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工程过程评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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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QM-1-11-20 版号:C/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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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工程过程估管理办法


中梁控股
第三方工过程评估理办法

编制

陈从宏 黄春雷
日期 日期 日期
2018 3 2018 3 2018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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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记录


2016.5.30

修订
修订状态 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审批人
新增各部门工作职责;补充创

新项目加分制度及加分原则; 刘江涛 李国栋 调整风险种类计分规则;
调整适用范围和计分规则;新 增管理行为考核;明确参加评 刘江涛 估原则、奖罚标准
修订各级组织职责,调整评估 标准;新增强控项及加分项、
姜峰
红线管理;取消奖罚标准(统 一纳入奖罚制度)。
李国栋 徐忠信 陈从宏 黄春雷

2017.2.10

2018.2.28.

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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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加强项目施工现场的管控力度,提升项目工程品质、安全文明施工和项目管理 水平,降低项目施工和交付风险。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梁控股集团负责开发的所有在建住宅项目(含代建项目)及商业的类 住宅项目,对于合作操盘项目及集中商业项目一事一议。 3. 术语和定义
3.1. 过程评估:指由控股集团、区域集团、区域公司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评估单位对
项目从开工至交付前的现场建设工作进行评价的活动,包括实测实量、质量风 险、安全文明、强控项、红线管理等评估内容;其中由中梁各级组织委托第三 方评估单位实施的过程评估活动,一般称为“第三方过程评估”。
3.2. 实测实量:为第三方工程过程评估的主要构成部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各
道工序完成结果进行定量测量,计算合格率并以此为基础进行评价的活动。 3.3. 风险评估:现场不具备实测实量条件,仅进行质量风险、安全文明、强控项等
内容的评估活动。
3.4. 红线管理:在控股集团组织的第三方工程过程评估活动中,对项目重大风险进
行评估的活动,包括质量安全事故、房屋渗漏、材料使用、产品保护等;一旦 触碰红线,即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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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工作职责
4.1. 控股集团大运营中心
4.1.1. 负责第三方评估管理办法的编制、修订;
4.1.2. 负责组织控股集团层面的第三方过程评估宣贯工作。
4.1.3. 负责组织控股集团第三方评估工作,发布过程评估成果和年度总结报告; 4.1.4. 解决评估中争议,参与部分项目评估工作,监督评估工作的正常进行; 4.1.5. 负责控股集团层面第三方评估单位的招标采购和合同签署,组织对第三方评
估单位的履约评估。
4.2. 区域集团大运营中心
4.2.1. 在控股集团整体框架下,负责本区域集团过程评估管理细则的编制、修订; 4.2.2. 定期组织本区域集团的项目过程评估工作;
4.2.3. 参与控股集团组织的部分项目第三方评估工作,对评估中的出现的问题、争
议进行汇总,对评估过程的公平性、合理性进行监督,并反馈至控股集团;
4.2.4. 负责组织区域集团层面的第三方过程评估宣贯工作。 4.3. 区域公司工程运营部
4.3.1. 参与控股集团组织的第三方评估工作,对评估过程的公平性、合理性进行监
督;
4.3.2. 对第三方评估中所发现问题的整改进行跟踪和监督;
4.3.3. 配合控股集团、区域集团协调、解决第三方评估工作中发生的争议; 4.3.4. 定期组织本区域公司的项目过程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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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负责组织区域公司层面的第三方过程评估宣贯工作。 4.4. 事业部
4.41. 配合第三方开展过程评估工作;
4.42. 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展实测实量工作;
4.43. 落实各级组织工程过程评估中所发现问题的整改,并报备至区域公司; 4.44. 定期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评估标准进行宣贯、培训、交底。 4. 评估工作组织
5.1. 第三方评估工作组织和评估周期
5.1.1. 控股集团组织的第三方过程评估每季度一次。
5.1.2. 区域集团、区域公司应定期对所属项目实施工程评估,区域集团应制定本区
域集团工程过程评估管理细则,并报控股集团备案。
5.1.3. 原则上各级组织(控股集团、区域集团、区域公司)应确保至少每月(春节
月份除外)覆盖所有项目标段的工程过程评估。
5.1.4. 鼓励区域集团、区域公司委托第三方评估单位实施过程评估工作;区域集团
组织的第三方评估每季度不小于一次。
5.1.5. 若区域集团、区域公司委托第三方评估单位,应及时将委托的第三方评估单
位信息反馈至控股集团,以便控股集团统筹安排;原则上控股集团、区域集 团、区域公司委托的第三方评估单位不得存在重叠,若存在重叠,应采取必 要的回避措施。
5.2. 控股集团第三方评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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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控股集团每季度第三方过程评估实施前,区域集团大运营中心应将项目各标
段现场进度情况汇总并上报控股集团(详见附件 1《项目进度汇总表》), 控股集团大运营中心统计当期应参加第三方评估的项目标段,编制“项目标 段第三方过程评估工作计划”。
5.2.2. 第三方评估单位根据“项目标段第三方过程评估工作计划”安排评估相关人
员及行程。
5.2.3. 为促进项目现场常态化管理,第三方评估单位、控股集团大运营中心应对评
估计划进行保密。各项目标段具体评估时间将在评估前一天的下午通知区域 集团、区域公司和事业部。评估组将于评估当天上午 830 到达项目现场并 联系项目工程负责人。
5.3. 评估标段划分
5.3.1. 控股集团第三方评估原则上以项目总包标段为评估标段。 5.3.2. 若项目分为不同标段但为同一总包单位施工时,可合并评估。
5.3.3. 若对评估标段存在争议时,区域公司、区域集团应第一时间反馈至控股集团,
由控股集团大运营中心确定评估标段。
5.4. 项目应参加过程评估的条件
5.4.1. 评估当月开工的项目,不参与本期评估;评估当月以前开工的项目,若尚未
完成第一块基础底板的砼浇筑,不参与本期评估。
5.4.2. 评估当月完成第一块基础底板砼浇筑的项目,均参与当期评估。其中具备实
测实量条件的项目(现场拆模清理楼层满足实测实量测区数量要求,具体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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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估单位现场确定),均参与过程评估;若不具备,则参与风险评估。 5.4.3. 评估当月正式交付(指正式组织客户收房)的项目,不参与本期过程评估;
当月以后正式交付的项目,均参与当期过程评估。
5.4.4. 项目交付前最后一次过程评估若与交付品质评估时间在同一月份的,则只需
开展交付品质评估工作,不再进行过程评估;否则过程评估与交付品质评估 工作分别进行。
5.4.5. 由中梁组织实施二改的项目(含为规避风险,名义上由客户委托第三方公司
实施二改的项目),二改期间参与过程评估。
5. 评估原则
6.1. 随机均匀原则:抽查时必须结合当前标段的施工进度,随机抽样确定楼栋、楼
层、房号及测点,测点应均匀分布。
6.2. 可追溯原则:对评估项目标段的具体楼栋、楼层、房号做好书面记录并存档。 6.3. 完整原则:同一分部工程内所有分项的实测指标,根据现场情况,凡具备条件
的必须全部进行实测,不得遗漏。
6.4. 真实原则:测量数据应反映项目真实工程质量,避免为片面提高实测指标,做
表面文章,反对以遮丑、掩盖为目的的修补;实测取点时应规避目测合格的相 应修补部位,并对修补方案合理性进行检查,对于修补目测不合格的部位,正 常实测,不得遗漏。
6.5. 常态原则:各项目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应保持常态化。严禁采用停工迎检、利用
外部资源(委托第三方等)进行场地清理,或者进行各种形式的包装等。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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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出现停工迎检、利用外部资源进行专门场地清理或包装的,由第三方过程评 估小组组长及控股集团大运营中心人员共同确认,该期评估结果按评估综合成 绩的 90%计算。
6.6. 公正原则:坚持过程评估公平、公正、公开;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职业操守的
行为,将严格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理,并计入本期考核。 6. 评估流程 7.1. 现场准备
7.1.1. 事业部应事先准备如下的工具和设施:

配置仪器
2m 靠尺
激光扫平仪(含脚架) 塔尺
冲击钻或楼板厚度检测仪
淋水/蓄水所需设施(淋水管、水源、水桶等) 三方评估人员自带。
数量 2 1 1 1 若干
用途 垂直度、平整度
方正度 顶板水平度 楼板厚度 淋水、蓄水
注:以上工具品牌、型号、产地等按项目常规标准提供,达到国标要求即可。其它工具由第
7.1.2. 事业部应事先准备评估所需的仪器、工具、设施,一旦确定测区后,应根据
评估组要求,将仪器、工具、设施提供至测区,并在规定时间内开展相关的 测试。
7.1.3. 事业部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员参与,区域公司、区域
集团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是否参与。
7.1.4. 事业部应提前准备过程评估涉及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况、平
面图、设计文件、附属工程及设施情况、形象进度情况、工程管理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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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事业部应提供抵达评估部位(测区)的相关通道、设施。
7.1.6. 事业部应在接到评估通知后填写《项目信息采集表》(附件 2),由项目工
程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评估组,评估组据此确定测区并验证《项目信息采 集表》的准确性。
7.2. 评估体系宣贯
7.2.1. 对所有新开工项目或首次参与评估的项目标段,第三方评估单位应进行评估
标准的宣贯,事业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需参加。
7.2.2. 评估标准宣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评估体系介绍、评估标准详解、中梁
及行业评估状况分析、易失分项(通病)分析及预防措施、强控项及红线管 理解析、分析优秀典型做法分享等。
7.3. 现场评估首次会议
7.3.1. 评估小组应组织召开评估首次会议,原则上会议时间不超过 30 分钟。参会人
员应包括评估组、事业部总(或事业部副总)、事业部项目工程团队、总分 包单位、监理单位等,区域公司/区域集团相关人员可自行选择是否参与。
7.3.2. 首次会议由评估组组长介绍评估人员及分工安排;事业部项目工程负责人介
绍与会人员,并提交书面的《项目进度采集表》;监理单位总监介绍项目情 况(各标段划分、形象进度、各标段户型及套数、交付时间等信息)。
7.3.3. 评估组宣布测区选取规则,根据《项目进度采集表》随机确定评估部位(楼
栋、楼层、户型、房号等)和内容。
7.3.4. 评估组组长介绍评估原则、评估配合工作要求、廉洁纪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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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现场检查评估
7.4.1. 评估组根据《中梁控股集团项目实测实量操作指引》(附件 3)、《中梁控股集
团实测实量记录表》(附件 4)、《中梁控股集团质量风险记录表》(附件 5)、《中梁控股集团安全文明记录表》(附件 6)、《中梁控股集团强控项及加分项 记录表》(附件 7)、《中梁控股集团红线管理操作指引》(附件 8)、《中梁控团红线管理记录表》(附件 9)及评估前首次会议所约定的内容进行现场 估,检查评估中须留存现场检查原始记录数据和照片备查,问题部位需明 标注楼栋、楼层、房号、部位等信息。
7.4.2. 根据评估组分工,原则上各评估线路均应安排事业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各一人陪同。
7.4.3. 每个项目标段检查完成后,检查的数据结果需事业部总或项目工程负责人、
监理单位总监、总承包商项目经理现场签字确认,凡现场评估应参加而未参 加人员,自动视为对评估结果认可。
7.4.4. 现场检查评估所涉技术问题均在现场解决,不带回会议室讨论。 7.5. 评估总结会议
7.5.1. 评估总结会由第三方评估组主持,会议时间为现场评估工作完成后,具体以
三方评估单位通知为准。参会人员包括区域集团/区域集团相关人员(如有) 参评事业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评估组全体人员。
7.5.2. 评估总结会主要由评估组总结实测实量情况、现场主要质量安全问题、强控
项扣分/加分内容、是否触发红线、各级组织过程评估及其闭环情况、值得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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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的优秀做法推广等,并对存在问题提供改进建议。
7.5.3. 各单位就评估情况进行互动、交流和答疑。
7.5.4. 事业部项目工程负责人、评估组长、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签字确认《过
程评估确认单》(附件 10)。
7.6. 评估成果应用
7.6.1. 第三方评估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控股集团大运营中心提交项目过程
评估报告(模板详见附件 11),经控股集团大运营中心复核后下发至区域集 团、区域公司、事业部。
7.6.2. 控股集团、区域集团、区域公司组织的过程评估结束后,事业部应在第一时
间组织监理、相关施工单位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方案,确定现场 问题的整改计划和闭环时间。
7.6.3. 区域公司应督促和跟踪事业部的整改实施工作。
7.6.4. 按期整改完成后,事业部应将整改回复报区域公司、区域集团。 7.7. 争议项处理
7.7.1. 现场评估过程由事业部、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共同见证并确认评估数据。 7.7.2. 若对现场条件、评估方法、评判标准、评估结果等存在异议时,原则上应及
时与评估组进行沟通解决。
7.7.3. 若各方协调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则由区域集团指定对接人核实情况后上报
控股集团大运营中心协调解决;若无法当场解决,则暂以第三方评估组判定 为准,事业部可在评估确认单写明争议项并签字,由区域集团于 3 天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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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申诉,同时需提供相关照片、数据等证明材料,最终结果由控股集团大 运营中心综合评估后裁定。
7.7.4. 若区域集团未经核实相关情况即上报申诉,或上报申诉内容与实际情况存在
较大偏差,将予以通报批评。
7.7.5. 各参评单位应积极配合现场评估工作,如因参评单位故意不配合造成现场评
估工作无法进行的,评估组经向控股集团大运营中心备案后,有权根据当时 情况终止该项目评估。一经核实,项目标段当期评估结果按 0 分计,成绩纳 入当期及年度排名,并按照控股集团制度进行惩处。
7.7.6. 在过程评估检查周期范围内的项目,除国家政策规定的不可抗力影响无法参
外,均应参加。凡应参加而不参加评估或因参评单位故意不配合造成无法 评估的项目,当期过程评估综合成绩按 0 分计取,成绩纳入当期及年度排名, 并按照控股集团制度进行惩处。
7.7.7. 如事业部未在合理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评估总结会议,第三方评估组经
上报控股集团大运营中心备案后,有权终止召开总结会,当期成绩按现场实 际评分计,控股集团将对该事业部予以全集团通报。
7.7.8. 区域公司、事业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人员不得在总结会召开之前
探听评估成绩,或要求在总结会之前对评估成绩进行随意篡改。
7.7.9. 项目负责人或工程负责人、总包及监理与评估组长应对评估数据及成绩予以
确认,各方应在《过程评估确认单》上签字。若总包或监理拒签,该成绩依 然有效;若事业部拒签,评估组应及时向控股集团大运营中心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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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评估纪律要求
7.7.1. 禁止任何个人和单位采取任何手段诱导、干扰第三方评估人员独立开展工作,
一经发现将采取补测、重测、罚分等处罚措施。
7.7.2. 加强对第三方评估人员的职业操守监管,如被举报,一旦查实将进行严格查
处,直至取消服务合同。
7.7.3. 出现以下情况,将按规定对项目(或标段)进行扣分处理:

现场被评估检查方违规情况
存在送礼品、有价卡券、现金等情况(含甲方/监理/施工单位)。 现场存在规避测区,或不允许评估人员检查的情况。
现场测区内发现规避测区现象,则测区内所有检查点按不合格计;同时在测区上下楼层 检查规避工序各 2 层(共检查 5 层,当相邻楼层该工序未施工时,则扩大检查楼层),如 仅测区楼层存在规避行为,则扣总分 1 分,若均存在规避行为,则项目总分扣 5 分。
扣减总分 10

5
漏报、隐瞒现场进度及状态,且被评估组现场证实。
在评估人员检查过程中,有妨碍情况,如仪器无法按时提供(30 分钟)、调整评估楼号、楼层号码标示牌等。
因安全原因无法抵达测区,或测区部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不具备 评估条件。
同时安全文明按不合格计。
3 2
2
注:以上情况扣分前提都应据实可查,形成既定事实。 8. 过程评估实施方案 8.1. 过程评估内容和阶段
8.1.1. 过程评估包含五大部分:红线管理、强控项/加分项、实测实量、质量风险、
安全文明。
8.1.2. 评估阶段:自项目第一块基础底板至项目实际交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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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上述过程评估检查范围包括示范区内主体楼栋、实体样板房施工区域。 8.2. 现场管控要求
8.2.1. 施工单位对工作面 100%实测实量,监理按 40%的比例进行复测;事业部按
20%的比例进行复测;上述单位均需建立实测实量档案资料,以便于追溯和 备查。
8.2.2. 监理对施工单位、事业部对监理、区域公司对事业部的实测数据应进行复核,
复核结果与档案资料有偏差的,按数据造假处理。
8.3. 评估测区抽选原则 8.3.1. 实测实量:
测区 楼栋 抽选
单一 业态 组合 业态


户数 抽选
单一 业态

低密度 高层业态 业态

抽取原则
高层业态 随机抽取 3 栋(如不能涵盖所有实测分项,则随机补抽楼栋) 低密度 高层+ 低密度
随机抽取 4 栋(如不能涵盖所有实测分项,则随机补抽楼栋) 不同业态检查楼栋数量根据项目业态具体比例取整而定,但各业态不 少于 1 栋(如不能涵盖所有实测分项,则随机补抽楼栋) 1 在抽取的 3 栋高层中随机抽选满足实测条件的 6 户进行检查; 2 总抽取户数单阶段不少于 6 户,若存在多阶段施工,则应平均覆
盖各阶段(总户数需满足 6 户,抽选户数尽量覆盖多楼栋); 3 原则上以新增工作量为准,但必须涵盖之前未测区域至少 1 户; 4 以上如抽选楼栋不能涵盖所有分项,则由第三方补抽。
1 在抽取的 4 栋低密度中随机抽选满足实测条件的 6 户进行检查; 2 总抽取户数单阶段不少于 6 户,若存在多阶段施工,则应平均覆
盖各阶段(总户数需满足 6 户,抽选户数尽量覆盖多楼栋); 3 原则上以新增工作量为准,但必须涵盖之前未测区域至少 1 户; 4 以上如抽选楼栋不能涵盖所有分项,则由第三方补抽。
组合 业态

高层+ 低密度
1 根据选取的不同业态楼栋,随机抽选满足实测条件的 6 户进行实
测;
2 总抽取户数单阶段不少于 6 户,若存在多阶段施工,则应平均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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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各阶段(总户数需满足 6 户,抽选户数尽量覆盖多楼栋); 3 原则上以新增工作量为准,但必须涵盖之前未测区域至少 1 户; 4 以上如抽选楼栋不能涵盖所有分项,则由第三方补抽。
高层业态 随机抽选满足实测条件的作业层 1 层。 低密度 高层+ 低密度
随机抽选满足实测条件的作业层 2 层。

随机抽选满足实测条件的作业层高层、低密度各 1 层。
作业层
说明:若现场不满足楼栋数要求但满足户数测区的可抽取要求,进行实测实量工作。

8.3.2. 质量风险和强控项:
测区 楼栋 抽选
单一 业态 组合 业态 单一
楼层 抽选
组合 业态

高层+ 低密度
业态

低密度

高层业态 业态

抽取原则
高层业态 随机抽取 3 栋(如不能涵盖所有检查分项,则随机补抽楼栋) 低密度 高层+ 低密度
随机抽取 4 栋(如不能涵盖所有检查分项,则随机补抽楼栋) 不同业态检查楼栋数量根据项目业态具体比例取整而定,但各业态不 少于 1 栋(如不能涵盖所有实测分项,则随机补抽楼栋)
1 每栋楼抽选作业面/屋面、高区 2 层、中区 2 层、低区 2 层、悬
挑层、卸料平台层及地下室;
2、以上如抽选楼层不能涵盖所有分项,则由第三方补抽。 1、随机抽取 4 栋(含全部楼层及地下室);
2、以上如抽选楼栋不能涵盖所有分项,则由第三方补抽。
1 不同业态检查楼栋数量根据项目业态具体比例取整而定,但各业
态不少于 1 栋(如不能涵盖所有检查分项,则随机补抽楼栋); 2 高层抽选作业面/屋面、高区 2 层、中区 2 层、低区 2 层、悬挑
层、卸料平台层及地下室; 3 3 栋低密度全部楼层;
4 以上如抽选楼栋不能涵盖所有分项,则由第三方补抽。
说明:1、涉及地基基础、地下室的检查内容,测区为全标段。
2、在满足覆盖所有检查项的条件下,质量风险/强控项的测区可与实测实量测区重叠。
8.3.3. 安全文明:测区为全标段。 8.3.4. 红线管理:
类别
业态
抽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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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 渗漏
不分业态 单一 业态 组合 业态
材料

产品保护
全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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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业态 随机抽取 2 栋中符合检查条件的 3 套,包含边户型和中间户型 低密度 高层+ 低密度
随机抽取 3 栋中符合检查条件的 3 套,包含边户型和中间户型 随机抽取 1 栋高层+2 栋低密度中符合检查条件的 3 套,覆盖边 户型和中间户型
随机抽取进场和投入使用的 8 种材料
不分业态 单一 业态 组合 业态
高层业态 随机抽取 2 栋中符合检查条件的 3 套,包含边户型和中间户型 低密度 高层+ 低密度
随机抽取 3 栋中符合检查条件的 3 套,包含边户型和中间户型 随机抽取 1 栋高层+2 栋低密度中符合检查条件的 3 套,覆盖边 户型和中间户型
说明:1、在满足覆盖所有检查项的条件下,红线管理测区可与质量风险/强控项的测区及与实测
实量测区重叠。
2、若有条件,渗漏和产品保护可合并测区。
3、若现场不满足楼栋数要求但满足套数测区的可抽取要求,进行渗漏和产品保护检查工作2
8.3.5. 冬季北方地区的项目标段评估时,若某些检查项不具备条件(如被冰雪覆盖
等),可作甩项处理。
8.4. 工程实体实测实量总体框架
8.4.1. 实测实量依据:国家及地方规范、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客户关注点。 8.4.2. 实测实量主要内容如下表,具体详见附件 3、附件 4

工程实体实测实量总体框架


15%


15%

15%

5% 3% 17% 20% 5% 5%
8.4.3. 工程实体实测实量成绩=Σ(分项得分*分项权重)/所有检查分项权重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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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工程质量风险总体框架
8.5.1. 编制依据:国家及地方规范、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客户关注点。 8.5.2. 质量风险检查内容如下表,具体详见附件 5

工程质量风险总体框架














8.5.3. 质量缺陷除特殊说明外,都按在该测区出现的频率扣分。A 档属于系统性质
量问题,在测区内普遍发生或测区内出现次数≥6 次;B 档为 5 次≤在测区内 出现次数≤3 次;C 档为 1 次≤在测区内出现次数≤2 次。
8.5.4. 扣分标准中所说的“施工方案”,是指已通过审批的施工方案(满足政府和控
股集团相关规定)
8.4.1. 质量风险分项分值为该测区所有参与检查的“检查项” 应得分之和;测区扣
分为该测区所有参与检查的“检查项”扣分之和;测区质量风险分项分值 =(测区应得分-测区扣分)/测区应得分*100
8.6. 安全文明总体框架
8.6.1. 编制依据:国家及地方规范、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8.6.2.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6
8.6.3. 安全文明成绩=安全生产成绩*70%+文明施工成绩*30% 8.7. 强控项及加分项总体框架
8.7.1. 基本原则:控制现场较大质量安全风险,聚焦客户敏感点,锄弱扶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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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2. 强控项及加分项均采取加减总分的方式,其内容如下表,具体详见附件 7

强控项(扣综合分)
结构安全
安全隐患
防空鼓开裂
防渗漏 加分项
实测实量
抹灰空鼓
防渗漏
质量风险
安全文明
控尺寸控观感
工序管理
业内资料
8.8. 红线管理总体框架
8.8.1. 基本原则:各级组织不得突破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一旦触碰红线即予以处罚。

8.8.2. 红线管理检查内容如下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8

工程红线管理总体框架
工程事故 严重渗漏 材料使用 产品保护
8.8.3. 红线管理介入检查的条件、测区定义、检查方法、判定标准等详见附件
11《中梁控股集团项目工程红线管理检查操作指引》。
8.9. 过程评估综合成绩
8.9.1. 过程评估综合成绩=【实体实测实量*45%+质量风险*35%+安全文明*20%+
强控项扣分及加分】/Σ 各专项检查权重比例。

过程评估综合成绩计算权重
评估内容 权重
实测实量 45%
质量风险 35%
安全文明 20%
强控扣分
及加分项
/
红线检查
/
8.9.2. 地基与基础、地下室施工阶段,现场不具备实测实量条件的,仅对项目风险
进行评估,即对安全文明、质量风险、强控项及加分项进行评估(简称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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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风险警示。区域公司负责跟踪、核实整改情况,该 阶段评估项目不与当期进行实测实量的项目一起排名,也不参与年度排名, 但每期均进行公示披露。
9. 过程评估成果
9.1. 各项目标段过程评估结束后 5 日内,第三方评估单位应提交项目评估报告至控
股集团大运营中心,经审核后统一下发至区域集团、区域公司和事业部。 9.2. 评估报告中所有问题照片需明确楼栋、楼层、房号、部位等信息,以便于追溯。

9.3. 事业部在收到评估报告 5 日内,将所有问题的整改情况书面回复区域公司、区
域集团;整改回复报告必须附有原位对比照片,回复无原位对比照片视为整改 不到位;逾期未回复的视为未整改;若无法在 5 日内整改完成,应在整改回复 报告中注明整改完成的具体时间;未按期整改完成的,视为未整改到位。 9.4. 区域公司应针对过程评估报告及整改回复报告,选择评估得分较低和整改完成
率较低的项目标段进行复查。
9.5. 区域集团应对所属项目的评估报告及整改回复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必要时可选
择典型项目标段进行复查。 9. 过程评估排名
10.1. 控股集团每季公布各区域集团过程评估排名,公布排名前 10 名和后 10 名项
目标段清单、优秀拦标线以上及合格拦标线以下项目标段清单、触碰红线项目 标段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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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区域集团过程评估排名根据其所属所有项目标段当期过程评估综合成绩的算术
平均值计算。
10.3. 控股集团每年公布区域集团过程评估排名,排名根据区域集团所属所有项目标
段年度过程评估综合成绩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区域集团全年参与过程评估的项 目标段*次的总次数不超过 5 次的,不纳入年度排名。
10.4. 区域集团在制定本区域集团过程评估管理细则时,应制定区域公司、事业部、
项目标段以及合作单位的排名规则。 10. 过程评估奖罚 11.1. 对合作单位的奖罚
11.1.1. 区域集团在制定本区域集团过程评估管理细则时,应制定监理单位、施工单
位的奖惩规则。
11.1.2. 根据区域集团制定的管理细则,区域集团、区域公司可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文
件(补充协议)中,设置与过程评估结果及排名、整改完成率挂钩的奖惩条 款,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奖罚、工程款打折支付或暂缓支付、人员/ 伍调整、解约等。
11.1.3. 区域集团、区域公司应将过程评估结果或排名、整改完成率作为合作单位履
约评估的重要依据之一。
11.2. 对区域集团奖惩
11.2.1. 控股集团根据季度、年度过程评估成绩排名及触碰红线情况,对区域集团进
行奖罚,具体详见控股集团奖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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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控股集团工程过程评估的奖罚采取排名和拦标线双控的方式。排名靠前且达
到奖励拦标线的方可给予奖励,否则一律不予奖励;所有未达合格拦标线、 或排名靠后的均予以处罚。
11.2.3. 所有触碰红线的项目标段,控股集团将对其所在的区域集团进行处罚。 11.2.4. 控股集团根据区域集团过程评估年度排名,对区域集团进行奖罚。
11.2.5. 区域集团在制定本区域集团过程评估管理细则时,可制定对区域公司、事业
部、项目标段的奖惩规则。
11. 附则
12.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凡与本制度不一致的,均以本制度要求为准。 12.2. 本制度发布后,对于新开项目,本制度可直接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对于
在建项目,可与合作单位协商,签署补充协议,将本制度纳入补充协议。 12.3. 本制度具体解释工作由控股集团大运营中心负责。

附件:
附件 1 项目进度汇总表 附件 2 项目信息采集表
附件 3 中梁控股集团实测实量操作指引 附件 4 中梁控股集团实测实量记录表 附件 5 中梁控股集团质量风险记录表 附件 6 中梁控股集团安全文明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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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7 中梁控股集团强控项及加分项记录表 附件 8 中梁控股集团红线管理操作指引 附件 9 中梁控股集团红线管理记录表 附件 10 过程评估确认单
附件 11 项目过程评估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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