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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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一)“思想品德”素质测评
“思想品德”素质测评满分为100分。基础性素质分占60%,发展性素质分占40%,其中每个学生的基础性素质分都为满分100分,发展性素质得分依据以下思想品德加分法加分。
1.思想品德加分法
1)在所评学年,凡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或拾金不昧表现突出而受分院公开表彰者每次奖4分;受院级或院级外县级以上单位通报表彰者,每次奖6分。
2)在所评学年,品德行为表现突出,学校有关部门建议对有先进事迹的学生奖分的,可由分院酌情加奖2-4分。
3)在所评学年,凡担任学生干部满半年并通过考核合格者,班委、团委成员各奖3分;学生工作助理奖4分;分院团委、学生会成员奖4分,部长级以上奖5分;院团委、学生会成员奖5分;经院团委备案的各分院社团负责人奖4分;院级各社团、广播站、大学生记者团负责人奖4分,积极参加社团活动的社团成员加1分,有重复者只能按其中最高一项计奖。
4)在所评学年,被评为分院、院、省、国家级优秀党、团员、学生干部者分别加2468分。
5)在所评学年,所在宿舍被评为所参与活动得奖宿舍舍长奖3分,宿舍成员每人奖2分。
6)党课结业者奖4分。
7)参加2008年度迎新工作及担任军训训导员奖4分。
82007-2008学年考勤优秀者(全年无缺勤)奖12分;考勤良好者(旷课次数不超5次)奖8分;考勤合格者(旷课次数不超过10次)奖4分。9)奥运志愿者(有证书)奖4分;积极参加奥运志愿服务奖2分。10)参加08年欢乐节志愿服务奖2分。
注:①若思想品德分中发展性素质得分超过40分按40分算。②以上加分情况仅限于所评学年。2.思想品德表现的扣分法
1)在所评学年,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学院通报批评者每次扣2分;受警告处分者一次扣5分;受严重警告者一次扣10分;受记过处分者一次扣15分;受留校察看处分者一次扣20分。(注:由于迟到、早退、旷课而受处分的在此款中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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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所评学年,在宿舍评比中,凡评为不合格宿舍的,扣该舍舍长3分;宿舍成员每人扣2分。
3)在所评学年,因违纪,受党内、团内通报批评者一次扣2分。
4在所评学年,凡学校有关部门建议对违反校纪校规和不良行为的学生扣分的,可由分院酌情扣1-4分。
注:①(2)条扣分情况仅限于所评学年。②以上其它条处分在其察看期间均扣分。3“思想品德”测评成绩
计算公式:“思想品德”测评成绩=基础性素质得分×60%+发展性素质得分-扣分分数
(二)“学业”素质测评
“学业”素质测评满分100分,基础性素质得分占80%,发展性素质得分占20%。根据学生实际考分和相应学分按下面公式计算得出基础性素质分值,发展性素质得分依据学业成绩加分法加分。
基础性素质成绩
∑(课程成绩×学分)
∑课程学分
=
说明:①其中考查课程中,优秀成绩为90分、良好为85分、中为75分,及格为60分;
②因缓考而补考的同学综合测评按考后的成绩计算,其他情况补考的同学补考通过综合测评均按60分计算。如补考仍未通过者该门课程综合测评按补考前分数计算;
③学业成绩里不含体育课成绩、公选课;④考试作弊或无故旷考,该门课程以零分计。1.学业成绩加分法:1)通过英语等级考试加分值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
6543
765
43
6543
8765
986
四级
六级
B
A
四级
六级
非英语本科专业
艺术本科专业和一般专科
说明:①英语等级考试一旦取得加分,以后每学年都记一次该分值,直至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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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英语专业的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不加分。③英语四六级均通过的学生只记六级加分
2)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加分值
科别等级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
43一级合格
非计算机专业二级
三级
四级
优秀合格优秀合格优秀合格优秀543
543
654
765
876
10101010
11111111
说明:计算机等级考试一旦取得加分,以后每学年都记一次该分值,直至毕业。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水平加分办法另定。通过多个等级计算机考试的学生只记最高等级计算机考试的加分。
3《应用写作》科目加分值等级加分值
优秀4
良好3
中等2
及格1
说明:①《应用写作》科目一旦取得加分,以后每年都记一次分值,直至毕业。②补考的同学取得的成绩不加分。
4)结合本专业特点的各种知识竞赛、科技活动、社会实践、征文等,以证书或文件为依据,按以下标准加分:
市、院级说明:
①一人参加同一项竞赛或科研活动获多项奖的按最高项计分一次;
②评奖不分等级时按三等奖加分;若以名次计,第1名按一等奖加分,第23名按二等奖加分,4名以后按三等奖加分;若取前三名者,分别按一、二、三等奖加分。若以金、银、铜奖计,按一、二、三等奖加分。若有特等奖,可在一等奖分值基础上加2分(具体加分值还可以由学院根据情况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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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121083
二等奖10862
三等奖8641
鼓励奖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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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在国家级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文章但并未评奖,可参照全国三等奖加分;在省级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文章但并未评奖,可参照省三等奖加分;在其他级别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文章但并未评奖,依此类推;
④一项成果由多人共同完成的,署名第一者按相应级别加分,署名第二者比第一者减1分加分,其余者比第一者减2分加分。5)科研成果
学生拥有科研成果或研制出科研产品,经两名以上专家、教授推荐并通过学院主管部门审定,可适当加分,加分不超过12分。
6)导游证考试通过者加4分;普通话等级考试通过加4分。注:学业成绩测评中发展性素质得分超过20分的按20分算。2.学业成绩扣分法
因迟到、早退和旷课而受警告处分的扣5分;严重警告处分的扣10分;记过处分的扣15分;留校察看处分的扣20分。(若一人受多个处分,以最高处分扣分计算)
3.学业测评成绩
计算公式:学业测评成绩=基础性素质成绩×80%+发展性素质成绩-扣分分数
(三)“文体”素质测评
“文体”素质测评满分100分,基础性测评得分占80%,发展性素质得分占20%,其中基础性素质依据院公共体育部测评的体育成绩评定分值,公共体育部测评的体育成绩90以上为优,75-89分为良,60-74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发展性素质依据文体加分法计算分值。二年级以上学生基础性测评得分为60分。
1.文体加分法:
1)参加分院级及以上文艺、体育活动和其它相关活动(如运动会、文化艺术节、英语文化节、元旦文艺汇演等)获表彰或奖励者。各类文体竞赛加分值如下(如是第一名按一等奖算,第二、三名按二等奖算,四、五、六名按三等奖算名次全国省级市、校级分院级
破记1412109
131198
121087
11865
10863
10741
9741
9541
85
85
单项奖个人7432
单项奖集体6321
备注:①单项奖指的是特等奖、一、二、三等奖之外的奖项,例如优秀组织奖等。②获集体单项奖的每个人均可以按上表加相应的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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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凡为学校的各种文体活动比赛,积极做好组织工作或后勤服务表现优秀者(有证书)每次活动加2分,其他正常参加的同学每次活动加1分,加分均不超过10分。
3积极参加校运动队或校大学生艺术团组织的活动,每次加2分,加分不超过10分。4)总加分不得超过20分,超过的按20分计算;二年级以上学生总加分不得超过40分,超过的按40分计算。
2.文体扣分法
1)凡学校要求参加的文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3分。2)体育锻炼未能达标者扣5分,不参加达标测验者扣20分。
3)凡违反学校文体活动规定的,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扣1020分。3.文体测评成绩
计算公式:文体测评成绩=基础性素质成绩×80%+发展性素质成绩-扣分分数
三、测评结果与评奖评优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作为评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类奖学金、助学金、优秀毕业生及推荐就业等的重要依据。
说明:1.在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确定学年获奖的资格人选时,评选年度“德”测评成绩须为“中等”以上(含“中等”
2.年末宿舍卫生总评被评为不合格寝室的,其宿舍成员德育测评成绩不得评为良好及良好以上等级。·
四、组织实施
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办法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处备案。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五周内完成。
学生处作为管理归口部门,负责解释有关文件,指导和开展测评工作。各学生班级是测评的基层单位,采取由辅导员负责的方式做好测评工作。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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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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