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10-16 15:47:37

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爆炸材料的运送与存放制度

一、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二、领取的电雷管和炸药应分别装在不同的坚实的非金属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

三、领到爆炸材料后必须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停留。

四、携带爆破材料上、下井时,除爆破工和护送人员外,工作队员不得同时上下,并严禁在交接班和人员上下井的时间沿井筒上下。

五、严禁用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运送爆炸材料。

六、爆炸材料运送到工作地点后,炸药、雷管仍应分别存放在木制或其他绝缘材料制成的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

七、爆炸材料箱必须放置在放炮警戒线之外的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机械、电器设备的地点。

八、炸药和雷管要分别存放在专用箱内并加锁,鈅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炸药和雷管混放。

九、不准任何人在存放爆炸材料箱的地点休息,更不准坐在爆炸材料箱上。

十、防爆型发爆器要悬挂在干燥地点。发爆器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

十一、准备好够全断面一次爆破用的炸药和炮泥以及装满水的水炮泥,并整齐放置在符合规定的地点。

起爆药卷的装配制度

一、只准由爆破工装配起爆药卷,不得由其他人代替。

二、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其他巷道内装配起爆药卷。

三、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

四、从成束雷管中抽出单个电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雷管脚线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或手拉管体硬拽脚线,一个起爆药卷只准装一个雷管。

五、装配起爆药卷,应先将炸药卷顶部揉软,用木扦或竹扦在药卷的的顶端中心垂直扎好略大于电雷管直径的孔,然后将电雷管全部插入孔眼,将脚线在药卷上拴一个扣,剩余的脚线全部缠在药卷上。同时,将脚线末端扭结,严禁将电雷管从药卷侧面硬插入药卷中或捆在药卷上。

六、装配起爆药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振动或冲击,防止折断脚线及损坏其绝缘层。

七、装配起爆药卷的数量应根据眼数而定,并且用多少装配多少。装好的起爆药卷要立刻整齐摆放在容器内,点清数量,不得遗失,不准随地乱放。

装药制度

一、装药前,爆破工要与班组长及瓦斯检查工对工作面及炮眼进行全面检查,对所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进行装药:

1、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

2、爆破地点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

3、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着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

5、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

二、爆破工按照“作业规程”爆破说明书规定的各号炮眼装药量、起爆方式进行装药。各炮眼的雷管段号要与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起爆顺序相符合。

三、装药时要一手拉脚线,手拿木制或竹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使药 紧密相接。药包装完后要将两脚线末端扭结。

四、起爆药卷应装在全部药卷的一端,不得将起爆药卷夹在两药卷中间。

炮眼封泥制度

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做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填炮泥要遵守下列规定:

一、装填封泥时,一手拉脚线,一手拿炮棍推填封泥,用力轻轻捣实。

二、封泥的装填结构,先紧靠药卷填上30-40mm的炮泥然后装填水炮泥一至数个,在水炮泥的外端再填塞炮泥。

三、装填水炮泥不要用力过大,以防压破。装填水炮泥外端的炮泥时,先将炮泥贴紧在眼壁上,然手轻轻捣实。

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

(1) 炮眼深度为-1.0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2) 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3) 炮眼深度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4) 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5) 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的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 m

连线制度

一、连线方式与接线要求:

1、各炮眼雷管脚线的连接方式应按照“作业规程”爆破说明书的规定采用串联、并联或串并联方式,雷管脚线与母线的连接由爆破工一人操作。

2、电雷管脚线和连续线、脚线与脚线之间的接头,都必须悬空,不得与任何物体接触。

二、爆破母线和连接线敷设:

1、爆破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之间的接头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2、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特殊情况下,在采取安全措施后,可不受此限。

3、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面。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4、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5、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接成短路。

爆破作业制度

一、爆破前应做好警戒工作:

1 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

2、各警戒地点除设置站岗人员外,还要设警戒线,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等醒目标志。

3、爆破前工作面人员都要撤至“作业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外的安全地点。

二、母线与脚线连接后,爆破工必须最后退出迎头,并沿途检查爆破母线是否符合要求。

三、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

四、整个电爆网路经过导通检测确认合格后,才准将母线与发爆器电源开关连接,准备起爆。当确实查清所有人员都已撤离危险区,随即发出第一次爆破信号,班组长确认无误后,下达爆破命令。

五、爆破工接到班组长的爆破命令后,将发爆器钥匙插入发爆器,转至充电位置,并发出第二次爆破信号,5s后方可起爆。

六、电雷管起爆后,将母线从发爆器接线柱上摘下并扭结短路。拔下的发爆器手把和钥匙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

七、爆破前必须洒水。

爆破后检查及处理制度

一、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后,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安全网员)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及时处理。若无危险,可解除警戒,进入作业。

二、检查工作面爆破情况。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min;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 min),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三、处理拒爆、残爆时,爆破工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创或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四、处理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时,如果确无爆破以外的办法,可爆破处理,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必须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用于溜煤()眼中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2、每次爆破只准使用1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g

3、爆破前必须检查溜煤()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

4、爆破前必须洒水。

五、爆破结束后,爆破工要报告班组长,由班组长解除警戒,其他人员方可进入作业。

六、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爆破完,遇有特殊情况时,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七、爆破工将爆破母线、发爆器、便携式瓦斯检查报警仪、爆破欧姆表等收整好;清点剩余电雷管、炸药,当班交回发放地点。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为确保生产安全,严格劳动纪律,有效制止出入井人员将烟火带入井下和防止井上下财产流失,特制定如下检身制度:

一、检身员执行24小时值班制,必须认真负责,忠于职守,出入井均进行严格检身和登记。

二、凡出入井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检身员检身,并在检身后自觉填写本人姓名,必须是谁出入井谁填写,不得代替。

三、检查记录必须入井填一次,出井填一次,检身员要严格监督 ,严禁以一代二。

四、检查记录卡检身员签字后每天向安全科汇报一次,由矿值班领导进行核实签字。

五、检身制度作为当日核实出勤的依据,凡检身记录上无签字或出入井只有一次的,当日不记出勤,不记报酬,考勤员必须严格按调度记录,头灯记录,检身记录进行考勤,安全科监督检查,严禁循私舞弊。

六、出入井时间必须规范化,在调度室无特殊指令情况下,按时出入井。

七、凡不服从检身员检身的,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出入井的,检身员要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安全科处理。

八、凡对检身员进行人格、人身伤害的,检身员可上报安全科、保卫科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九、检身员每班必须对出入井人员进行认真统计,凡入井人员没有按时出井的必须查明原因,及时汇报调度室及安全科,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十、凡入井人员出井检查时发现偷窃井下财物,当场没收并汇报有关部门,根据情况轻重进行处罚。

十一、检身员空班漏检,不负责任,发现入井人员带危险物品入井或偷窃,偷窃井下的财物未查出的,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切实搞好区队班组的各项管理工作,抓好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安全工作的指示、指令、矿井规章制度、煤矿三大规程落实到生产一线,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一、区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全区队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教育职工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落实矿下达的生产计划,组织职工认真讨论,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生产计划的完成。

4、定期召开区务会、安全例会和班前班后会,及时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学习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做到安全生产。

5、深入生产第一线,及时掌握施工情况,对特殊施工(如过断层、过淋水、贯通、顶板破碎带、交叉点等)的安全管理重点负责,要制定切实可行措施,亲临现场指挥或指定专人负责落实。

6、抓好工程质量及文明生产,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组织人员排除。对不合格的工程,要查出原因,及时采取措施组织整改。组织事故现场抢险,做好排查、分析、善后处理工作。

7、抓好劳动组织及正规循环作业,提高单进及工效,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强施工材料管理,杜绝浪费,降低消耗。

8、认真审核技术人员编制的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

9、做好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

10、积极推广使用掘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促进安全生产。

二、副队长安全责任制

1、协助区长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全区安全生产负重要责任。

2、协助区长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作业技术措施。

3、抓好现场管理,跟班负责,按照作业规程要求,严把质量及安全关,发现不安标准施工的,坚决按要求予以纠正。

4、现场跟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组织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调度所或区值班,并采取果断措施组织人员排除。

5、重点负责巷道安全设施的管理,超前支护、小绞车、“一坡三档”、防尘、耙矸机、霸王桩、便携式报警仪等严格按指令性规定执行。

6、对上级和本班的质量、任务落实组织验收,同时根据现场情况提出下一班组织生产的意见及注意的问题。

7、对当班的出现的人身事故或机电事故,要按“四不放过”的原责,认真组织追查。

8、按分工要求有侧重的搞好分管工作。

三、班组生产管理制度

一、班队长

1、班队长按跟班表下井跟班,参加班前会,下井后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当班出勤人数,到工作面后,首先要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好后,方可组织生产,下班前,离开迎头时,要向调度室汇报当班的安全、生产任务的完成情况。

2、班队长,是当班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报警仪,负责当班的安全、质量、材料消耗统计、负责监督验收员验收上班的工程质量,合理组织督促职工完成当班生产任务。

3、班队长,与职工同上同下,负责召开班前会,班后会,事故追查会,参加矿有关的工作会。

4、班队长,负责查处当班的“三违”现象,规范职工的操作行为。

5、班队长分工必须明确,责任到人,对两人以上在一起的工作人员,必须指明安全负责人。

6、班队长上井后,必须填写汇报记录和隐患排查整改记录。

二、职工

1、按时参加班前会、班后会、安全学习会。

2、服从班队长的分工,互相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完成当班的生产任务,做好自保、互保、联保,实现安全生产。

3、遵章守纪、按章操作、做到工作程序化、操作标准化,现场交接班。

4、做到有事要事先办理病事假手续,不随便旷工,不乱上班,不酒后下井,更不能酒后到单位闹事。

5、团结关心同事,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安全生产的事不做,不打架,不无理取闹。

6、利用业余时间,多学习有关业务技术知识和“三大规程”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增强自身的安全业务技术素质。

三、验收员

1、负责验收本班及上班的工程质量(锚杆及锚索的间排距、锚固力、扭矩、联网、钉道高度、回弹料的清理) 及劳动工作量(进尺数、锚杆数量、挂网数、喷浆车数、钉道长度、打水沟的长度等)。

2、负责巷道中腰线的管理。

3、负责当班的质量验收表的及时填写、汇报。

、电工

1、认真执行停、送电制度。

2、严格执行在矿规定的检修时间内,对电器设备的检修,并做好检修记录。

3、提前做好运输设备的延长及绞车的安装、维修,信号的延长。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对所管辖范围的机电设备勤维护、勤保养,保证设备的完好率,杜绝电气设备失爆现象。

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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