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

发布时间:2012-04-15 12:37:00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公告编号:2011-029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保理业务概况为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加速资金周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英特药业”)拟向相关银行申请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2011年8月25日,公司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本次保理业务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即可实施,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交易对方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16,股票简称:民生银行)。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交易标的:英特药业在业务经营中发生的并已纳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范围内的未到期应收账款。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㈠保理方式: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即将上述应收账款转让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㈡保理融资金额:保理融资累计发生额不超过1亿元。㈢保理融资期限:期限不超过一年。㈣保理融资费率:保理融资利息和费用按照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适当浮动,具体费率由双方协商确定。五、办理保理业务的目的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