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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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一)“思想品德”素质测评
“思想品德”素质测评满分为100分。基础性素质分占60%,发展性素质分占40%,其中每个学生的基础性素质分都为满分100分,发展性素质得分依据以下思想品德加分法加分。
1.思想品德加分法
(1)在所评学年,凡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或拾金不昧表现突出而受分院公开表彰者每次奖4分;受院级或院级外县级以上单位通报表彰者,每次奖6分。
(2)在所评学年,品德行为表现突出,学校有关部门建议对有先进事迹的学生奖分的,可由分院酌情加奖2-4分。
(3)在所评学年,凡担任学生干部满半年并通过考核合格者,班委、团委成员各奖3分;学生工作助理奖4分;分院团委、学生会成员奖4分,部长级以上奖5分;院团委、学生会成员奖5分;经院团委备案的各分院社团负责人奖4分;院级各社团、广播站、大学生记者团负责人奖4分,积极参加社团活动的社团成员加1分,有重复者只能按其中最高一项计奖。
(4)在所评学年,被评为分院、院、省、国家级优秀党、团员、学生干部者分别加2、4、6、8分。
(5)在所评学年,所在宿舍被评为所参与活动得奖宿舍舍长奖3分,宿舍成员每人奖2分。
(6)党课结业者奖4分。
(7)参加2008年度迎新工作及担任军训训导员奖4分。
(8)2007-2008学年考勤优秀者(全年无缺勤)奖12分;考勤良好者(旷课次数不超过5次)奖8分;考勤合格者(旷课次数不超过10次)奖4分。(9)奥运志愿者(有证书)奖4分;积极参加奥运志愿服务奖2分。(10)参加08年欢乐节志愿服务奖2分。
注:①若思想品德分中发展性素质得分超过40分按40分算。②以上加分情况仅限于所评学年。2.思想品德表现的扣分法
(1)在所评学年,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学院通报批评者每次扣2分;受警告处分者一次扣5分;受严重警告者一次扣10分;受记过处分者一次扣15分;受留校察看处分者一次扣20分。(注:由于迟到、早退、旷课而受处分的在此款中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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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所评学年,在宿舍评比中,凡评为不合格宿舍的,扣该舍舍长3分;宿舍成员每人扣2分。
(3)在所评学年,因违纪,受党内、团内通报批评者一次扣2分。
(4)在所评学年,凡学校有关部门建议对违反校纪校规和不良行为的学生扣分的,可由分院酌情扣1-4分。
注:①(2)条扣分情况仅限于所评学年。②以上其它条处分在其察看期间均扣分。3.“思想品德”测评成绩
计算公式:“思想品德”测评成绩=基础性素质得分×60%+发展性素质得分-扣分分数
(二)“学业”素质测评
“学业”素质测评满分100分,基础性素质得分占80%,发展性素质得分占20%。根据学生实际考分和相应学分按下面公式计算得出基础性素质分值,发展性素质得分依据学业成绩加分法加分。
基础性素质成绩
∑(课程成绩×学分)
∑课程学分
=
说明:①其中考查课程中,优秀成绩为90分、良好为85分、中为75分,及格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