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系领导班子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发布时间:2013-04-13 12:12:37

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

系领导班子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河北省高等学校学院(系)党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明确系党政班子工作职责,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系党政班子分工合作、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文件。

第一章 系主任和系党总支书记的职责

第一条 系主任职责系主任是系行政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主持本单位行政工作。与系党总支书记共同带领领导班子和教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的各项决定;全面负责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学的规章制度;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完成学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组织制定并实施系的发展规划、改革措施和年度计划;领导和管理教学工作,推进教学改革;负责学科建设,组织开展科学研究与科技合作;负责教师和职工队伍建设,建设学术梯队,积极引进人才,科学使用人才;与党总支书记共同负责落实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负责管理本系国有资产,依法合理使用本系经费和资金;主持制定本系有关规章制度,维护正常教学科研管理秩序。

第二条 系党总支书记职责系党总支书记是系党总支委员会的负责人,主持党总支的全面工作,与系主任共同带领本系教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的各项决议。党总支书记与系主任密切配合,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系主任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集中精力抓好党的建设,制定和实施所属党支部建设、党员教育与管理、党员发展等计划;组织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单位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按规定程序与系主任共同抓好所属干部的选拔和配备;加强系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组织好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抓好干部的作风建设,抓好所属干部的廉政、勤政和廉洁自律;主管学生工作,支持和指导分工会、共青团、学生会根据各自章程围绕学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第三条 系副主任职责:协助系主任完成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受系主任委托临时主持系行政工作。配合系党总支书记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二章 系党政班子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第四条 系重大事项须按规定分别召开以下会议进行讨论或做出决定:

1. 系务会议

2. 系党总支委员会会议

3. 系党政联席会议

4.其它有关会议

为加强系班子建设,各系党政班子还要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

第五条 系务会议及其议事规则

一、系务会议是本单位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中重要问题的决策会议。

二、系务会议由系主任召集并主持,党总支书记、副主任、系办公室主任、系分工会主席参加。系主任不在,可委托系党总支书记或副主任主持。列席会议人员由系主任和系党总支书记商定。

三、系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议题由系主任商总支书记提出,也可先由副主任提出,经系主任及总支书记认可后,由系主任确定。会议议题和开会时间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需要进行决策的重要议题,要做好充分准备,提出可供选择的决策方案。

四、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由系主任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做出决定,切实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对重要问题意见分歧较大时,应向学领导报告。

五、系务会议的议题:

1.讨论决定本单位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

2.讨论本系的年度工作计划、学期工作安排、向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及工作总结;

3.讨论决定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员进修培训等事宜;

4.讨论决定本单位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教职工岗位津贴和奖惩办法;

5.讨论教工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青年教师培养及学生工作,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6.根据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研究讨论对经费、资金的管理工作,讨论决定本系重大财务收支等问题;

7.听取分管教学、科研、学生等负责人的工作汇报,进行督促、检查;

8.讨论并决定系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业务组织的人员组成;

9.研究落实院党委、院行政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

第六条 系党总支委员会及其议事规则

一、系党总支委员会是学党组织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是本单位的政治核心,对本单位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与行政共同负有重要责任。

二、系党总支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系党总支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召开。

三、系党总支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讨论决定问题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同一问题的赞成人数超过到会委员半数为通过。如对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双方人数接近,除紧急情况外,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议,或向院党委请示。

四、系党总支会议议题由书记提出。涉及本单位改革发展的重要议题,书记应主动征求系主任意见并达成共识后提出。会议议题及开会时间,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提交讨论的重要议题,要做好充分准备。

五、系党总支委员会会议的议题:

1.讨论和研究本单位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

2.讨论党总支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3.分析党员、教职工和学生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4.分析党支部状况,提出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意见;

5.讨论决定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预备党员教育的意见和措施;

6.按照有关规定,讨论和决定本单位干部教育管理工作;

7.讨论学生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工作;

8.研究落实院党委和院行政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

第七条 系党政联席会及其议事规则

系党政联席会是系级党政班子酝酿、研究本系重要问题的工作会议。参加党政联系会议的成员为系党政负责人,同时可根据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研究确定其他参加人员。党政联系会议的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商定,区别不同事项由党总支书记或系主任主持。一般每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

二、系党政联席会讨论本系日常工作计划,研究准备提交系务会、系学术委员会、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全系教职工大会讨论决定的各项决议草案,在提交以上会议讨论之前统一班子成员的思想。

第三章 系领导干部工作关系准则

系主任和系党总支书记的关系系主任和系党总支书记共同承担着本系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要责任及培养合格人才的根本任务。系内的主要工作和重大问题,主任和系党总支书记都负有责任,应当认真思考,主动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主任和系党总支书记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经常沟通情况,交换意见,统一思想,步调一致。

系党政工作的协调配合系是教学科研的基层单位,党政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要一致。党政工作要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如遇意见分歧,一时又难以达成一致,一般不要急于开会作决定,在不妨碍工作的前提下,应再议再协商,取得共识。必要时可向院领导报告。

中层干部都要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讲纪律,以身作则,廉洁从政。正确处理政治与业务的关系,正确处理党政管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在任职期间要把主要精力和时间用在管理工作上。要顾全大局,个人服从组织,局部服从全局,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做团结的模范。主任和系党总支书记要共同努力把系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领导集体。

第十一条 本文件由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下发文件与本文件不符的,以本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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