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劳务合同(定稿)

发布时间:2014-07-18 09:13:39

劳务承包协议书

合同名称:五和大道新建工程石皮山隧道

合同编号: WH--3 --001

方:深圳市恒东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方:福建平潭县隧道施工队

2010 11 22

劳务承包协议书

甲方:深圳市恒东泰建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福建省平潭县隧道施工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深圳市五和大道新建工程第三合同段石皮山隧道(左、右线)”工程劳务施工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深圳市五和大道新建工程第三合同段石皮山隧道

工程地点:观澜镇樟坑径下围村

二、工程范围和内容

隧道左线ZK11+662~ZK12+392、右线ZK11+661~ZK12+405.5范围的洞身开挖,超前支护(含拱部大管棚、导向墙、格栅拱架、拱部小导管),初期支护(含喷砼、砂浆锚杆、注浆锚杆支护、钢筋网,型钢拱架和格栅拱架),开挖石碴运输,二次衬砌(含导管注浆、暗洞拱墙砼、钢筋、风机预埋件及配属型钢),防排水、管沟工程(含防水层、水沟和电缆沟、手孔井砼、钢筋、各种变形缝和波纹管、透水盲管、预埋通信管),明洞(开挖石方、喷砼、砂浆锚杆、钢筋制安、模注砼),临时工程的型钢支撑,(以上项目详见合同工程量清单)。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出碴运输车辆、包部份机械及机具、包附属辅助材料。包进度、包安全、包质量

四、合同工期

总工期:十三个月

开工日期: 2010 12 1 (实际开工日期从开始进洞第一个月计算),完工日期:2011 12 30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大写)贰仟叁佰伍拾玖万叁仟陆佰伍拾捌元整,(小写)23593658 各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见附表三

本合同工程采用劳务单价承包,以双方协商的劳务固定单价合同。综合单价费用,即为支付乙方完成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即乙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中属于乙方全部工作内容的人工、材料、设备、工器具的全部费用)。本合同单价不再变更。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现场交验标桩、技术交底、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等工作,及时提供施工图纸等有关技术资料;

2、负责提供施工用电至电源接驳点(变压器站低压电源箱),施工用水至主管道;

3、负责提供衬砌台车2台,工程所需的挖机2台、铲车3台(见附表一);

4、负责供应主材料钢筋、型钢、水泥、碎石、砂石料、商品砼和防水材料等(见附表一);

5、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临时宿舍生活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6、负责对乙方已完工程进行验工计价及计价款的支付;

7、对乙方施工组织不力,工程进度迟缓,拖延工期行为,甲方有权提出警告、罚款;由于违章操作,不按技术规范施工,出现质量事故,安全措施制度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单方面调整或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施工范围所必需的机械设备及相关材料(见附表二)(由甲方承担的机械设备、主材料除外);各生产要素(人员、设备)必须满足施工计划进度要求;人员及乙方所承担的机械设备进出场费由乙方自理。

2、负责施工用电自变压器配电箱电源接驳点到各个作业面分线,施工用水从主管道至作业面等一切有关工作;

3、提供本合同工程所必须的工程管理人员名单,工程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现场相应的工作经验;技术人员、技工和安全骨干、特种作业人员须持有上岗证;

4、严格按照甲方交付和批准的设计图纸说明、施工技术规范、标准、规则、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行变更;

5、注重施工环保,按规定要求处理施工废弃物及生活垃圾,避免施工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加强对噪音、粉尘的控制,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如果乙方任意堆放或弃置,由此造成对环境污染破坏,责任由乙方负责。

6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及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要求,按月及时支付民工工资。民工工资按月造表发放,必须民工本人签字(附身份证复印件)发放工人工资表原件交甲方财务存档备案,若乙方未能按相关规定及时支付工人工资,则甲方有权从乙方应收进度款中直接支付给民工,乙方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7、乙方责任人施恭现必须常住工地,负责现场施工管理,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工地,需征得甲方同意方可离场。

七、工程质量与进度要求

1、工程质量验收按有关技术标准和中铁十五集团有限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要求执行;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3、乙方必须参加本合同工程所有的验收工作,包括隐蔽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因乙方原因在质量控制方面的责任造成工程损坏,工程质量达不到技术规范要求,除由乙方负责自行修复外,还需承担相应施工的费用及甲方损失的一切费用;

4、乙方要按甲方施工总体进度计划组织施工,配备足够的劳务人员、辅助材料及乙方负责的机械机具分班昼夜24小时不间断施工,以满足甲方的进度要求。如因气候或其他因素影响,乙方要积极自行采取措施,增加设备劳力投入,但工期不得延长。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总体进度拖延,则甲方按2000/天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5乙方不能按照业主的阶段性进度计划及工期要求完成施工任务或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计划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整改,对于整改不力、至使进度计划及工期继续拖延,则甲方责令乙方退场,由甲方组织队伍施工,乙方无条件同意,核实工程量,按完成的工程量对乙方进行计量,乙方无条件移交施工现场,且不能提出其它经济要求。

6、乙方应承担缺陷责任期内的工程保修工作至合同保修期满;合同保修期为 2 年。

八、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相关标准规范。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方案,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乙方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两名(安全员必须持国家认可的C证上岗)和与工程相适应的安全设施。若经业主、监理和地方安全检查部门检查发现施工存在安全隐患或安全措施不力,施工违章操作,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处理(包括接受罚款)。若造成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落实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履行安全责任,对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电工、焊工等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4、乙方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必须要有专人妥善保管之外,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以任何方式转让其他人。施工区域内要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技能和使用方法。

九、工程材料供应及采购

1、甲方负责按设计图纸供应工程所需要的材料(钢筋、型钢、水泥、碎石、砂、商品砼,土工布、止水带、透水管、镀锌钢管、无缝钢管、PVC管、速凝剂、锚杆、小导管、喷射砼和注浆材料),衬砌台车及其相配套的材料。 乙方必须提前一周向甲方申报所需材料计划。

2、甲方供应的材料以甲乙双方现场验收的数量为准。若乙方领用的材料数量超过施工定额规定消耗数量的1.01则超出部份属于不合理使用或浪费,甲方按市场供应价格从乙方工程结算费用中扣回。小型辅助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费用已包含在单价中。

十、工程量确认与工程款支付

1、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根据本工程设计提供的预计工程量,不作为乙方实际结算工程量;最终结算按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的工程量并经甲方签认为准。

2、每月上旬10日内,双方对上月已完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进行验工计价;工程款按计价总金额85%支付给乙方;工程完工经业主全部验收合格交付后两个月内支付至总计量工程款的100%(从其中扣留伍拾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后,若无发生质量缺陷修复,该费用一次性付清。

十一、其它

1、乙方同意本合同签订后即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叁拾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2、乙方承包本合同工程不得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乙方如违反该项约定,甲方有权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视为乙方严重违约,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不予计量,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同意按上述约定执行。

3、甲方统一为本合同工程从事施工的各类人员办理事故意外保险,施工发生意外事件时,由甲方协同保险公司按保险承担内容承担保险金额内的费用,为意外伤害方作出赔偿。甲方办理的事故意外保险费用由甲方从乙方工程款计量支付中扣回,扣款额度以合同总金额按比例分摊。

4、乙方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有关爆破作业,由甲方联系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爆破公司负责,爆破公司在爆破施工期间的食宿由乙方提供,作业人员工资以及相关的管理费用由甲方负责。

5、本合同工程扣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支付时均不存在计利息。

十二、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另一方都可以根据本协议约定追究违约方责任。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单方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a、延误工期

b、甲方或监理工程师发现有质量问题,并通知乙方,如不整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

c、甲方或监理工程师发现有安全隐患要求乙方采取安全措施而乙方未采取,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d、乙方使用的材料经甲方检验确认为不合格材料。

e、乙方工地管理混乱,严重影响甲方信誉。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及时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合同生效、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工程全部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条款全部履行完毕后失效。

附件:

1、表一《甲方提供机械设备及材料表》

2、表二《乙方投入该工程的机械设备表》

3、表三《合同工程量清单》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话:

合同订立时间:

隧道劳务合同(定稿)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