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简单版)

发布时间:2018-04-18 16:53:37

《快乐武术》合作协议

甲方《平顶山晚报》(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平顶山市电视台(以下简称方)

丙方平顶山市武术协会武术文化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方)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就《快乐武术》节目的合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 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3年,即从2016 日至2019 日。

二、 节目周期

晚报社每周拿出两个版面对《快乐武术》6个栏目做专题报道;电视台每周六在演播大厅现场录制一档《快乐武术》,每档节目播出时间为6090分钟,每周在固定频道固定时段重复播出两次。

三、 方责任

1、甲方责任:负责两个版面的组稿和编排;

2、乙方责任负责提供栏目中比赛和演出的电视台演播大厅场地,以及节目所需要的灯光、音响和舞美器材等,并负责整个栏目的录制、播出;

3、丙方责任负责栏目所有节目内容的组织策划,保证有关人员按时到场正常比赛或演出。

、赞助费的分配

1、冠名费的分配:冠名权限为一年,冠名费每年以额度高低决定,拉冠名费额度最高一方冠名费的60%归该方支配,其余双方各按冠名费的20%分配;

2、赞助费的分配:根据媒体的不同,凡是甲方或者乙方拉的赞助80%归甲方或者乙方支配、20%方支配;凡是丙方拉的赞助80%方支配、20%归甲方或者乙方支配。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丙方(代表):

2016

合作协议(简单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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