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制度复习资料

发布时间:2012-12-26 16:31:02

1. 公务员 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 恩赐官职制 包括君主专制的恩赐制和资产阶级权贵的个人恩赐制,是指由君主和贵族将官职赏赐给下属的人管制度。

3. 政党分肥制,是指在美国兴起的一种按照党派关系分配政府职务的制度,它任命公职的特点不易能力大小为准,而是以效忠程度为据。

4. 公务员管理体系,是指公务员的管理原则,公务员管理机构设置、公务员管理权力配置与划分以及由此而构成的公务员管理体系。

5. 公务员管理机构,是指以推行公务员制度为目标,对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奖励、纪律、职务升降、职务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保险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等事务进行综合管理的组织。

6. 公务员职责,是指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做出一定行为或不得做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

7. 职位分类,是指以职位为对象,以职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大小以及所需的资格条件作为评价因素,把职位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和等级,作为人事基础管理的一种人事分类方法。

8. 品味分类,是指人事管理部门根据公务员个人具有的资历、能力、学历和身份等条件划分级别,确定其录用、考核、培训、晋升和工资福利待遇的人事分类方法。

9. 职系,是指工作性质充分相似的所以职位的集合。

10. 职级,是指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和所需要的资格条件相同或相似的职位的集合。

11. 职等,是指工作性质不同、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和所需要的资格条件相当的职级所列之等。

12. 选任制,是指根据法律、章程的规定,通过民主选举确定任用对象的任用方式。

13. 委任制,是指任免机关在其任免权限范围之内,委派特定工作人员担任一定职务的任用方式。

14. 职务晋升,是指公务员由低职务升迁到高职务,意味着公务员地位的上升,职权的加重和责任范围的扩大,并伴随着工资、福利等待遇的提高。

15. 解除处分,是指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违纪行为,处分期满后,原处分机关解除其所受处分的一种行政行为。

16. 公务员交流,是指公务员机关根据工作的需要或公务员个人的愿望,通过法定的形式,公务员机关内部变换公务员的工作职位,或者把公务员调出公务员机关以外任职,又或者把公务员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进公务员机关担任公务员职位的一种人事管理活动。

17. 公务员回避,是指以亲属关系为中心,职务回避、公务回避、地区回避,它有效防止因亲属关系给公务员管理带来种种的弊端,为公务员公正廉洁,依法执行公务创造条件。

18. 公务员调任,是指公务员机关根据工作需要,从其他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符合要求的选调公务员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副调研员以上的非领导职务,以及公务员调出公务员机关任职的制度,调任涉及公务员职务关系的产生或消失。

19. 公务员转任,是指公务员机关根据工作的需要或其他正当理由在公务员机关系统内跨地区、跨部门进行调动,或在同一部门不同职位之间进行转换任职。

20. 公务员挂职锻炼,是指各级公务员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在职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基层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担任一定的职位,经受锻炼、丰富经验、增长才干。

21. 公务员地域回避,是指对公务员任职有一定的地区限制,即要求公务员不得在本籍或原籍担任公职的。

22. 公务员申诉:是指公务员对公务员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原处理机关、原处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要求的行为。

23. 公务员控告:是指公务员对公务员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上级公务员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指控的行为。

24. 结构化面试,又称标准化面试,是指根据指定的评价指标,运用特定的问题、评价标准和方法,严格遵守特定的程序,通过测评人和应试者面对面交流,对应试者进行评价的标准化过程。

选择题或填空

1. 公务员必须符合的三项标准: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国家为他们提供工资福利等保障)

2. 1993814,国务院发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该条例自1993101起施行。

3. 2005427,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和国公务员法》,自200611起生效实施。

4. 公务员管理机构的法律责任(31

5. 部外制:美国、日本

部内制:法国、德国

折衷制:英国

6.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制度包括职位类别划分、职务设置、级别设置。

7. 根据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将职位划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职位类别的划分是设置职位与级别的基础。

8.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领导职责)和非领导职务(岗位职责),公务员领导职务在各类别职位中均有设置,分十个层次,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公务员非领导职务仅在综合管理类进行划分,分八个层次,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9. 级别设置包括两个内容:(1)级别本身的确定。级别可以根据所处的职务、工作实绩、德才表现和资历确定的;。职务与级别共同作为公务员工资和其他待遇的依据。(2)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两者既不是彼此取代,也不是完全分类,而是“一职多级,上下交叉”的对应关系。

10. 职位分类制度体现在(1)划分职位类别(2)职位设置

11. 职位类别划分为(1)行政执法类,在公务员机关直接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多为一线执法人员)。特点:纯执行性、强制性。例如:海关、公安、工商、税务、药监、质检、环保等(2)专业技术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技术手段保障。特点:只对专业技术本身负责的纯技术性、不可替代、技术权威性。(3)综合管理类,除以上两种,履行综合管理和机关内部管理职责的职位。这类职位数量最大,是公务员职位的主体,这类职位上的公务员多为复合型公务员。(61

12. 职务序列包括职务层次和职务名称两个基本要素。非领导职务是在厅局级一下设置的。主任科员对应乡科级正职。厅局级一下,乡科级副职以上与巡视员一下,副主任科员以上一一对应的。职务晋升的方向:平向晋上和向上晋升(←↑)。

13. 职务晋升侧重给“官”,级别晋升侧重给“钱”。但实际上,职务决定级别,级别决定待遇,那么只有“给官”才能“给钱”,所以混淆了两者的功能

14. 全面公务员的内容:德、能、勤、绩、廉,注重考核工作实绩。

15. 公务员考核结果: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16. 竞争上岗只适用于厅局级正职以下的领导职务,并在本单位和本系统内进行。

17. 公开选拔适用于地方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工作部门或工作机构的领导成员以其人选,以及适用于适合公开选拔的领导成员以其人选。副调研员以上及其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可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公开选拔也适用于厅局级正职以下的领导职务。

18. 公务员任职前公示期一般是7~15天为宜。

19. 降职是一种任用方式和任用行为,而不是一种行政处分,也不是一种惩戒手段,而属于任用范畴,不属于纪律惩戒范畴。

20. 公务员培训的种类:新录用人员的初任培训、晋升职务的任职培训、专项工作需要进行的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国家公务员更新知识的培训。

21. 目前有大多数国家实行奖励种类有:精神奖励、物质奖励和晋升奖励。

22. 公务员奖励一般经过评定、审批和执行三个阶段的。

23. 1952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条例》将惩戒分为六大类:警告、记过、降级、降职、撤级、撤职、开除。

24. 公务员回避的范围: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旁系三代以内血亲、近姻亲关系。

25. 公务员交流基本上都是同级或相当职务的平调,不涉及职务的升迁或降职。

26. 低职回避原则的范围?

27. 明确规定我国地域回避是以县乡为基础的。

28. 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29. 公务员退休后,原任公务员职务即被免除,并不再占用公务员机关的职位和行政编制。

30. 公务员退休方式可分为:自愿退休 强制退休

31. 公务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应当退休

简答题

1. 与国外公务员制度相比的特点

1) 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 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3) 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4) 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5) 我国的公务员不存在“政务官”与“事务官”的划分

2.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

1) 公平竞争的原则

2) 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3)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工作绩效的原则

4) 分类管理的原则

3. 公务员管理的基本原则

公平公开原则;竞争择优原则;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分类管理的原则

4.公务员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

1) 制定公务员管理规范

2) 对同级政府各部门的人事机构和下级人事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3) 对某些管理事务进行跨部门、跨地区的组织协调

4) 根据管理权限的划分,综合管理机构行使审核、审批权

5) 对公务员管理工作的实施和管理活动的开展进行监督

5..公务员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从纵向来看,我国公务员管理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中央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和国务院各部门设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另一类是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等。

从横向来看,我国公务员管理机构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综合性的公务员管理机构:另一类是各级人民政府的各工作部门设立的执行性的公务员管理机构。

6. 公务员职责的含义

1) 公务员职责是以公务员身份为前提的

2) 公务员必须做出一定行为或不得做出一定行为,具有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

3) 公务员职责与义务是对公务员的约束

4) 公务员职责与义务具有强制性

7.公务员的职责

公务员的职责的基本内容,着眼于公务员的行为规范,立足于国家公共事务的有效执行,服务于公共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公务员职责的主要内容

1) 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2) 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的监督

4) 维护国家的安全、利益和荣誉

5) 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成的决定和命令

6) 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 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8) 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9 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8. 公务员职业说明书包括:

职业名称、职业代码、工作项目、工作概述、工作标准、 所需的知识和能力、转迁和升迁方向。(67

9职级与职等之间的区别:

职级是对同一职系职位高低层次的划分,职等是对所有职位高低层次的划分,任何职级都对应一定的职等,但不是所有的职等在每一个职系中对应的职级,一个职系的职级数最多只能等于职等数的

10. 传统论文式与选择式笔试的各自优缺点

传统论文式,优点:能够考查应试者的文字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和逻辑能力。缺点:考题选择的范围小,评分标准易受阅卷者的主观因素影响。

选择式笔试,优点:考查应试者多方面的知识,考卷容量大,评分标准统一化、标准化。缺点:难以考查应试者的文字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和逻辑能力。

11.公务员录用的程序

1) 发布招考公告

a) 招考的职位、名额

b) 招考的资格条件

c) 考试的内容和科目,地点、时间和区域分布

d) 招考的方式和时限

e) 招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f) 其他注意事项

2) 资格审核

3) 对资格审核合格者进行考试

4) 对考试合格者进行考察

5) 体检

6) 提出拟录用人员的名单,予以公示

7) 审批、备案、试用

12. 公务员考核的原则

a) 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b) 客观、公正、公平和民主的原则

c) 分类考核的原则

d) 考用结合的原则

13. 公务员考核的方法

a)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

b)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c)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

14. 公务员任职的条件

a)公务员任职受编制限额的限制

b)公务员任职受职数的限制

c)公务员任职受职务空缺的限制

15. 职务晋升的条件

1) 职务晋升要求的思想道德素质指的是公务员“德”的方面,公务员必须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高度的责任感

2) 职务晋升要求的工作能力指的是公务员“才”的方面,公务员必须能够满足拟人职务对工作能的要求

3) 职务晋升要求的任职经历和文化程度资格条件

4) 公务员职务晋升要逐级晋升,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破格晋升或越级晋升的

16. 公务员降职的程序

1) 所处单位或机关提出降职安排意见

2) 对降职事由进行审核并听取降职者的意见

3)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集中研究,决定办理

4) 公务员如果对降职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降职决定之日起30天内向原处理机关提出复核,也可以在接到降职决定之日起30天内或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同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17. 公务员奖励的基本原则

1) 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 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3) 定期奖励与平时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4) 奖励个人与奖励集体相结合的原则

18. 解除处分应注意的问题

a) 受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可以解除处分,受开除的行政处分,不可以解除处分

b) 解除降级、撤职处分后,不恢复原级别和原职务,而是根据公务员的自身素质、实际表现和职位空缺情况,按照任用程序重新任命新级别和新职务

c) 解除处分有两大前提条件:一是在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二是法定考验期限届满

d) 公务员在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提前解除处分

e) 解除处分后,其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等,不受原处分的影响

f) 解除处分要做到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19. 公务员培训的特点

g) 与普通教育相比,公务员培训属于继续教育和成人教育,是各级公务员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对公务员进行职业知识教育,属于第二教育过程。

h) 与以往的干部培训相比,公务员培训是为了不断提高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以提高公务员机关的效能。

i) 从对象来看,公务员培训具有全员性,从新录用的人员到高级的公务员都需要进行定期培训的。

j) 从内容来看,普通教育注重知识的全面性和普遍性,公务员培训强调针对性和实用性,公务员机关根据职位和工作需要,对公务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k) 从培训机构来看,公务员培训的主管部门是国家人事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培训计划、组织管理、经费保障、经验交流等工作,公务员教育机构主要是各级行政学院、党校、管理干部学院及高等院校等。

l) 从制度来看,公务员培训制度已经规范化、制度化。

m) 从形式来看,公务员培训具有灵活多样性,采取长期和短期相结合,定期和临时相结合,离职和在职相结合。

n) 从方法来看,公务员培训既有一般的课堂理论讲授,也有案例研讨、专题报告、实施考察和操作、角色扮演等。

20. 公务员交流的原因

1)工作需要

2)照顾公务员个人的愿望,其中工作需要是主要的、第一位的,照顾公务员个人愿望是次要的、第二位的。

21.公务员调任与转任、挂职锻炼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1.调任所涉及的范围比较广,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调出公务员机关任职,或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调入公务员机关任职。

2.公务员调任的形式,具有调出和调入两种形式,从其他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通过考试或考核进入公务员机关任职,公务员也可以调出公务员机关到其他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这是一种双向的交流,表明我国公务员系统是一种相对开放的系统。

22.公务员转任受到一定的限制,要符合一下要求:

1.公务员转任必须在公务员机关系统内进行,必须在法律法规的规定内进行的。

2.公务员转任必须具有拟转任职务的资格条件。

3.公务员转任是一种平行调动,只能在相同级别的不同职位之间进行,不能用转任程序代替升职程序,也不能通过转任随意地提拔或降低公务员职务。

4.公务员转任必须符合规定的编制员额和职务结构要求,要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5.公务员转任必须按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23.公务员挂职锻炼与调任和转任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1) 不改变公务员的职务关系,不改变公务员身份

2) 具有时限性

3) 内外混合型交流形式

24.地域回避的范围为县乡,基于两方面的考虑:

1) 县乡所承担的工作较为具体,容易与亲友利益产生直接的影响。

2) 这一范围较窄,易于实行。

25. 制度与工资和保险的区别

()福利与工资的区别

一是,公务员工资制度体现的是按劳分配的原则,而福利则是按需要或实际条件分配的。

二是,公务员工资是货币化的形式,而福利的形式多样化,包括货币形式,也包括实物或某种便利。

三是,公务员工资是公务员的主要收入形式,而福利是一辅助性待遇,用来提高公务员的生活水平。

(二)福利与保险的区别

一是,福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改善和提高公务员物质文化的生活水平,而保险是一种解决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机会的公务员生活的救济方式。

二是,保险的发放方式是以货币的形式,而福利的形式有货币,也有实物或某种便利。、

26. 辞职与自动辞职、免职、开除的比较

辞职与自动离职的比较

自动离职时公务员不经批准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现象,对这种行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辞退或其他行政处分直至开除。

离职是公务员的一种权利,自动离职是一种严重违纪行为。

离职是公务员根据个人愿望产生的法律后果,并且可以享受法定的待遇;而自动离职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公务员个人所不能预料的,要由公务员机关根据情节轻重做出决定的,其所享受的待遇也要依据公务员机关作出的处理而定的。

辞职与免职的比较

免职是公务员任免机关免除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的一种管理行为,免职是与任职相对应的,是属于职务关系的变更。因此,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以下三点:

a) 辞职是公务员的权利,是公务员根据个人的愿望做出的;免职是公务员机关的权利,公务员处于被动服从的地位。

b) 辞职是公务员根据个人的原因做出的,而免职必须有法定的理由,否则不能随便免除公务员职务。

c) 辞职是公务员解除与公务员机关的职务关系,其公务员身份随之丧失;而免职只是职务关系的比更,免职者仍具有公务员身份。

辞职与开除的比较

开除是公务员惩戒中最严重的一种纪律处分,它只适用于那些严重违法失职、侵犯群众利益、损害公务员机关声誉、屡教不改的公务员。

a) 两者性质不同,辞职不是一种行政处分,而是公务员的基本权利。

b) 从法律后果看,两者都是终止与公务员机关的职务关系,解除公 员身份,单辞职可以享受法定的待遇,而被开除者则不能享受这些待遇 的。

27. 公务员辞职的条件

1) 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

2) 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

期限。

3) 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得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28. 公务员辞职的程序

1) 公务员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

2) 任免机关审查批准。

3) 办理公务交接手续。

29. 公务员辞退的法律后果:

1) 职务关系的消失。

2) 被辞退公务员享受相关辞退待遇。

3) 重新进入公务员系统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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