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区搬迁工程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0-08-20 14:19:46

如城西部工业区搬迁工程选择搬迁实施单位招标项目

招标单位(盖章):

日  期: 〇一

招标文件备案表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6、投标文件的组成

6.1投标文件由资格后审资料、技术标、商务标三部分组成,并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封装。

6.2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带来核对,原件无需密封)

(1)单位介绍信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提供2016年1月1以来市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出具的本项目市场准入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3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6.3.1施工方案

企业介绍、人员配备(提供所配人员身份证上岗证复印件,同时提供身份证及上岗证原件核对,原件无需密封)、服务理念、推进方案(投标人对搬迁实施服务业务的熟悉程度、政策法规的把握程度、矛盾关系的协调能力、工作的计划性。要求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切中问题的本质)等。

6.3.2根据本招标文件26.1条技术标评审要素,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6.4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6.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6.4.2投标函

7、投标文件格式

7.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或要求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8、投标报价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

9、投标有效期

9.1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9.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然适用。

10、投标担保

10.1 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委托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如投标人违反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需取得投标人的同意。

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0.3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一律不得使用其它结算方式,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且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帐户中出票。

1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视为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⑴ 任何以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项目部等类似分支机构名义出票的;

⑵ 投标人未按照本章第10.2和第10.3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0.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经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批准,方可予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10.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⑵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⑶投标人在投标开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1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1.1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商务标书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份数提交

11.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除投标函外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函不一致的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论处。

11.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11.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或者法定代表的印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2、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商务标书部分

12.2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照前款第6.2条规定的顺序装订后单独密封

12.3在开标时请各潜在投标人携下列资料:

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带来核对)、技术标、商务标

12.4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商务标书必须分别包装密封完好,包装袋上应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和标书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13、投标文件的提交地点和截止时间

13.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3.2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

13.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13.3.1投标单位不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13.3.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3.3.3投标文件未按照前款12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13.3.4本项目负责人未加参开标的

13.3.5提供招标资料购买发票

1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前款第12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4.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五、

15、开标

15.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14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凭招标资料购买发票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否则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15.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16、开标程序:

16.1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16.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16.3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16.4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书进行评审。

16.5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标书进行评审。

六、

17、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17.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17.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18资格审查:

18.1资格审查活动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组织实施。

18.2评标委员会进入资格审查场所,开启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袋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如投标人未按19条规定的则认定资格审查不合格,退回其技术标和商务标,不进入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

18.3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审查需要,有权要求全部投标申请人提供全部被审查资料的原件核对,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不得借故推托或拖延。如无法提供招标人需要核对的原件,评标委员会按照资料缺项处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的原件核对工作在资格审查结果公布前进行;

19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不进入评标程序:

19.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备查或提供不全的;

19.2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的;

19.3提供的相关资料是虚假的;

19.4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商务标部分的组成内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

19.5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被市纪委、检察院、招投标监管部门、搬迁主管部门等有关方面列为黑名单、行政处罚或暂停投标资格的

20在开标会议上当众宣布资格审查结果;

21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经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技术标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书进行评审;

22商务标

22.1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标投标文件,对商务标进行评审。审布评审结果。

23、评标过程的保密

23.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人的确定或中标侯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3.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人确定或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24.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之规定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应提交的资料没有提供或者提交不全的

24.2未满足招标文件人员配备要求或未取得资格证书的。

24.3未提供身份证原件及上岗证原件的。

24.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4.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多个标段同时投标时,投标文件错装、混装的;

24.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4.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24.8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24.9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4.10所提交的投标函正副本不一致的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论处。

25、通过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疑似围标串标,按废标处理。

25.1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人和审核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

25.2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授权签署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

25.3开标前已有举报,开标后发现各投标单位的报价情况与举报情况相吻合的;

2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25.5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被市纪委、检察院、招投标监管部门、搬迁主管部门等有关方面列为黑名单、行政处罚或暂停投标资格的

26、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6.1技术标评审(总分40分)

评委将从实施方案、工程业绩、人员组织、企业信誉等方面对投标人进行打分。以下评标要素中,投标人没有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没有。

1、实施方案(分值15分):通过对方案的可行性;方案的针对性;根据以往经验提供合理化建议等方面进行打分对方案可行性、针对性、合理性建议有明确表述的得基本分12分,评委根据方案优劣酌情加分,总分值最高不超过15分。

2、工程业绩(分值10分)2011年1月1日以来对业绩的数量、规模、以及对本市市情政策法规熟悉程度等方面进行打分。提供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备查)、就市情政策、法规进行阐述的得基本分8分。评委根据方案优劣酌情加分,总分值最高不超过10分。

3、人员配备(分值10分):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满足招标公告人员配备要求的(提供身份证及上岗证原件备查),得基本分8分,高于此要求的酌情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4、信誉(分值5分):通过对企业所获得的奖罚、与相关单位配合情况、社会口碑等方面进行打分。有如皋市级以上获奖证书的(如有获奖的提供证明原件备查)得基本分3.5分,每增加一项酌情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所有评委单独打分,评委人数多于5人时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评委人数为5人时取算数平均值为投标人的得分。评委打分最高最低分之间差距不宜超过8分

26.2商务标评审(总分60分)

1) 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有效投标文件为 6家以下时(含6家,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为 7-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为 8 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

2)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60分。

②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4分,下浮1%扣2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技术标、商务标全部评审结束后,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在综合得分相同时,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候选人。

27.招标人在中标公示期内将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中标候选人允许他人挂靠或借用他人资质参加投标的;

(2)中标候选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3)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28.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9.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30.所有投标被否决的 ,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第二章 合同条款

房屋搬迁委托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甲方对 地块范围内建、构筑物等实施搬迁,透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乙方为该地块实施单位,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搬迁规模

1、搬迁范围(详见红线图),搬迁面积约 ,计算面积以最终实施的搬迁面积为准,结算搬迁服务费。

二、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开展搬迁工作,乙方必须按要求认真做好搬迁工作,甲方负责提供相关资料。

2、根据皋政规[2012]1、2、3号,皋政办发[2012]26号,皋政规[2014]1号、皋政规[2015]3号文件等相关配套政策行补偿。

3、甲方派员对搬迁户的资料进行逐户审核,对搬迁工作做好检查、督促、监督工作。

4、负责支付各类管线、杆线的迁移费。

5、按时向乙方支付搬迁服务费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在接到甲方委托和资料后三天内制定详细的搬迁方案,协调好有关部门组织搬迁期间的工作到位。

2、组织业务培训,进行人员分工,代甲方向被搬迁人送达搬迁通知,搬迁须知和搬迁政策材料等。

3、协助评估机构做好调查评估和强制评估工作,协助甲方签订调查评估确认书、房屋搬迁安置补偿协议及办理选房结算等工作。

4、按时向甲方移交搬迁补偿安置协议、补偿安置明细表、结算表。

四、本地块搬迁实施为半委托,实施费用为 元/在签订协议后先支付30%,在序时内交房率80%后支付服务费30%,搬迁场地交验后一周内按实计算搬迁面积再付40%,同时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五、若因甲方搬迁补偿款不能及时到位,所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及搬迁交地时间的延误,由甲方负责,搬迁交地时间顺延。

六、在搬迁过程中,若发现乙方在搬迁安置过程中不能秉公办事,不按搬迁政策、法规,有违规、违纪行为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双方协商不成的,由如皋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合同一式肆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它分送职能部门备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工程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法人章):

日 期: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人,以 (单位名称)的名义参加 (招标单位名称) 的投标活动。授权代表在开标、投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代表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投标函

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一、我方提交每标段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3 份;

二、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项要求;

三、按照 元/平方(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收取搬迁服务费用;

四、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五、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遵守贵方有关招标投标的各项规定;

六、我方的投标文件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60天。

七、我方承诺:

1、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以单位和个人名义进行资质挂靠;

  2、在服务过程中,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3、杜绝服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失误、差错或者出具的文件内容不全、质量低劣等现象;

   4、执行有关廉政、诚信建设规定,坚决不采用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承接业务,或者用牺牲服务质量低价恶性竞争。

  5、不违反规定,巧立名目乱收费或发生双向收费行为;

6、我方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姓名)及 (姓名,至少 名工作人员)负责本项目的搬迁服务工作。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单位开户行(全称):

工业区搬迁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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