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3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开展自主招生改革

发布时间:2019-03-21 05:09:45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3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皖教高[2012]12

【发布部门】安徽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2.11.19

【实施日期】2012.11.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3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皖教高〔201212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积极探索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在2012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基础上,我省继续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现将《2013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高等职业院校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积极申报试点。各市、县(区)教育局将本通知及时转发至所辖高中阶段学校,并积极支持试点院校做好宣传、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此项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安徽省教育厅

20121119

2013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 》(教职成〔201112号)和教育部在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通知精神,经研究,在2012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基础上,继续开展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现提出以下方案:

一、试点目标

通过继续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扩大试点范围,进一步探索建立符合安徽省情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加强校际、校企合作和市级统筹,构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和中高职协调发展的现代职教体系,推动职教大省和高教强省建设,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试点内容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3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开展自主招生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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