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乡镇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社会管理职能探析

发布时间:2010-12-04 11:15:11

当前,中国正在发生中外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广泛而深刻的社会转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民主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由此而推进的乡村社会的现代性转型,对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加强提出了新要求。乡镇作为中国社会的基层行政区域,既上联国家又下接乡村社会。加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对于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乡村社会的顺应性转型,统筹城乡发展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清晰界定乡镇政府社会管理职能范围,提出可行的实施社会管理的对策措施在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是十分重要的课题。

本文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在总结中外学者关于社会管理观点的基础上,把乡镇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涵义界定为:乡镇政府通过制定和落实社会政策,培育乡村公民社会,回应乡村社会需求,化解乡村社会矛盾,维护乡村社会的文明、稳定与安全,保障公民权利,为乡村社会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职能。

据此,认为乡镇政府应该履行的社会管理职能范围主要包括:1.规范和保护本地区各种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或团体的合法权益,推动公民社会发展;2.贯彻和落实社会政策,保障社会公平;3.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管理,提高危机处理能力,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4.贯彻和落实环保政策,保护环境;5.加强对农民的公民意识培养;6.净化农村社会风气,实现乡风文明。然后阐述了强化乡镇政府社会管理职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是适应农村社会转型的需要。并梳理概括了目前乡镇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农民权利的保障不足;乡村环境的治理不力;乡村安全稳定的维护欠缺;社会组织的培育、支持不够;社会政策的贯彻落实不公;健康文化的宣传疏忽。接着,分析了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文中认为主要是由于乡镇政府缺乏正确的社会管理理念;现有的政绩考核体制有待完善;社会管理缺乏乡村社会协同;社会政策过程缺乏透明度以及乡镇政府社会管理能力不强等原因造成的。

最后,针对乡镇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缺失表现及原因,提出了强化乡镇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可行性对策:即树立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并重、以民为本服务于农等正确的社会管理理念;把社会管理纳入乡镇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确保民众参与政府绩效考核过程;保障社会政策的贯彻落实公正透明,提高民众制定落实社会政策中的参与度;推进村民自治,培育乡村公民社会,整合乡村社会管理资源;提高公共危机处理能力,创新乡村社会矛盾处理机制和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机制,维护乡村社会安全稳定;大力倡导基本道德规范,提高农民公民意识和文化素质,大力加强农村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乡村社会风气。

我国乡镇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社会管理职能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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