七)其他费用是指现场教学费、文体活动费、医药费以及授课教师交通、食宿等支出。第六条培训经费标准
教师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经费标准每人每天不高于元。村教师访名校培训、乡村校园长培训和其他县域外短期集中培训经费标准每人每天不高于元,省外培训可适当提高。教师网络研修经费标准每人每学时元,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含培训者集中培训经费。县域内集中培训(包括送教下乡培训和教师网络研修的线下集中培训)经费标准每人每天不高于元,如学员发生住宿,培训经费标准为每人每天不高于元;每次培训人数超过2/7

正在进行安全检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