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社会福利院
发布时间:2019-02-11 14:58:10
发布时间:2019-02-11 14:58:10
南通市社会福利院
医疗药品采购
比 价 文 件
第一部分:报价须知
第二部分:南通市社会福利院医疗药品采购目录
第三部分:医疗药品采购合同基本条款
南通市社会福利院
第一部分:报价须知
1、 定义
1.1采购方:南通市社会福利院
1.2报价厂商:采购方认可的符合比价资格的参加本药品采购投标的厂商(或经销商)他应能按照比价文件要求提出报价文件、成交后实施合同。
2、 报价厂商(或经销商)的资格
2.1供货商应通过“国家GSP资格”认证,药品应符合“国家药品标准”GMP认证,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药品经营企业。
2.2报价厂商的经营行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药品应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3、 报价文件的内容和要求
3.1药品经营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书;
3.2药品生产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书;
3.3加盖企业公章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的复印件。
3.4报价药品必须严格按照指定产地、生产厂家及包装计量规格报价。
4、 报价文件的递交
4.1报价厂商应将报价文件正、副本文件两份密封(电子文件用U盘拷贝一份)。贴上封条,并加盖单位骑缝章。并标明“医疗药品报价文件”字样。
4.2采购方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工农路185号(南通市社会福利院)
4.3报价文件收件人:南通市社会福利院 钱勇华
电话:0513-******** 139********
4.4投标截止日期:2018年 8月 30 日
开标、评标、定标时间:2018年8月30号下午3:30
4.5评定方法:﹝1–(报价-最低价)/最低价﹞*70% + 报价药品数/总药品数*30%
说明:报价是指根据我院药品使用年总量前50名(年用量*单价)之和,最低价是指三家报价中(年用量*单价)之和最低者
5、保证金
5.1报价厂商的投标保证金为伍千元整,可用现金或者转账方式交付,请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南通市财政局(备注南通市社会福利院)
开户银行:1111820109000058268
银行帐号:工行青年路支行
备注:南通市社会福利院药品招标保证金
5.2报价时提供经南通市社会福利院财务科查账后确认保证金到账的收据。
5.3保证金用以补偿采购方由于报价厂商出现下列行为时遭受的损失:
5.3.1 报价厂商投送了报价文件后,在评定前要求撤消其投标文件。
5.3.2评定后要求修改其报价金额。
5.3.3被通知成交后,拒绝按成交状态(技术和商务)签订合同(包括提出修改成交药品产地、规格、价格等全部视为违约拒绝成交)。
5.3.4有串标行为,对采购方的补偿。
当出现上述4条中之一时,采购方即可不退还其保证金。
5.4 对未中标的厂商,将在宣布未中标之日起10天内原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6、报价文件的有效期。报价文件有效期应为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或应招标人的要求而延长。
7、澄清文件
7.1为有助于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查、综合评定,采购方有权向报价厂商提出质疑,请其澄清报价内容。
7.2重要的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并作为报价文件的一部分,但不得对不报价内容作实质性修改。
8、成交通知书
8、1采购方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8、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医疗药品合同》的依据之一。
9、几点说明:
9.1、本次招标药品参照我院去年用量,后期如有目录未列入药品,其价格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原则上不高于省药品招标平台。
9.2、中标后操作过程中如有变化,实际价格以投标价计算。
9.3、此招标文件在南通市民政局网站、南通市社会福利院网站上发布。
南通市社会福利院
2018年8月2日
第二部分:南通市社会福利院年度药品采购目录
第三部分 药品购销合同基本条款
本《药品购销合同》于 年 月 日由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买方”)和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卖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买方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邀请招标,并接受了卖方对上述药品的投标详见《成交通知书》),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一、 本合同中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招标文件中定义的相同。
二、 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 报价厂商提交的报价书、价格表。
2、 药品供需一览表(包括采购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剂型、批号、数量、价格、金额、送货方式、送货地点、时间、验收标准、付款方式、时间、违约责任等)。
3、 合同条款:
(1) 采购的药品必须符合《中国药典》最新版、部颁标准或地方标准,卖方对假劣药品引起的医疗纠纷、事故、监部门处罚等负全部责任;
(2) 所购药品均应标明有效期,实际有效期不得少于一年;
(3) 卖方要确保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剂型、批号、数量、价格、送货时间等要求按标书切实履行;
(4) 所购药品按买方需要按时分期分批送货,对不能及时提供中标药品而影响正常工作的,将追究卖方责任,如买方在市场购买,则按所购药品的市场价在卖方的押金中抵扣中标差额和管理费(所购药品总价的20%)补偿买方;
(5) 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规定药品降价,卖方应按相应比例降价。遇有不可抗力,双方协商解决;
(6) 付款方式:卖方提供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后隔月全额支付药款。
4、 成交通知书。
三、 卖方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提供药品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四、 买方在此保证将在收到卖方配送的药品后二个月内,向卖方按合同价支付货款。
五、 中标药品总额(详见附件)。
买方(签字盖章): 卖方(签字盖章):
买方代表(签字): 卖方代表(签字):
买方经办人: 卖方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