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杭州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审核

发布时间:2014-03-27 16:49:28

关于办理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审核

及一次性补缴的温馨提醒

各有关参保人员:

根据《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主城区实施细则》的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退休时,应按规定办理医保缴费年限审核和退休待遇核定手续。其中,缴费年限不足20年的,由参保人员一次性补缴满20年,并从办理补缴手续后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请非主城区户籍的参保人员,以及医保缴费年限(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工龄)不足20年的主城区户籍参保人员,务必在本月底前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及《  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审核表》至市或区各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医保退休待遇核定和一次性补缴手续。逾期办理,将可能影响您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特此提醒。

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

备注:风景名胜区参保人员请至市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关于办理杭州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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