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品德鉴定表(转档考生)

发布时间:2019-05-31 15:39:12

思想品德鉴定表

特别注意:

思想品德鉴定表“个人承诺”及以上部分可以由考生本人填写,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不得由考生本人填写,否则此思想品德鉴定表无效。

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填写说明见下一页。

填写说明:

1.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应根据考生本人实际表现填写,考生档案存管单位应依据档案情况填写,鉴定人必须签字或加盖签名章,并加盖所在单位的党委或党总支公章,若此两章都没有,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政治态度、思想表现方面应围绕以下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如实填写:是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无散布过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有无泄露过国家秘密;对重大政治事件(如“法轮功”问题等)的态度和认识等。

3.遵纪守法方面应围绕以下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如实填写:是否组织或参与过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非法活动;是否组织或加入非法社会团体(或组织);是否受过记过、留校(留用、留党)察看、开除学籍(公职、党籍)等处分;是否受过治安管理处罚、刑事处罚;有无存在因政治、经济或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查清或已查清的情况等。

4.道德品质、诚实守信方面应围绕以下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如实填写:是否有过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情况;是否存在考试作弊的情况;是否存在学术不端、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等。

5.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的鉴定时段应为出具的鉴定意见覆盖的时间段,如被鉴定人的本科阶段,即20159月—出具鉴定的时间(如20195/6月)。

思想品德鉴定表(转档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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