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录的制作

发布时间:2010-10-07 08:19:23

笔录的制作

平房分局

鸡肋笔录:对案件事实既不能认定又不能排除的笔录。

数字化笔录的制作方法与取证技巧——笔录制作的“三、七、四”。

“三”:就是笔录的三个组成部分——首部(正页)、正部(正文)、尾部(结尾)。

“七”:就是笔录的内容(即七何要素):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动机)、何果(目的)、何法(手段)。

“四”:笔录的主旨要体现违法犯罪的四个要件:客体(侵害的对象)、客观方面(行为与结果)、主体(自然人或法人)、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

十种典型鸡肋笔录(鸡肋十型)

第一种:高度概括型。“一顿拳打脚踢就打倒了”再不问怎么打的、打在什么部位了。

第二种:模棱两可型。“好像……,记不清了……”之类的回答。

第三种:戛然而止型。问到关键处,不再追问,突然停止。

第四种:开门见山型。(知道今天为什么把你带到派出所吗?)这里没有交代“回避”的权利。应当在此前提问“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你如果认为我们与本案有直接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你可以提出回避,你提出回避吗?”。

第五种:越俎代庖型:越权行事,有引、诱供之嫌。

第六种:蜻蜓点水型:对关键环节提问不够,一带而过。

第七种:自相矛盾型:(我看见三个小子把一个小子打倒后一顿踢。怎么踢的?我没看清。)

第八种:懒婆脚带型:与案件无关的东西记录太多,又臭又长。

第九种:画蛇添足型:((问)在何地,用何作案工具?(答)在厨房,用拖布杆。(问)拖布一般在卫生间,是用拖布杆吗?(答)好像不是我记不清了。)隐自露彼追查同案。

第十种:不失原意型:通篇都是民警自己的概括语言,行为人、被害人、证人的原话几乎没有。

笔录中的关键的不能没有的部分

体貌特征、现场方位、人的对话、主谋与主刀、是否有预谋怎么预谋的、赃物与凶器、同案之间的相互印证、故意还是过失

尾部签字应注意的部分

尾部签字不留空行

以上笔录我看过,和我说的一致

张亮 2010920XX

询问人:周希才 2010920XX

记录人:王 2010920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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