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苏格拉底之死看民主

发布时间:2013-03-24 13:57:37

从苏格拉底之死看民主

【摘要】民主是古希腊创造的最伟大成果之一,民主与法治已然成为密不可分的一对兄弟,所以为了了解现代法律的内涵就不得不回溯到古希腊时代,更不得不提到一位伟大的哲学家的死亡事件。民主的产生极大地促进了现代法律的发展,所谓“以史为鉴可以知得失”,更加可以帮助现代社会建立一个更完善的法制。

【关键词】苏格拉底之死,古希腊民主制度,现代法律与民主制度

公元前6世纪的希腊群岛及其殖民地产生了最早的哲学思想,而谈到哲学则不得不与这么一位大师级人物——苏格拉底联系在一起了。从最早研究“世界的本原是什么”的米利都学派到收费授徒的“智者运动”,苏格拉底渐渐出现在哲学史上并占据了十分重要的一部分。

“我年轻的时候,曾经热切地希望知道那门称为自然研究的哲学,希望知道事物的原因,知道一件东西为什么存在,为什么产生,为什么消灭……最后得出结论:我自己是完全没有能力作这种研究的,绝对不行。……我既然在研究真正的存在方面失败了,……我想不如求助于心灵,在那里去寻求存在的真理。”苏格拉底的主要思想集中在人的心灵与道德之上,极大地扩展了哲学领域,对后来的西方哲学和宗教、乃至社会和民主制度的发展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但是就是这么一个如圣人般的大人物,最终却死在比他无知愚昧的多的民众手上。

当雅典在伯利克里统治下是一个稳定而强大的民主社会时,苏格拉底可以履行他作为一只“牛虻”的使命而没有招致严重的反对。但为了追寻他所一直崇尚的道德秩序,他过度的追问那些雅典人认为不容置疑的敏感问题以至于人们认为他的思想太没有拘束,随着雅典的社会大势走向危机和挫折他就不能再免于受到追究了,最终导致苏格拉底的审判和处死的是与雅典和斯巴达交战的一系列事件,其中包括他的学生阿尔西比亚德斯的叛国行为以及他的朋友克里提亚斯、查米德斯对雅典的暴力统治,在这一系列事件的株连下,人们对苏格拉底的愤怒已经发展到对他的不信任。公元前399年,苏格拉底被雅典政府宣布判处死刑,理由是他不敬重神灵,引进新神和毒害青年。其实在他被控诉到饮毒而死之间他是有不少机会可以挽救自己的生命,他的朋友克里同曾多次劝说他逃亡,并为他做了周详的逃亡计划,但是作为“人中间最智慧的人”他不能躲避法律的制裁,在审判中他强调自己对雅典的毕生忠诚也就是对于雅典法律的绝对服从。他相信,逃跑就是违抗并损害雅典和雅典的法制,那将是在追求一个错误的目标,法律对他的审判和死刑并无责任,有责任的是那些误入歧途的原告们,是他们犯了错误,因此他服从法庭对他的判决以此证明他对法治的尊重。“苏格拉底摸了一下自己,说等药力到达心脏,他就完了。他已经开始变冷……说出了最后的话,‘克里托,我还欠阿斯克勒庇俄斯一只公鸡,千万别忘了替我还上’……这就是我们这位朋友的结局,我认为他是他的时代所有人中最优秀、最睿智、最公正的人。”

苏格拉底认为国家的法律就是体现是非善恶标准的,所以遵守法律,是一种美德的要求。为了坚持自己的原则和信念,甘愿以身殉道(原则、信念),而不愿苟且偷生,这是他的最伟大之处并承认人为法的权威,而且把遵守法律作为道德的要求,绝对的不公正的法律,也必须遵守。对此,人们或许会有着诸多的不解,不公正的法律也要遵守,那不是对其的一种推波助澜吗?其实,苏格拉底想告诉我们的无非是他的信仰,一种认为法律是神圣的,法律史正义的代表,遵守法律便是为了守护正义的信仰。

不可否认的一点是,苏格拉底的死是民主制度一手促成的,但也值得庆幸的是,那是一种还没有完全成型的,有着诸多漏洞的民主制度。弃死从生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做到的,而苏格拉底的牺牲,可以说是促进了古雅典民主制度的变革与完善。苏格拉底所追求的“积极自由”与雅典人所习惯的“消极自由”的冲突,打开了人们对民主制度的思考之门。古雅典过于直接的全民制度所引发的政治腐败,使人们意识到民主制的漏洞所在。民主制司法上的缺陷,在苏格拉底的审判结束后,暴露无遗。古雅典式民主制度是在古希腊雅典民主政治的基础上发展出的一套民主体系,它是一个独特而有启发性的对直接民主的实验,即人民直接参与对立法和行政议案的投票,雅典的民主政治始于公元前594年的梭伦改革,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其实质是以雅典工商奴隶主为领导的奴隶主阶级对于奴隶、非公民群众实行专政的工具,归根结底,它是为奴隶主阶级整体的经济利益而服务,是奴隶主自由民阶级的民主。再者,民主是一个比较模糊的含义词,古希腊的民主就是让公民参与决策,但这往往会带来一些不可避免的弊端,例如每个公民对于同一件事或多或少会带着自我的感情,在作出判断时有可能出现主观感觉战胜客观事实的情况,或者是利用民主达到公报私仇的目的,这样民主就会变成公民利用的工具,导致国家权力的滥用与误用,这与当初建立民主制度的初衷相悖甚远。不过,作为法治发展的里程碑式事件,民主制度的积极性是不可磨灭的,尤其是它对于近代西方法律的影响是深刻而久远的。雅典民主的理论与实践,为近代西方的政治制度奠定了最初的基础同时雅典民主制首创的主权在民原则是西方民主实践遵循的政治学基本原理。

近现代西方法律沿袭了一系列古希腊的民主法治原则、组织形式及运行机制,其中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少数服从多数”等原则,可以说古希腊民主制度是现代西方民主的起源,但是近现代的民主在经过历史的选择与继承之后比古希腊民主更加完善与合理。从最开始的《大宪章》这一近现代英国议会及民主政治的第一次尝试,到后来的《牛津条约》以及“模范会议”,议会制度这一民主形式初步形成。民主是什么?民主就是为了保护和扩展自身利益,后来渐渐发展为公民的自由权利,平等意义,它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国家、社会的权力,并在这一过程中表达自己的意志和维护自己的利益,简单说来,民主就是国家公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大家有权利提出自己对于各项社会制度、规定的意见与建议,即使有不同的观点出现,这些不同也会得到应有的尊重。

民主制度的发展完善,对世界多个国家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就拿我国而言,从康、梁首倡“君主立宪”到孙中山提出“民主共和”,现代民主政治制度和理念引入我国已有一百多年了。在这一百多年的发展中,我国人民对民主法制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进行了总结,从共产党建立之初,就开始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发展道路,使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司法体制不断完善,民主的形式日益丰富。现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正在与时俱进,不断呈现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新加坡内阁资政李光耀先生曾就此指出:“现在中国的发展遇到了一个极具挑战性的问题,那就是中国的青年一代越来越多的信仰自由、民主的思想。而二、三十年后,这些人将全面控制中国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种事务。那时,中国极有可能政权更迭,国家发生巨变,民主的力量将得到全面的胜利”。民主制度使新中国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始,更为中华的复兴与崛起提供了方向与理念的引导。

苏格拉底对现代民主制度的影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参考文献】

1、百度百科《古雅典民主制度》http://baike.baidu.com/view/1159537.htm

2、《西方哲学史——从苏格拉底到萨特及其后(修订第8版)》(美)S.E.斯通普夫、J.菲泽著 匡宏、邓晓芒等译

3、《苏格拉底和他的法律信仰及其他》 王禹(出自北大法律信息网)

4、百度文库《中国民主制度发展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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