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2015年度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办学情况信息
发布时间:2019-03-15 14: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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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2015年度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办学情况信息公告有关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深圳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5.05.28
【实施日期】2015.05.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2015年度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办学情况信息公告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
为配合做好2015年招生工作,根据《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办学情况信息公告办法》的有关规定,定于今年6月中下旬向社会公告2014-2015年度我市民办中小学办学情况信息。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公告信息的收集工作
各区教育局(含新区公共事业局,下同)业务主管科室应主动联系督导、组织人事、学校安全管理、教科研等部门收集辖区内民办中小学(含高中)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期间各类奖惩信息(集体项目),认真组织和指导学校填报,按照信息公告办法的要求审核学校上报的各类信息,保证公告的信息来源合法、客观公正、准确无误。
二、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并按时报送公告信息
各区教育局负责汇总本区学校上报的信息,认真填报《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办学情况信息(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附件,电子版可在深圳教育网站下载),加盖公章后,于2015年6月1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同时报送word格式电子版)。
附件:《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办学情况信息(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
深圳市教育局
2015年5月28日
附件
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办学情况信息
(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
学校 所在区 | 序号 | 办学 许可证号 | 学校名称 | 办学地址 | 办学 层次 | 学校 等级 | 举办者 | 法定 代表人 | 现任 校长 | 2014年度 年检结论 | 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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