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票据样本及说明

发布时间:2017-01-26 13:23:16

常用票据样本及说明

 

一、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为了方便申请人的使用,银行汇票还专门设置了实际结算金额栏,在交易过程中,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出票金额以内填写实际结算金额,受到法律保护。其票样如图1-11-2所示,银行进账单如图1-3所示。  

 

1-1 银行汇票

 

 

1-2  银行汇票背面

 

1-3  进账单

银行汇票的账务处理方法是:收款单位应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应在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汇票委托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如有多余款项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款时,应根据银行的多余款收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

采用银行汇票结算方式,应注意下列问题: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为一个月,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经出具证明后,仍可以请求出票银行付款。银行汇票见票即付。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行的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向银行申请挂失,或者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但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行的银行汇票丧失不得挂失。

银行汇票一律记名,可以背书转让。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是转让票据权利的重要方式,它的产生是票据成为流通证券的一个标志。

银行汇票的汇款金额起点为500元。

 

二、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中所特有的,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商业汇票适用于同城或异地在银行开立存款科目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订有购销合同的商品交易的款项结算(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

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应注意下列问题:

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时,承兑人即付款人员有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

对信用不好的客户应慎用或不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

商业汇票一律记名。允许背书转让,但背书应连续。

商业汇票的承兑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付款人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付款人拒绝承兑的,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

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1、商业承兑汇票。它是指由收款人签发,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按双方约定签发。由收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交付款人承兑,由付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经本人承兑。付款人须在商业承兑汇票正面签署承兑后,将商业承兑汇票交给收款人。在实务中,一般以由付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居多。其票样如图2-1-12-1-22-1-32-1-42-1-5所示。

 

2-1-1商业承兑汇票

 

2-1-2  收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

 

2-1-3   付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

 

                                         2-1-4    商业承兑2汇票背面

 

2-1-5   商业承兑汇票签发人所留存根

 

商业承兑汇票的账务处理方法是:收款单位凭银行盖章的进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凭承兑汇票委托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

 

2、银行承兑汇票:它是由收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票据。其票样如图2-2所示。

2-2   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的账务处理方法是:收款单位凭银行盖章的进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凭银行承兑汇票委托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

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商业承兑汇票是购销双方的票据交易行为,是一种商业信用,银行只作为清算的中介。而银行承兑汇票是银行的一种信用业务,体现购、销及银行三方关系,银行既是商业汇票的债务人,同时又是承兑申请人的债权人。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保证无条件付款,因而有较高的信誉。

 

三、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以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适用于同城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我国普遍开展银行本票的时间并不长,银行本票还是一种较新的票据结算方式,银行本票对于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同城范围办理转账结算具有明显的优点,对于促进我国的经济的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作用。为此,我国票据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银行本票的法律地位。其票样如图3-13-2所示。

 

3-1   银行本票

 

                                            3-1   银行本票

3-2   银行本票背面

 

 

银行本票的账务处理方法是:收款单位按照规定受理银行本票后,应将银行本票连同进账单送交银行办理转账,根据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填送银行本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本票后,根据申请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企业因银行本票超过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在交回本票和填制的进账单经银行审核盖章后,根据进账单第一联编制收款凭证。

采用银行本票结算方式,应注意下列问题:

银行本票分为不定额本票和定额本票两种。定额银行本票面额为1千元、5千元、1万元和5万元。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为二个月,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经出具证明后,仍可请求出票银行付款。

银行本票见票即付,资金转账速度是所有票据中最快最及时的。可以背书转让,不予挂失,对银行本票应视同现金,妥善保管。

 

四、支票。支票是银行的存款人签发给收款人办理结算或委托开户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票据。适用于同城各单位之间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及其他款项的结算。由于支票结算方式手续简便,因而是目前同城结算中使用比较广泛的一种结算方式。其票样如图4-14-2所示。

4-1   转账支票

 

4-2      现金支票

 

在银行开户的存款人领购支票时,必须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并签章,签章应与预留银行的签章相符,持支票购领证(购领证上有指定办理银行业务的人员姓名)及指定人员身份证,由指定人员到银行办理购买手续。银行对上述单证审核无误后,即可将支票售给存款人。购买支票款由银行从存款人账户中划转,存款人根据实际购买金额,编制付款凭证,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支票的账务处理方法是:收款单位对于收到的支票,应在收到支票的当日填制进账单连同支票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对于付出的支票,应根据支票存根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付款凭证。

采用支票结算方式,应注意下列问题:

鉴于我国多年使用支票的习惯,并考虑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方便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的使用,保留了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并新增了普通支票和划线支票。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只用于转账,不可支取现金。支票上未印有现金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支票一律记名。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地区转账支票可以背书转让。

支票见票即付,但支票持票人委托其开户银行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进账时间为经过同城票据交换系统将票款划回的时间。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内,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超过提示付款期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不准签发空白支票。签发支票,不能超过银行存款的余额,超过的即为空头支票,银行将予以退票,并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常用票据样本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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