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费

发布时间:2014-10-12 10:58:34

恶意欠费

市卫生局副局长许四虎表示,目前全深圳市的医疗欠费历年来积累到了9500多万,将近1个亿。过去没有做过这些欠款人是否有支付能力的调查,所以恶意欠费方面具体怎么样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数据。正常情况下,欠费应该是支付不起医疗费的,即支付能力很差的人群在这一比重中占多数。但因为恶意欠费的恶劣社会影响和对整个医疗系统造成的负面作用,使得卫生部门和医院等都开始严重关注起来。比如,在一个医院连续多次发生恶意欠费事件之后,对医生的接诊以及医院对一些患者的人道主义救助都有心理上的影响,更不用说对医院造成的经济损失了。在欠费人当中贫穷者占大多数,但决不能纵容有钱支付却恶意欠款者。

  对于刘丽华询问的其他嘉宾是否知道深圳各大医院都有比较大的欠费情况这一问题,市民代表吴玉华说,自从和一些在医院工作的朋友交流过后,并看到网友关于这一话题的一些跟帖和一些恶意欠费者操作方式的基本情况介绍后,他才觉得这种情况还是大量存在的。

  黄玲玲说,布吉人民医院承担着近200万人口的医疗服务,其中流动人口占大多数,存在欠费问题。她说,关外的流动人口比较多,有的是打120送过来什么家属都没有的,这种压根是没有办法缴费的。还有治安案件的,被抢包后打伤的,还有110送过来,都是没人交费的。这种的比例不少。光去年一年的欠费就有近200万元,恶意欠费的起码在百万元以上。

  刘丽华问,有的网友说实际上如果不交钱就不接诊,但很多公立医院的医生很委屈,说绝对没有这种现象,真实情况如何呢?许四虎回答说,规定是不允许有这种情况的,凡是有违医疗道德的事情都是绝对不允许的,一般送到公立医院后都是先抢救再说。这一点是导致很多恶意欠费发生的基本因素。因为公立医院的性质就决定了群众需要急救了,不可能在交费的问题上和急救划上等号。

  欠费严重影响医院正常运转

  刘丽华说,据了解,深圳第二人民医院也就是现在的红会医院去年被恶意欠费就达上千万元,因为人们以为红会医院就是红十字会的医院。东北、浙江等地的一些红会医院改名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名字之困而使全国各地的红会医院纷纷改名以避免欠费的重负?深圳红十字会怎么看待恶意欠费现象呢?

  赵丽珍认为,患者就医后欠费的问题在深圳确实严重存在,深圳的红会医院遭受欠费最严重。为什么红十字会医院存在欠费的情况比较多数额比较高呢?一些人认为红十字会医院就是免费的,去那里治疗完后就走人了,而且他们还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实际上,红十字会医院也属于政府拨款的单位,并不是纯粹的福利慈善机构,这就从根本上形成了欠费比其他公立医院严重的原因。恶意欠费愈演愈烈的结果必然是医院独立核算无法进行,医院无法正常运转,因为任何医疗机构的存在都应该有一个可持续发展和资源循环利用的前提,即使是纯粹的慈善机构,也得使该机构的社会资源循环利用功能有一个基本的有序空间。

  刘丽华说市二医院一名医生曾向一位记者讲述了一个他们追讨欠费的故事:医院创伤外科曾收治了一个摔坏腿的老人。医务人员们精心救治,给老人做了人造骨头置换手术。手术前,医务人员向老人的儿子仔细讲明了手术的各项费用,老人的儿子认可后在总费用协议上签了字。手术很成功。可就在老人快出院的时候,老人的儿子没等到医院总的费用统计出来,就匆匆交了几千元,将老人接出了医院,欠下了医院3万多元的医药费。医务人员根据老人儿子留下的手机号码打过去通知他来缴清费用,可是该手机停机了,然后又根据其留下的住址和姓名到他在宝安的住处去找,结果全是假的。就在大家一筹莫展时,患者的主治医生突然想起来,患者的儿子有一次在对话中曾提到过他住在罗湖的一个街道。根据这个线索,医院的几位工作在一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处查到了这个人。他极不情愿地到医院补缴了欠费。这是一个很典型的在深圳市有房、有车的欠款人,这种情况并不是个别的,在其他各大医院都有存在。

  应全力解决市民支付保障问题

  许四虎说,在医院恶意欠费的现象,和企业恶意欠税欠薪有共同之处,区别是一个发生在医院、一个发生在企业。从医院来说目前没有能力和手段去鉴别欠费者是否是有钱不付的状况,这需要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另外在医疗服务中我们更多应该关注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解决基层老百姓看病的支付保障问题。刚才说的假身份证、假地址情况,因为现在住院也要登记身份证,但医院毕竟不同公安系统能分辨证件的真伪,这也是一个新的课题。还有些人认为到医院看病是我的隐私不想暴露,所以医院还是要给予一定的保护,用什么保护也是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情。所以对个人身份真假的鉴别到什么程度,最好能够通过立法来予以保障。

  王智猛作为一位留美博士,他觉得这种恶意欠费情况在国外是不可能的。比如身份真假问题,作为一个病人来讲,只要稍微有一点医疗知识,他应该知道留下真实的信息对他个人是非常有好处的,一个完整的病例档案关系到他自己的利益。如果他一开始就故意留下假身份证,那就是他故意欠费的问题了。他认为医院的三种属性决定了恶意欠费的存在根源:一是医院的公益性,救死扶伤是医院的天职,好多尴尬可能就是从这儿来的,不管来了什么病人都要救治。二是医院的独立核算性质,现在即便是纯粹的慈善医院也有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也有成本,必须要独立核算的。三是医院是提供公共产品的机构。所以欠费行为的发生不单纯是一对一的关系,因为你一个人欠了医院的费很可能影响到医院对其他更多病人服务的问题,这就牵扯到更广层面的社会公共问题。如果是恶意欠费的话,首先是道德的问题,其次是法律问题。

  加强舆论监督对恶意欠费行为予以公开曝光

  对于刘丽华提出的网民们说真不明白为什么有钱不支付医疗费用的问题,王智猛说,这反映了一个很普遍的社会现象,即完整的信用体系的缺失。在国外,恶意欠费极难发生。举个例子,好多发达国家街上其实没有那么多警察,甚至有的没有交警这个警种,但是他们的交通秩序比咱们还是好一些,随意违规的现象少。并不是说他们素质比我们高,核心就是他们的社会征信体系。今天违规了逮住了明天就要罚款,一个人在一定时期收入是一个常数,一旦信用降低了,到银行贷款的时候利率就会上浮。如果总是违规,出事的概率高,在保险公司保险的费率就会增加,一环扣一环。违规的成本一提高,人就很难在那个社会立足甚至没法生活。

  那么,能不能把恶意欠费纳入个人信用管理体系呢?王智猛说,信用管理系统的建立只是刚刚开始,关键的一个是需要廓清立法前提、立法基础的问题,这涉及到千家万户,特别是涉及到个人。比如信息安全问题,信息安全背后牵涉到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谁来采集和使用这些信息?问题很多。如果都纳入一套系统,人们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担心。现在买房子、买车前脚还没迈出门,后面装修公司的电话就打过来了,那些信息是怎么出去的?老百姓有这方面的担心,所以这是一个很复杂的系统工程。建立个人信用制度是杜绝这一现象的基础,必须尽快落实,包括个人信用登记、个人信用评估、个人信用风险预警、个人信用风险管理及个人信用风险转化等制度。恶意欠费问题要想杜绝短期内比较困难,关键是还没有健全和完善个人信用制度,这已经成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瓶颈

  许四虎说,目前深圳市正在考虑建一个全市医疗机构信息共享系统,这个信息共享系统需要对个人的信息有一个统一,这有一个代码的统一问题,对个人信息提出更高的要求,最近正在做基础工作。

  刘丽华继续追问,在法律体系和社会监督方面应有哪些制度保证呢?许四虎说,目前还没有医院法,医院起诉恶意欠费可能还没有法律依据;但因为欠的是医院的费用,因此医院只能作为主体向法院申诉偿还医疗费,如此而已。王智猛说,住在豪华的小区,有房、有车,却欠医院几万块钱医药费不给,这种情况应该有适当的媒体曝光,让公众、舆论监督他们。比如说在香港、台湾,如果恶意欠债不还,查实后就不能打的只能坐公车,不能去酒楼吃饭;在西方一些国家如果是领取低保或欠债的,只能是基本消费,比如说只能消费面包牛奶和蔬菜水果,但不能抽烟喝酒。社会的监督体系是必需的。

  特别关注

  专家学者认为应多渠道做大做强医疗救助基金

  全力构建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

  本报记者 李克军

  刘丽华谈到,交通肇事和治安事件中的伤害者住院治疗等,有些人虽然有支付能力,但法院或交警判的是另一方的责任,医院一方面救治伤员,一方面却要向肇事方讨债,把不应该是医院做的事变成医院来做,最后不了了之。有的纯粹就是自己在恶意欠费,而且有的抢救费用挺大。这些情况政府和医院方面应该怎么办呢?听说红十字会2004年启动了一个医疗救助基金,很多人可能还不知道有这么一笔钱,实际情况是什么样的?

  吴玉华认为,医院作为治病救人的公共服务机构有欠费是正常的,关键是这笔费用该由谁来买单。比如说变成植物人了,不知道他的姓名地址,家属消失不见了,医院抢救他后向谁要钱呢?一是政府应该考虑部分承担,二是怎样从法律上完善这一多方承担责任问题及其比例。

  赵丽珍说,医疗救助专项资金是从2000年两会代表要求建立慈善医疗救助体系后成立的,也就是针对类似这些欠费情况由谁来买单而设置的,分为急救、住院等几大部分,2004年12月2日启动。当时启动资金是1000多万,政府是700万,然后通过社会募集、筹资等,现在达到了3000多万。目前主要是解决急救这一块,也只限于深圳加入120网络医院的68家医院,进入网络医院的这部分没有存在欠费问题。现在存在恶意欠费的主要是在住院、重病、大病这一块,这一块就不纳入红十字会医疗救助专项资金范围。也就是说,这个基金只能是缓解恶意欠费的一部分,并不是包打天下的。

  许四虎补充说,目前全市的救急资金除了红十字会这块外,另外最近市政府批准了一个交通事故的救助基金,主要是针对出了交通事故后没有能力支付的人,这两块是互为补充的。在市民最困难、最需要救助的时候这两块以社团名义为老百姓做一些事情。欠费之后到底由谁来买单?基本上是由政府买单,因为政府办的医院,为了维持医院的运行,采取的基本措施是政府和医院分担机制,三七开,大部门是政府承担。

  刘丽华提出,现在深圳市交通车辆是140万辆,交通事故挺多,经常是交通肇事方逃逸了,车也是套牌的,按法律是伤者跟肇事方的关系,可是治疗后费用都转嫁给医院了,医院该怎么办?医院总不能一天到晚跑法院替伤患者打官司啊?

  许四虎解释说,医院碰到这种事情的时候救人治病是第一位,这是天职。在这个过程中根据各种条件催交医疗的费用也是必要的,但是确实有困难的群众可以向红十字会、交通事故这样的基金会申请费用。特别是得大病、重病以后,在保障体系没办法满足的情况下,费用怎么分担、怎么解决,是政府正在热切关注的问题。

  赵丽珍认为,社会上有些人看病后有意不交该交的钱,还是可以治的,就看你怎么治,比如刚才谈到的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强化法律约束、加强社会舆论监督等。哪怕一个个案出来了,有时候社会舆论比法律的约束力还要强。可能法规制定了未必执行的很好、很到位,但是社会媒体舆论的监督功能很强大。王智猛说,如果医院背上上亿的恶意欠费就很难发展,如果医院把这笔欠费做成医疗手段,受益的是社会大众,全体群众直接受益。目前在制度体系、法律体系不能到位的情况下就是舆论监督,很多城市都用了这个手段。

  最后,许四虎表示,事情的根本性解决还是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医疗保障体系,就是说不管是恶意欠费也好,无意欠费也好,能找到付费的机构,商业保险也好、社会保险也好,只有建立这么一套完整体制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深圳是一个充满爱心的城市,很多企业家、爱心人士都愿意献出自己的一份爱心。如果我们也形成一个稳定的筹款机制,肯定能帮助政府减轻负担,让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们专心专意的为老百姓看好病,这才是最重要的

恶意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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