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

发布时间:2019-03-07 11:08:13

制度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

作者:曾丹东

来源:《新湘评论·上半月》2017年第04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于制度。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纪律挺在前面。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必须有坚强的制度做保证。制度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

        制度治党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

        全面从严治党是一个系统性工程,这是党的建设内在要求。在新形势下,必须推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相互促进、共同发力,全面从严治党才能取得预期目标。在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工程中,制度建设是基础和根本。那么在从严治党的系统性中如何把制度治党的基础和根本落实呢?最重要的是要有法可依、有规可依。执政党的党内法规制度完备与否,直接关系党的自身建设水平和治国理政水平。只有把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和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改革中不断完善,在完善中深化改革,统筹协调、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才能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以党内法规调整党内关系、规范党内生活,使制度治党落到实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从制度顶层设计上持续推进,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超过50多部,超过现行150多部党内法规的三分之一。党中央颁布这些规章制度,目的是建立全面的科学系统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使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有章可循。一部部党内法规,既体现出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在制度治党方面的体现。这些规章制度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不仅覆盖了党的建设各个方面,而且包括了对党的建设主体责任的从严要求,把党的一切活动置于制度规范之中,充分体现了从严治党的系统性。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例,《准则》里提出了76必须的指令性要求,如必须落实四个服从,必须树立四个意识,同时明确了32不准11禁止20反对等禁止性规定。一个个必须,一条条不准,从正反两方面明确界限、划设禁区,把党章的原则性要求具体为一项项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定,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遵循。这些规章制度实现了由从严治党的总要求到对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具体规定,把制度治党提升到了新的高度和水平,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不断增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

制度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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