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协议

发布时间:2020-07-30 14:07:51

委托加工协议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生产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生产 产品,加工数量、品种、生产标准、质量标准由甲方提供。

第二条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之相关经营资质。

2、按计划分月度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生产 产品。

3、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4、负责向乙方提供加工产品的名称、原材料及具体配方、数量、技术要求、质量标准、交货时间等。每月10号前将下一月度生产品种、数量、配方等信息以订单的形式传给乙方。

5、甲方设计的各类包装文案必须经乙方质量管理审核同意后方可印刷。在印刷各类包装材料时,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印刷合同,并将合同原件留乙方存档。

6、负责向乙方提供原辅料及其他包装材料,其中除农产品外的原辅料,同时提供供应商的资质资料和同批货物的检验报告单。

7、甲方负责生产产品的企业标准的制定和备案工作,甲、乙双方按照已经备案的企业标准进行验收。

8、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已达标的验收样品。

9、甲方负责严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10、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甲方设计的标签标识的内容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产品上市后所造成的质量损失和行政处罚由甲方负责承担。

11、甲方不得将乙方生产的甲、乙双方约定的 品提供给其他生产商,并不得以其他代工单位或自行生产方式标注乙方公司名称。

12、甲方承担产品研发及储存销售环节的质量责任。

第三条乙方责任及义务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生产活动。

2、严格按照甲方确定的名称、具体配方、数量、技术要求、质量标准、交货时间等标准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食品质量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乙方负责对甲方提供的原辅料进行检测验收。

4、不得将甲方提供的相关信息用于其他第三方生产。

5、乙方负责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6、乙方为甲方提供销售中的生产资质,提供场地存放甲方提供的各种包材及原辅材料。

7、可应甲方的要求,授权乙方在现有生产资质范围内贴牌生产甲方备案企业标准的产品。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货

1、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8万元整,其中5万元充当首批加工费,余下三万元在合作期满并双方无纠纷情况下10日内退还甲方。

2、甲方确定提供加工产品的名称、具体配方、数量、技术要求、质量标准、交货时间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订单,并于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总加工费的30%作为预付款(首批预付款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收到该预付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所需产品,甲方支付剩余70%的货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入仓库代保管,交货地点为乙方库房。

3、乙方向甲方交货,由乙方负责联系物流公司,甲方支付所需费用。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订单之前7日内按照经湖北省卫计委备案的企业标准进行生产品种样品验收,产品完工后,甲方按照乙方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可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法定检验部门进行裁定。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放行检验报告后7日内提取货物,逾期不提取的将按天收取仓库保管费用(100元/每日)。

第六条加工费用约定

甲方按乙方实际产量向乙方支付加工费,该费用不包含各种原、辅、包装材料成本。乙方使用甲方提供或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采购的各项原辅包材损耗率由甲、乙双方按首批生产状况协商补充确认,标识标签内容亦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第七条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协议。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授权手续不完备、或不合法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生产质量问题或违反该协议之约定导致甲方所受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八条合同生效及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条合同未尽事宜,或遇争议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可向争议方所在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于2016年6月24日签订的委托加工协议自动作废。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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