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2015年度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办学情况信息

发布时间:2019-03-15 14:56:44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2015年度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办学情况信息公告有关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深圳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5.05.28

【实施日期】2015.05.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2015年度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办学情况信息公告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

为配合做好2015年招生工作,根据《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办学情况信息公告办法》的有关规定,定于今年6月中下旬向社会公告2014-2015年度我市民办中小学办学情况信息。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公告信息的收集工作

各区教育局(含新区公共事业局,下同)业务主管科室应主动联系督导、组织人事、学校安全管理、教科研等部门收集辖区内民办中小学(含高中)20147月至20156月期间各类奖惩信息(集体项目),认真组织和指导学校填报,按照信息公告办法的要求审核学校上报的各类信息,保证公告的信息来源合法、客观公正、准确无误。

二、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并按时报送公告信息

各区教育局负责汇总本区学校上报的信息,认真填报《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办学情况信息(20147月至20156月)》(附件,电子版可在深圳教育网站下载),加盖公章后,于201561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同时报送word格式电子版)。

附件:《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办学情况信息(20147月至20156月)》

深圳市教育局

2015528

附件

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办学情况信息

20147月至20156月)

学校

所在区

序号

办学

许可证号

学校名称

办学地址

办学

层次

学校

等级

举办者

法定

代表人

现任

校长

2014年度

年检结论

奖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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