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政府公文发文处理程序

发布时间:2018-06-29 22:54:53

党委政府公文发文处理程序

党委、政府所发出的文件材料,统称发文。发文处理包括:拟稿、核稿、会签、签发、编号、缮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归档等环节。

  一、拟稿。就是草拟文件的初稿。这是发文处理的第一道程序,是关系到文件质量的基础工作,必须十分认真细致。

二、核稿。即对文件草稿进行审核。由部门拟稿人员在草稿未送分管领导审批之前,依据公文的基本要求,对草稿的体式、内容等进行全面的审查,然后交由部门负责人核审,并在发文稿审批单“核稿”栏签字。

三、会签。各职能部门需以党委或政府名义发文时,须经分管领导会签;凡涉及到其他有关部门事宜,要事先与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会签。党政联合行文的需要由镇长和分管领导会签。

四、签发。签发是领导对文稿的最后审批,文件草稿经分管领导会签后,由镇长或书记签发,签发后的文稿即成为最后定稿,文件据此生效。

  五、编号。文稿经领导签发后,要进行编号登记,防止发文混乱。编号要按公文格式编排,一般包括发文代字、发文年号和该年度发文序号三部分组成,如,友委发[××××]第×号。编号时须到党政办公室《发文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并将电子文档交到党政办公室。

  六、缮印。即对经领导签发后的文稿进行印制,在缮印过程中,必须做到:

  1、必须以经领导签发后的定稿为依据,忠于原稿,不得随意改动,确需改动的要报经签发人批准。

  2、注意排版艺术,版面的安排要美观大方、赏心悦目。

  3、注意保密,文印人员不得让别人随便翻阅文稿。对印制的底板、清样、废页也要管理好,防止泄密。

  七、校对。校对是文件制发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办公室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要坚持对文件进行校对。校对由起草者进行,校对时要以文件定稿为基准,进行认真仔细地校对,连标点符号也不能放过,把住文件制发的最后一关。

  八、用印。即在制成的公文上加盖机关印章,这是公文生效取信的凭证。用印要做到端正、清晰、位置恰当,即所谓“上不压正文,下要骑年盖月”。

  九、分发。各职能部门发放文件时,要建立发文登记簿,严格履行收文人签字手续,保证文件发放不出差错。

  十、归挡。这是发文处理工作最后一道工序,各职能部门将制成的文件连同文稿一起,按正式文件在上、草稿在下的顺序收集装订起来,交到党政办进行年终整理归档。

党委政府公文发文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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