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滨河中学学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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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滨河中学学生须知 一、深圳市滨河中学学生一日常规 (一)、进校要求
1.早晨7:25前按时进班,穿校服运动鞋。男生留短发,女生留短发或扎辨子、不化装不佩带首饰,男女生都不准烫发或染发。
2.骑车上学的同学进校门主动下车,并把车排放在地下车库,禁止校园内骑车。 3.见到教职工,主动热情招呼,使用普通话。 (二)、上课要求
1.课前两分钟,要静坐其位,将上课所需书籍用品放在课桌上,静候老师上课。
2.上课铃响后,教师走进教室,宣布上课,班长喊“起立”,老师讲“同学们好”,同学们讲“老师好”,老师再回以“请坐”,讲课开始。
3.凡上课迟到者一律从前门走,喊报告,经老师批准后方可进入教室。 4.坐势端正,认真听讲,积极思维,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 5.要发言先举手,经老师同意后才能起立发言,使用普通话。 6.回答问题时站势端正,姿态大方,发言响亮,讲普通话。 7.虚心接受老师的批评教育,不得顶撞、谩骂老师。 8.认真做好堂堂清练习,书写工整、规范,正确率高。
9.实验课、电脑课、音美课要听从指挥,爱惜实验器材,注意药品安全,损坏东西按规定赔偿。
(三)、体育课要求
1.下午1:50各班做到静、快、齐,由体育委员整好队在学校大门等候排队上车到罗湖体育馆。 2.服从安排,刻苦训练,爱护器材,注意安全。 (四)、升旗要求
1.每周一升旗时,立正,两手放在身体两侧,不左顾右盼,不讲话,始终保持庄重,严肃的态度,面向国旗行注目礼。 2.唱国歌时感情丰富,声音洪亮。 (五)、课间要求
1.下课后,值日生及时擦净黑板。
2.注意休息、禁止追逐搞打,不准起哄、喊叫、吹口哨。 3.不准在室内、走道内进行体育活动。 4.不准串楼、串室,影响其他班级的正常秩序。
5.不吸烟,不打架斗殴,不看黄色书籍,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 6.进出老师办公室应喊“报告”,经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入。
7.在办公室与老师谈话时站势端正,热情有礼。未经老师批准不准私翻他人作业或老师的东西。
8.离开办公室时应向老师热情招呼“谢谢”或“再见”。 9.洗手间人多时要排队,保持洗手间卫生干净整洁。 (六)、就餐要求
1.尽可能到学校餐厅用餐。
2.在外用餐或定快餐的同学要注意食品安全及卫生。 3.节约粮食,保证桌面无米粒,讲究餐桌、地面卫生。 4.注意安全,防止地滑。 (七)、午休要求
1、中午12:50左右班主任要到班检查管理午休,统计午休人数,落实没到班学生情况。不在校午休的同学由家长写说明书交班主任审批,并管理学生在家午休。要求在家午休的同学在1:50---2:00到班,保证校内午休同学安静休息。
2、午休要求:中午1:00各班教室已关灯,教室安静,学生都伏在课桌上休息,教室没人走动、站立或做其它事。 (八)、集会要求
1.按要求有组织地入场和离场。
2.开会时保持会场安静,思想集中,不打瞌睡,不中途离场,认真听取领导讲话和其他人的发言。
3.当大会发言代表演讲结束时,应热烈鼓掌。
4.保持会场整洁,不准吃零食,不准乱扔杂物,散会后依次退场。 (九)、爱护公物要求
1.借阅图书资料,注意保管,不准乱扔,严禁撕剪,涂画。 2.进出教室不得用脚踢门。
3.爱护教学楼两侧厕所和宿舍卫生间的卫生洁具和楼梯栏杆。 4.爱护学校的花草树木。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十)、安全要求
1.认真履行请假手续,无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一律不得出入校门。 2.不得翻越围墙,不在校园内外的马路上打闹。 3.校园内不准骑自行车、电瓶车,且自己的车要上锁。
4.贵重物品妥善保存,不准带手机、首饰、随身听等进校园,所带现金必须寄存生活老师处。 5.严禁携带危险品进入学校。
6.放学时关好门窗,拔掉插座,关闭各种电器设备。
7.来去校园的路上,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右侧通行,不闯红灯,不翻越交通栏杆。
8.上下楼梯右侧通行,不狂奔,不大声喧哗,不串楼串室。 二、滨河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1、对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处分有以下五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每种处分均在全校公告,并酌情通知学生家长和所在单位领导。 2、学生有以下违纪违规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 一学期内无故迟到6次者 (2) 一学期内无故旷课达4节
(3) 违反纪律,不接受管理教育,顶撞老师者 (4) 参与打架、勒索同学者 (5) 有偷窃行为者
(6) 与同学发生矛盾,不依靠学校或家长解决,私下叫无关人员处理者 (7) 仪容仪表不规范被登记批评3次者 (8) 吸烟一次者 (9) 故意毁坏公物者 (10)与异性同学交往不正常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处分: (1) 有违纪行为者,处理时不认错,态度不好。
(2) 受到学校警告处分后,不能改正错误,继续违反校纪校规的。 (3) 直接或间接参与打架,造成严重影响的。
4、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勒令离开学校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1)受留校察看处分后,继续违反纪律或在考察期内没有较大进步者。 (2)直接或间接参与打架,造成严重人身伤害被公安司法机关收容者。
(3)学生违犯校纪校规不服管教,或学生家长(监护人),在教育子女问题上极不负责,不和学校合作者。 5、特别说明:
(1)、处分违纪的学生,一般由班主任或年级长提出意见,提供材料到学校德育处确定处分级别,并跟据有关情况通知学生家长。
(2)、学生违纪处分公告可在班级、年级、全校大会上公布。记过以上处分通报家长群。 (3)、德育处安排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在班级、年级或全校大会上作检讨(家长到会配合)。 (4)、受处分的学生对自己的错误有深刻的认识,以实际行动改正错误,在考察期内确实有悔改表现。经本人申请,班主任、年级长签出意见,德育处同意,校长批准,可以撤销处分。 三、滨河中学考试舞弊处罚条例
考试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该科考试成绩为0分,警告处分。
1、旁窥、交头接耳,偷看他别人试卷者。
2、接传,抄袭他人答案或将自己答案给他人抄袭者。 3、夹带、偷看课本、笔记者,
4、在考生身旁发现手机或利用手机发放或接受考试信息者,没收当事人手机,由家长在家长会后领回。
四、住宿生违犯以下住宿纪律的必须退宿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