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发布时间:2018-08-21 14:46:09

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有规律的;规律是客观的,又是可以认识和利用的。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就应该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第一节 物质运动是有规律的

一、物质处在永恒的运动状态中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运动是物质的根本性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它包括宇宙中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运动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哲学上的运动不是指各种具体的运动形式,而是指一切事物、现象的一般变化和过程。它既包括物体位置的移动,如车辆的行驶、日月星辰的运行等;也包括事物和现象的发生、发展、灭亡的过程,如天体的变化、社会的变迁等;还包括人类的思维运动,如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等。

运动是物质固有的根本性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物质和运动不可分割。

第一.物质是运动的物质,没有脱离运动的物质。

所有的物质都在运动,有的事物运动变化比较明显,人们可以直接观察到,如刮风下雨、江河奔流、地震海啸、羚羊在奔跑、老鹰在盘旋等。有些事物变化比较缓慢,有的要经过几十万年、几百万年甚至几千万年,人们不易觉察到。还有些事物变化并不缓慢,但由于距离我们太远或者太小,让我们也觉察不到它们的运动,以为它是静止的。例如夜晚我们仰望星空,可以看到位置不变的星星等,是否完全不动呢?本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天文学家哈勃通过分析恒星发出的光的颜色,发现几乎所有的恒星都在远离我们而去,速度之快令人咋舌,并且恒星离我们越远,它离开我们运动得越快。这么快的运动我们为什么感觉不到呢?因为它们离我们太远了。有的恒星离我们几十万光年。距离远,运动就看不出来了。微观世界的基本粒子,由于太小,我们也感觉不到它们的运动。科学告诉我们,基本粒子有位置的移动,原子中电子就沿轨道围着原子核高速旋转;同时有它的产生、发展和转化为其它粒子的过程。目前在人们发现的基本粒子中,从产生到“衰变”或“湮灭”,有的长达若干亿年,有的只有几千万分之一秒,比一眨眼的功夫还短得多。

自然界在运动,社会也在运动变化,人类历史上任何一种社会形态都有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不断更替,就是社会运动的表现。近150多年来,从鸦片战争英国割占香港,到1997年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中国社会就经历了巨大的变化。鸦片战争使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专制统治,建立了中华民国;而人民战争的燎原烈火,埋葬了蒋家王朝,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也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变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经济迅速增长,综合国力增强,中国终于成功地于199771日收回了香港。

从宏观到微观,从自然到社会,无一不在运动、变化、发展着,世界是永恒运动着的物质世界。

第二.运动是物质的运动,没有脱离物质的运动。

任何一种运动形式都有它的主体或承担者——物质,没有物质主体的运动是不存在的。例如我们常常使用的动词“转动、跳动、跑动”等,这些动词总是为了表示某种物质实体的运动情形,如说车轮转动、心脏跳动、运动员跑动等。恩格斯曾根据19世纪的科学成就,把宇宙中各种各样的运动形式,划分为五种基本形式: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生物运动和社会运动。在每一种基本运动形式里,又包含许多具体运动形式,像物理运动形式就包括声、光、电、磁、热等运动形式。尽管运动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它们都是物质的运动,都有一定具体的物质主体。机械运动的主体是宏观物体;物理运动、化学运动的主体是分子、原子;生物运动的主体是活的有机体;社会运动的主体是处在一定生产方式中的人。唯心主义者所说的脱离物质的所谓“纯粹的运动”是没有的。

物质是运动的,物质与运动不可分,是否就是说不存在事物的静止状态呢?辩证唯物主义并不是否认静止的存在,而是认为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运动是绝对的,是说一切物质都在运动,物质世界的一切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状态中,物质的运动是永恒的、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而静止是相对的。哲学上所说的静止是指物质在绝对运动过程中的暂时稳定状态。静止是物质运动的一种特殊状态,这种状态是暂时的、有条件的,因而是相对的。

事物的相对静止表现为两种情况:

一是指物体之间的空间位置保持不变。如一个人坐在教室里,就他和教室的空间位置来说,他是没有运动的,是静止的。但是人和教室都在地球上,地球不停地自转并围着太阳公转,我们怎么能说人没有任何运动呢?再说,人虽坐着没动,可是他不停地在呼吸空气,身体里的血液不断地在循环,每天他都有千万个细胞在死亡,又有千万个细胞在新生,怎么能说人是绝对静止不动呢?所以静止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二是指事物本身的性质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任何事物都有一个产生、发展、灭亡的过程,但事物在产生之后到灭亡之前的一段时间里,其根本性质是不变的,这种质的稳定性也叫静止。如一个人在活着的几十年中,他还是这个人,没有变为另外一个人。纵观人的一生,变化是很大的,从婴儿、幼年、童年、少年、青年、中年到老年。一个国家和社会制度从诞生之日起,只要生产关系没有发生根本变化,这个国家的社会性质就处于相对稳定阶段。一个社会的根本性质发生变化以前,生产力、科学技术天天在发展,社会生活天天在变化。从这个意义上说,其实社会还是在运动。所以静止是有条件的,因而是相对的。

任何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是动中有静,静中有动。我们在承认运动的同时,要承认相对静止的存在,因为只有承认相对静止,事物才有具体的形态。我们在承认静止的同时,也要承认事物都在绝对运动着。

二、物质运动是有一定规律的

世界上的一切物质都是运动变化的,这种运动又不是杂乱无章、毫无秩序的。无论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一切事物的运动都是有一定规律的。所谓规律,就是事物发展过程中所具有的基本秩序,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比如,白昼过后是黑夜,这是一天变化的基本秩序,太阳东升西落,天天都是如此,所以是一种自然规律。人类社会的运动虽与自然界有所不同,但也是有规律的。比如,人类社会一般经历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从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或社会主义社会。再如科技教育进步社会发展的规律性,已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和重视。人类思维的发展也存在一定规律性。比如人对事物的认识就是由不知到知,由知之不多到知之较多,由片面到全面,由浅入深地发展的。

规律与生活中的规则是不相同的。规则是根据现实的需要而制定的。人们可以制定它,也可以修改、补充、废除它。比如学生守则、安全交通规则、足球比赛规则等。一个正确的、合理的规则总是根据规律来制定的。但规则毕竟是归于人的意识范围,是第二性的,而规律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是第一性的。为了更好地弄清规律与非规律(如规则)的界限,我们必须掌握规律的三个特点。

第一,规律具有客观性

所谓规律的客观性,指规律的存在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愿望为转移。不管人们是否认识它,是否承认它,它都存在着,都在起着作用。例如,秦始皇不懂人的生老病死的规律,千方百计想使自己长生不老。但是人的这种生长规律并没有因为他是皇帝而对他不起作用,秦始皇总是要死的,并且只活了49岁。即使在现代科学条件下,也没有使人永生的药,最新医学表明,利用基因工程,最多也只能让人活到150多岁。我们在中学学过许多数学规律,这些规律并不是我们想让它存在它就存在,不想让它存在它就不存在。

这段话说明了自然规律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质。

自然规律是客观的,社会规律同样是客观的。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有所不同,自然规律是通过自发的相互作用而实现的,社会规律与人则密切相关,它是通过有意识的人的活动而实现的。但是,社会、历史的前进并不以人的主观愿望而改变,而是按其本身固有的规律向前发展。在这里,有的人可能会认为在社会领域里伟大人物的“意志”会决定历史发展的进程,这是错误的。历史的发展还是由社会规律决定的,伟大人物的“意志”也不能违背客观社会规律。伟大人物有时确实能促进历史的发展,这正是因为他的“意志”和行为符合客观社会规律,社会规律并不以伟人的意志而转移。例如:商品经济社会中的价值规律,斯大林曾经宣布苏联社会主义里不许有这么一个规律。但是价值规律是客观的,不是人可以废除的,只要商品生产和商品经济这个条件存在,价值规律就要起作用,就取消不了。在社会实践中,有的人能够达到预期的目的,而有的人结果却与预期的目的相距甚远,问题只在于人们的愿望是否符合客观规律。总之,不论自然领域还是社会领域,规律的存在及其作用都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第二,规律具有强制性。

规律既然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它就一定带有某种强制的性质:只要具备了一定的条件,它就不可避免地要发生作用,这种作用是事物外部的任何力量都不能抗拒的。这就是说,人们想问题、办事情,要尊重规律,服从规律,否则,就一定要受到规律的惩罚。例如,云贵高原曾是一片水草地——草海,但在50年代为了开荒扩耕,人们填湖造田,结果现在该地区酸雨不断、种田不长,生态平衡遭到严重破坏。规律这个东西,当人们没有违背它的时候,似乎感觉不到它的存在;而人们的行为一旦违反了它的要求——碰得头破血流,受到惩罚的时候,就会感到它的不可抗拒的强制性。

第三,规律具有重复有效性

规律是事物本质的联系,它就必然带着一定的稳定性。这种稳定性就是指在同类事物的范围内,规律对其中的任意一个具体事物都是起作用的,是普遍适用的。规律的重复有效性,就是规律的普遍性。例如:自然界动物的生长过程中有优胜劣汰这样一个规律。这个规律对每一种动物都是起作用的,不管是老虎,还是兔子,还是梅花鹿。只有那些身体好、跑得快的兔子和梅花鹿才能逃脱食肉动物的追击,不断繁衍下去。对老虎也是一样,只有身强力壮的老虎才能获得足够的食物生存下去,那些受伤的老虎由于得不到食物就会死亡,而被淘汰掉。自然界的规律具有重复有效性,社会规律也具有重复有效性。例如一个国家的货币发行量如果超过了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就会出现通货膨胀,这是一个社会规律。这个规律对每一个国家都是普遍适用的。不管这个国家发展到什么程度,归于发达国家还是发展国家,不管这个国家是什么样的社会性质,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都有普遍性即重复有效性,只要在相同条件下,规律就一定会重复出现并发生作用。

由于规律具有客观性、强制性和重复有效性三个特点,就要求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依客观规律办事情,也就是实事求是。毛泽东曾经说,“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实事求是就是到“实事”中去“求”规律,就是要我们从客观事物本身引出规律来,按照客观事物固有的规律认识事物,不能把自己的主观想象强加给客观事物。实事求是说起来容易,具体做起来却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作为我们,要从思想和实践中真正把握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我们要了解实际情况,注意调查研究;同时,我们要反对办事凭主观意志、不顾客观规律的主观主义。

第二节 正确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一、正确认识和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规律是客观的,人们不能随意志创造、消灭或改变客观规律,这并不是说我们只能消极地听从规律的摆布。由于规律隐藏在事物的内部,是事物的本质,当科学不发达时,人们无法真正了解规律,以为在规律面前束手无策,其实人们不仅可以认识规律,还可以充分利用规律。人们这种认识和利用规律能动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就是人的主观能动性。

主观能动性是人类所特有的。动物对它周围事物中那些与自己生命活动有意义的特性也有一定反映能力,能够采取一些趋利避害的行为。如科学家曾做过大猩猩的实验。把大猩猩关在一间屋子里,屋顶挂上一串香焦,房间放上一些箱子,大猩猩能把放在房间里的箱子一只一只叠起来,然后爬上去,拿到香焦。可见,动物也具有某种能动性。但是,动物的这一种活动都不能称之为主观能动性,因为动物的生命活动只是一种本能,不是有意识的活动。只有人才能利用有意识的活动充分认识、利用规律。尽管大猩猩利用一些手段吃到了香焦,但它们根本不了解香焦的一般生长规律,从而提出种植香焦的计划,去指导它的行动。只有人才能做到一切,才有主观能动性。

认识人的主观能动性是哲学史上长期争论的一个问题。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肯定了规律的客观性,但却忽略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以为人只能消极地服从规律的摆布;唯心主义者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片面夸大人的主观能动性,否认客观规律,以为一切都是由人的意志决定的;只有辩证唯物主义才能正确认识人的主观能动性,它在承认规律是客观的同时,认为具有认识和利用规律的能力即主观能动性。

人的主观能动性包括相联系着的三个方面。一是指人类认识世界的能力,以及人们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能动地认识客观世界的活动;二是指人类改造世界的能力,以及人们在认识的指导下能动地改造世界的活动;三是指人类在认识世界的活动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所具有的精神状态,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决心、意志等。人的主观能动性具体表现有许多方面,其中,人能够认识规律和利用规律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表现。

首先人能够认识规律。人反映客观事物是与其它动物完全不同的,动物只能感觉事物的存在,只停留在事物表面,是一种镜面式的反映,而人却有抽象思维能力。感觉达不到的方面,思维却可以达到。感觉只能反映个别的、暂时的东西,而通过思维却可以从个别中找到一般,从暂时中找到永久。也就是说人的思维认识世界是一个积极能动过程,它能够在掌握大量感性材料的基础上,经过抽象概括,揭示事物的本质,预见事物的发展趋势,即发现事物的规律性。例如,人们通过对地球上无数次的物体下落等现象的观察,利用人的抽象思维能力,终于从观察中得出本质的东西,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和宇宙航行的规律,利用火箭的强大推力克服地球引力的束缚,把宇宙飞船送上月球,火星,木星。事实上,人类社会一切科学技术的成就,都是因为人在实践的基础上通过抽象思维发现和认识客观规律的结果。所以说,人是能够认识规律的。

其次人能够利用规律。事物运动的规律不仅能被人类所认识,并能为人类所利用。人们可以运用规律性的知识,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去改造世界。人类利用规律为自己服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人们能够利用对事物规律的认识,对事物发展趋势和方向作出科学的预见,指导自己的行为。

在人们还没有认识规律的时候,在规律面前处处受到约束,处于被动地位但是人们一旦认识了它,正确地掌握了规律作用的方向,社会就变被动为主动。科学预见的任务,就在于利用对事物规律性的认识,去把握事物未来发展的轮廓。人们根据对事物未来轮廓的认识,制定出改造客观世界的各种计划、措施,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有预见、有准备。这样,人们做起事来就清楚地知道应该去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先做什么,后做什么。如此,我们工作起来就会从容不迫。当工作遇到困难的时候,因为事先已有所预料,就不会因此而丧失信心;当工作取得一些成绩时,也不会因此而得意忘形。我们认识事物,预见它未来的变化,就是要从事物本身的规律出发,而不是去主观臆想。

自然科学史上所有伟大的预言,都是人们根据事物的规律出发而提出来的。不仅自然科学家依据客观规律可以正确地预见事物的发展变化。社会科学家依据社会发展规律也能正确地预见社会未来的发展变化。马克思、恩格斯根据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和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分析和研究,指出了资本主义基本矛盾是不可调和的,从而揭示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必然要代替资本主义的光辉前景。毛泽东同志在抗日战争时期,通过对中日双方的矛盾特点及其发展变化的分析,揭示了中日战争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对当时存在的“亡国论”和“速胜论”进行了深刻地驳斥,写下了《论持久战》一书,在书上指出了抗日战争是一场持久战,并科学预见了我方在抗日战争中要经历战略防御、战略相持、战略反攻三个发展阶段,并最终取得抗日战争的胜利。实践证明,这是唯一符合战争客观规律的预言。

第二,人们能够把规律作为行动的向导,运用对规律的认识去改造世界,为人类造福。

《庄子·养生主》中有一个“庖丁解牛”的故事,说的是古代一般厨师杀牛一个月就要换一把新刀,可是技艺高超的庖丁却与众不同,他宰起牛来有条不紊,动作娴熟,他割牛肉时,牛的皮筋骨相离之声,随刀响应,富有节奏感,而且拆牛骨时刀刀插入牛的骨缝之中,好像那窄窄的间缝还绰绰有余。他的那把刀用了19年,宰牛数千头,还同刚刚磨过的一样锋利。庖丁解牛之所以能够轻松自如,是因为他仔细研究了牛的骨骼结构,对之了如指掌,并掌握了宰牛的规律。现在在我国的广大农村,普遍种上了杂交水稻,杂交水稻的产生就是我们在掌握生物杂交规律的基础上培育出来的。生物学家通过研究,了解到作物的高产与低产与种子密切相关,人们把具有不同优良品质的种子杂交结合在一起,新种子就具有两种种子的优良品质,从而提高产量。杂交水稻就是我国水稻生产专家把我国优良水稻的种子和生长在印度的一种野生水稻的种子杂交,从而获得的一种优良水稻品种。种上杂交水稻后,水稻的产量大大增加;从原来亩产700多斤达到现在的亩产1200多斤。这就是说,只有弄清事物的规律性,才能找到做好这件事的窍门,人们在实践中就能利用和驾驭这个规律为人类谋福利。如我们认识了万有引力规律和机械运动规律,就可以克服地球的引力和太阳系的引力。把宇宙飞船发射到外层空间。我们掌握了水的浮力定律,就能使巨大的万吨巨轮浮在水面上。我们认识了硅片中电子运动的规律,就能制造出电子计算机。掌握了社会发展规律,就能自觉地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奉献青春和力量,推动我国社会的发展。

第三,人们可以利用对规律的认识,改变或创造条件,缩小规律发生破坏作用的范围,使人们少受其害,甚至变有害为有利。

我们知道,规律发生都有一定的条件,而且具体的条件不同,规律发生作用的结果也会不同。例如,火在一定条件下可供人使用,在另一种条件下却会造成火灾;电可以使日光灯发亮,给人照明,而人如果触电,却可以把人击毙;原子核变的规律以原子弹的形式发生作用,是一种大规模杀伤武器,而以核反应堆的形式发生作用,是一种巨大能源。人类是在长期的实践中逐渐认识了客观规律,在不同条件下发生作用的结果有种种不同,才逐渐学会了利用客观规律去为自己服务,使客观规律发生积极作用,抑制客观规律发生破坏作用。例如,水是按照万有引力规律运动的,“水往低处流”,在任何有水的地方,它都要起作用。在江河里是一样,如果江河涨水,冲垮了大堤,河水就会冲向低洼的地方,引起水灾。但是,如果我们修建了水库大坝,就可以在洪水到来时把水收归水库,使水不至四处横流,造成水灾;当久旱无雨时,又可以把水从水库放出,去灌溉庄稼,防止旱灾。这里,在两种不同情况下,水的运动规律并没有改变,而人们只是改变和控制了水的运动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把水的运动规律的作用限制在人们所希望的方向上和范围里,使它造成人们所希望的结果。我国要在葛洲坝和三峡修建大型水利枢纽,就是因为长江中下游如湖北荆州等地势低洼,如果长江洪水冲破江堤,将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于是改变一定的条件,修建大坝,提高防洪能力。本世纪我国最大的水利工程三峡大坝不仅发电量是巨大的,而且有巨大的防洪能力,基本上能够保证长江中下游不受长江洪水的侵害。

总的说来,人们之所以在客观规律面前不是无能为力的,之所以能够利用客观规律为自己服务,正是由于我们通过控制和改变客观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按照自己的意志去选择规律发生作用的结果。

二、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的关系

人们办事情的过程,就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的过程,而要真正把事情办好就必须尊重客观规律,符合客观规律。如果离开尊重客观规律,片面夸大人的主观能动性,就会陷入唯心主义,给实际工作造成损失;如果只空谈尊重客观规律,而不去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不去认识规律,不去创造条件利用规律,就会陷入形而上学,我们的工作也不会做好,社会也不会前进。因此,在实践中,我们就要正确理解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的相互关系,必须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

首先,认识和利用规律,必须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客观规律是可以认识和利用的,但要做到这一点,决不是轻而易举的。因为规律是事物的本质联系,隐藏在事物内部。如人们世世代代都看到河水流动,苹果落地,但都没有发现万有引力规律。经过了长期思考研究,我们才逐步认识了它。同时,任何一个复杂的客观过程,都不是只有一个规律在起作用,而是同时有许多规律在起作用,这些规律又是有着内在联系,相互制约的。要把握某一个客观过程,只认识它的某一个规律或一部分规律是不够的,而必须认识和利用这一过程的全部规律,或至少是主要规律。例如,人们掌握了氟利昂可以制冷的规律,发明了电冰箱,但是如果氟利昂散发到空中,和大气层中的臭氧发生反应,致使臭氧大量减少,破坏了臭氧层,而臭氧层是保护人类和其他生物不受太阳紫外线侵害的一道屏障。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正是因为我们只认识其中一部分规律——氟利昂可以制冷,而没有认识另外的规律——氟利昂和臭氧会发生反应。因此现在世界上所有的电冰箱生产厂家纷纷转向生产无氟电冰箱。由此可知,认识、利用规律并不容易,在实践中,我们就必须正确地、充分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认识和利用规律是一条复杂的、坎坷的道路,那么,人的主观能动性如何发挥,也就是人的主观状态如何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要求人(主体)具有坚强的意志和毅力。

客观事物的规律不是显而易见的,往往需要反复的探索,需要经历多次的失败。这就要求我们要有坚强的意志和毅力。在科学史上,有些科学家发现某个科学规律,是经过数百次失败才获得成功的。有时,为了探索客观规律不仅要流汗而且要流血,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例如著名科学家、诺贝尔奖的设立者诺贝尔在发明了TNT炸药的过程中,几乎花费了他大半生的精力,经过了几百次实验,并且在最后一次实验中,诺贝尔亲自站在炸药边看着整个过程,以便继续研制,没有想到,这次实验成功了,爆炸却使诺贝尔满脸鲜血地在硝烟中乱蹦乱跳。

由此可知,人们要认识和利用客观规律是极为艰难的事情,如果没有不畏劳苦沿着陡峭山路去攀登高峰的勇气,没有为科学献身的决心,是不能探索到客观世界隐藏着的奥秘的。还有像当今最伟大的天文学家英国人史蒂芬·霍金因患运动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禁锢在一张轮椅上长达20年之久,但他却身残志不残,认真研究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量子力学等理论,并对宇宙中的黑洞进行了开创性研究,写下了《时间简史》一书,使人们对宇宙有了全新的认识。我们也要像诺贝尔、詹纳、史蒂芬·霍金一样去认识规律和利用规律。

第二,要求人具有正确的立场和方法。

我们这里所说的立场是广义的立场,即人们观察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角度或立足点。立场不对,就会南辕北辙,不能正确认识、利用规律。所谓方法,就是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思想方法是认识世界的方法。按照客观世界的本来面目反映世界,对具体情况作出具体分析,思考和研究问题不要带主观性、片面性和表面性等,这都是对科学思想方法的精辟概括。工作方法指的是人们处理实际工作,解决问题的方法,即改造世界的方法,按照实际情况决定工作方针,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等都是对科学工作方法的精辟概括。一般说,方法不同,认识和实践的结果也会不同。可以这样说,历史上的科学家之所以能发现客观规律,正是因为有正确的立场、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第三,要求人有丰富的知识。

要认识规律和利用规律,就要有相应的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因为认识和利用规律都非常复杂,如果不具备起码的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可能连事物的现象都看不清楚,更不用说去认识事物的本质即规律了。而一个人要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首先必须要有丰富的知识。例如:牛顿如果没有丰富的数学知识,就不会于1687年出版《数学的自然哲学原理》一书,发现万有引力定律,并提出物体如何在空间和时间中运动的理论,继而得出月亮沿椭圆轨道围着地球运行,而地球和其他行星围着太阳公转的结论。所以我们要认识、利用规律,首先必须要有丰富的知识。特别是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其次,发挥主观能动性必须尊重客观规律。

认识和利用规律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而要有效地发挥主观能动性必须尊重客观规律,严格按客观规律办事。人是有意识的,无论做什么事情,事先总有一定的思想动机即主观想法,但是,主观愿望的良好并不一定保证能达到预期的目的,还要看人的思想是否符合客观实际,人们是否按客观规律办事。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如果违反了客观规律,客观规律会给人以无情的“惩罚”: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如果遵循了客观规律,客观规律就会给人满意的“报偿”。客观规律制约着人的主观能动性,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提供依据。

第一,客观规律制约着人的主观能动性。

客观规律对主观能动性的制约,就在于事物是按照它自身的固有的规律性发展的。人的主观能动作用所达到的,只能是最大限度地加速或延缓事物发展的进程,而不能改变事物发展的基本方向。例如,人总是要逐渐老化的,这是人生长的客观规律。这个基本趋势谁也改变不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只能加速或延缓人衰老的进程,却不能阻止人的衰老、这说明,人的主观能动性不论有多大,都不能改变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不能改变客观规律本身。

第二,客观规律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提供依据

自觉性是人的主观能动性的本质特征,它表现为人们活动的目的性。人们行动中的目的性是同人们认识上的预见性密切联系着。而客观世界的发展是有规律的,并且这种规律可以被认识,使科学预见成为可能,如果客观世界是杂乱无章、毫无任何规律可言的,人们对自己的行动结果根本无法估计,那么人们是不可能去规定自己行动的目的的。在同自然界的斗争中,人们正是依靠对各种自然规律的认识,能够大致地预见某些自然现象的变化和某些事物的生长、发展的趋势,进而正确地计划自己的行动。在社会领域中,人们也是依靠对客观规律一定程度的认识,预见到历史发展的某种必然趋势,才有自觉的历史活动。所以人的活动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这种创造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实质是人们主动地利用客观规律。人们认识了原子核变的规律,就能利用原子能发电,为自己开辟新的能源。现在世界上引起轰动的“克隆”技术,其实是因为人们掌握了生物的遗传规律。只要我们认识他的客观规律,就能为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提供依据。

总之,我们既要尊重客观规律,又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应该把尊重客观规律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辩证地统一起来,既要反对强调以发挥主观能动性为由,夸大意识的反作用,否认规律的客观性,主张“精神万能”,冒险蛮干的观点;也要反对以尊重客观规律为由,否认主观能动性,消极坐等,无所作为的观点。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辩证统一的原理,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把发扬革命精神和坚持科学态度有机地结合起来。既然认识和利用客观规律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人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就一定要发扬革命精神,应该具有锐意进取、坚毅果断、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气概。特别是改革开放的今天,我们社会主义事业是一个崭新的事业,没有先例可以借鉴,我们更应该有这种精神和气概。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坚持科学态度,要调查研究,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掌握事物发展的规律,以科学的理论指导实践,进行科学决策等。只有这样,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

历史经验证明,坚持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的辩证统一,工作就有成绩,革命就能发展,事业就能前进。如我们党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就能从客观实际出发,并且发扬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就取得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辉煌胜利。反之,如果割裂了这两个方面的辩证统一关系,工作就会遭到挫折,革命和建设事业就会蒙受损失。如我国在“大跃进”中就片面夸大人的主观能动性,提出一些“不怕办不到,只怕想不到”, “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等错误观点,完全割裂了二者的关系,于是我们国家就出现了历史性的倒退,使国家和人民蒙受了巨大损失。在实现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奋斗目标时,既要有严格的科学态度,又要有高度的革命热情和开拓前进的决心和勇气,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辩证结合起来,投入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宏伟事业中去。

思考题

1.怎样理解物质和运动的关系?

2.什么是规律?为什么我们办事情做工作,必须尊重

客观规律?

3.如何理解发挥主观能动性与尊重客观规律的辩证关

?

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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