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交通秩序和道路运输秩序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07-12 13:25:43

**县县城交通秩序和道路客运秩序整治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县城交通秩序和道路客运秩序管理,切实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提高城区道路通行能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3号)和《湖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县城交通秩序和道路运输秩序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降事故、保安全、保通畅为目标,加强县城交通秩序和道路客运秩序管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广泛宣传发动、投入公交车运营、严格依法管理等多种手段,强力整治机动车非法营运载客、无牌无证、违规行驶和乱停乱靠行为,努力创建秩序良好、社会和谐的文明县城。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县城交通秩序和道路客运秩序整治,达到城区非法营运载客和无牌无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提高、交通环境明显改善、公交运营能力明显提高的目标。

三、整治对象

本次重点整治的对象为:

1、没有取得交通部门许可,在县城范围内从事非法营运载客行为的两轮摩托车、三轮及四轮摩托(“跑跑车”)、小汽车(“鸟车”)等机动车辆。

2、在县城范围内行驶的无牌无证及达到报废期限仍然上路运行的机动车辆。

3、在县城范围内闯红灯、随意调头、乱停乱靠等违章违规机动车辆。

4、其它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一是县网、县报、县广播电视台开辟专栏,大力宣传非法营运载客车辆的危害;县电视台和县城视频公益广告位每天定时滚动播放《拒绝非法营运车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宣传片和**县人民政府《关于整顿县城交通秩序和道路客运秩序的通告》;安排宣传车,在县城主、次干道上来回穿梭,播放县人民政府《通告》。二是召开动员会议,对整顿县城交通秩序和道路客运秩序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安排。全县各级各部门分别召开禁乘非法营运车辆动员会议,学习相关文件,宣讲非法营运载客车辆的危害案例。县教育局负责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学生家长的宣传工作;县卫生局负责医院医护人员的宣传工作;机关工委负责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宣传工作;经信局负责企业的宣传工作;**镇人民政府负责县内各社区的宣传工作。三是全县各乡镇、村委会、社区和县直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辟宣传栏,张贴通告和宣传标语,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及社区办公楼门口要悬挂红底白字的宣传横幅。

(二)调查摸底。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乡镇、社区对非法客运车辆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并不断掌握变化情况,确保整治工作有的放矢,取得实效。

(三)坚决劝返。县城内各社区和城郊乡镇,对租住在辖区内非法从事营运载客职业的人员,在全面摸排登记的基础上,对户籍是**县外的,由现居住地所在乡镇、社区、村委会负责做好停业劝返工作;户籍是本县而非**镇的,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劝接返工作;转城户、下岗职工户口属**镇的,由**镇政府牵头,县人社局、县经信局协助,负责做好劝导工作;残疾人、涉军人员等特殊群体,由县民政局和县残联牵头,******等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协助,在落实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分头做好思想工作,并劝导其不再从事非法营运载客职业。同时,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应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劝导身边非法营运载客职业人员停业,并做好其思想工作。

(四)公交服务7月下旬,新增投入32辆县城公交车,分四条线路覆盖县城纵横主干道,采取低票价运行办法,解决县城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取缔各类非法营运车辆载客市场。鼓励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教师学生、医护人员及其家属主动乘坐县城公交;规范县城出租车管理,要求其在县城主、次干道上“打街”搜客,满足乘客“门到门”、“点到点”的服务需求。

(五)区域管制将县城建成区东至**渠、南至**铺、西至*江堤、北至*江堤列为整治区域,重点整治县城区段东西走向(*路、**路、**路、**路、**路)和南北走向(**路、**路、**路、**路、**路、**路、**路、**路)主要干道,对非法营运载客、无牌无证、违反交通法规的车辆,依法从严处理。按夜间巡逻责任区域(见附表一),分别由各牵头单位组织各责任部门,实行分路段和路口包干的责任机制,统一时间,集中力量(每路口安排10人以上),统一配套红袖章,负责劝导和协助执法;按县创建办划分的联点共建责任区域(见附表二),分别由各责任部门负责,协助县城各社区做好非法营运载客职业者的调查摸底和劝退劝返思想工作。每个路口由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县交警大队安排12名执法人员,对责任路段实行集中管控和联合整治。

(六)清理疏导。针对非法营运载客的车主,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乡镇、社区、村委会要做好劝返和退出工作。特别是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党政干部职工、教职员工、医护人员、企业职工和村组干部、党员要带头做好直系亲属、亲朋好友中从事非法营运载客职业人员的劝退劝返工作,确保该群体在今年81日前退出非法营运载客市场。

(七)严格执法。由县交警大队牵头,从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抽调执法人员,组建一支30人以上的执法队伍,实行集中办公(地点设交警大队)、联合执法、集中处理,对县城内重点控制路段查处的非法营运载客车辆、无牌无证、达到报废期限的机动车辆,一律扣押至指定地点,依法处置或强制报废;对非法营运载客和闯红灯、随意调头、违规停靠、违规行驶的机动车辆,依法从严处罚;对违法违规机动车辆的历史资料进行清理,凡前段有违法违规记录车辆没有接受处罚的,采取本次查处与历史追索相结合的办法,依法执行合并处罚。

(八)联手共治。全县各乡镇、县内各行政事业单位及执法主体单位,应主动履责。同时,机关各行政事业单位严禁租用非法营运车辆,并由县财政、县审计部门稽查租车票据,对违规报销租用非法营运车辆租车费的单位予以处罚。司法部门应组织本县法律工作者从法律的角度支持整治活动。

(九)规范服务规范公交车、出租车营运行为,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监督县城内公交车按时按线路营运和出租车打表计程,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便捷的优质服务。督促各农村客运车辆一律进汽车站候客发班,取缔马路站场。在城区各主要干道路边和行人道上,由县交警大队牵头负责,县城管局协助配合,划置标段合理的停车位,规范城区车辆停靠管理,加大整治车辆乱停乱靠的执法力度。

(十)门前“三包”。即:包门前无违规停放车辆、包门前车辆摆放车位准确、包门前车辆摆放方向一致。由县城管局负责,要求县城主干道两边的各门店商户和各单位,对应门前区段,严格落实“三包”责任。

(十一)及时处突。由政法委牵头,成立**县处置非法营运突发事件机动大队,由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人武部等单位各抽调2名负责人和县城巡逻大队、民兵应急分队全体人员组成。对各执法点的违法违规人员,不服从现场劝导或蓄意制造事端的非法营运载客从业人员和阻碍执法的其他群体,快速出击,支持协助各执法部门及时予以处置。

五、单位职责

(一)各相关乡镇

“属地管理”的原则,主动做好各类非法从事营运载客职业人员的劝返接返工作,及时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县直相关部门

下列部门单位在完成分工路段和责任区域整治任务外,同时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1**区管委会:从人力、物力、财力上支持整治县城交通秩序和道路客运秩序的相关工作。

2、县委宣传部:及时安排县内各媒体搞好宣传报道,对报道的文字和视频影像资料,要严格把关,统一对外宣传口径。安排宣传车在县城主、次干道宣传播放县人民政府《通告》。

3、县政法委:组织县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整治县城交通秩序和道路运输秩序的要求,组建好**县处置非法营运载客行为突发事件机动大队。整治期间,及时调度指挥处置执法过程的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同时,督促全县法律事务工作者积极支持打击非法营运载客行动。

4县纪委、监察局:加强对整治活动的检查、监督,对参与整治活动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通报,对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5县公安局:安排县交警大队主要警力,集中做好整治县城交通秩序和道路运输秩序的本职工作。同时,确定12名负责人和20名以上的公安干警队伍,专项查处、打击妨碍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行为。

6、县交通运输局:拟定《**县县城交通秩序和道路客运秩序整治实施方案》和《关于整顿县城交通秩序和道路客运秩序的通告》;牵头编制县城公交站牌和公交车停靠港湾、站台、候车亭的规划;规范县城公交车、出租车的营运行为;收集整理查处打击县城非法营运载客行为的案件材料。安排县运管所、县行政执法大队、****交管站全体人员,集中查处打击县城管控重点主干道上的非法营运载客行为。

7、县城管局:抓好县城主干道两边各商户、单位的门前“三包”工作;整治县城主干道两边乱摆摊担、影响交通的现象;按规划建设县城公交站牌和公交车停靠港湾、站台、候车亭;协助县交警大队设置划分停车位的工作。

8、县司法局:组织本县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县城交通秩序和道路客运秩序的整治行动。

9、县财政局:负责本次整治县城交通秩序和道路客运秩序专项工作经费拨付和资金的及时调度。对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租用车辆费用进行稽核,不得报销租用非法营运车辆票据。

10、县审计局:做好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租用车辆费用的审计工作,对违规报销租用非法营运车辆票据的单位从严予以处罚。

11县规划局:指导、协助县交通运输局做好县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工作。

12、县信访局:做好本次整治县城交通秩序和道路客运秩序中上访对象的思想工作,负责与上访对象的属地乡镇、单位联系,并要求各单位及时派人做好接访劝返工作。

13县民政局和县残联:做好本次整治县城交通秩序和道路客运秩序中从事非法营运载客的残疾人、涉军人员的稳定和劝退工作,并落实该群体的相关政策。

14、县交警大队:向县内媒体提供前段县城“跑跑车”肇事侵害他人身体致残和本次整治的案例资料;划分设置县城主干道两旁的停车位;清理提供县城内前段机动车辆的违规资料;对县城主干道上机动车辆闯红灯、随意调头、违规停靠、违规行驶行为进行现场查处;查扣无牌无证和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辆。

15、县人社局:就整治对象中涉及到的转城户、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制定指导性方案。

16、县直其他部门单位:及时完成县交通秩序和道路客运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625日-715日)

按照附表二明确的区域,由各责任单位指导、协助社区,对县城区从事非法营运载客的“鸟车”、“摩的”、三轮和四轮“跑跑车”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并登记造册,摸清非法营运载客车辆底数、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非法营运载客职业者租赁房屋常住在城郊乡镇的,由相关乡镇调查摸底上报资料。

(二)宣传发动阶段71日至年底)

按照附表二明确的区域,由各责任单位深入社区、企业、单位,广泛开展城区交通秩序和道路客运秩序整治宣传活动,向全体市民发放《通告》;全县各乡镇应加强专项宣传,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依托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对本次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取得群众理解与支持。

(三)告知劝退阶段71日至815日)

在规定时间内,对各类非法营运载客对象进行告知劝退,正面进行宣传教育,使整治活动深入人心,取得人民群众理解和支持。

(四)集中查处阶段816日至年底)

1、无牌无证车辆整治工作,由县交警大队牵头,县直有关单位及乡镇配合,交警大队要集中警力集中时间对城区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无牌无证车辆违法行为,要严格运用罚款、暂扣、记分、吊销、拘留等多种执法手段和管理措施,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非法营运载客车辆整治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直机关各单位及各乡镇配合。县交通运输局要组织精干力量对城区内非法营运载客的“鸟车”、“摩的”、三轮和四轮“跑跑车”进行重点打击;公安机关对私设电召行为进行立案查处。采取“交叉执法”、“错时执法”、“双休日稽查”等多种方式,让非法营运载客车辆无处藏身,并定期对处理结果进行公示,增强执法检查的透明度;依法从重处罚,坚决取缔非法营运载客车辆。

3、积极排查不稳定因素,化解矛盾,依法维护正常的执法活动,打击处理在城区秩序整治中阻碍执法或暴力抗法的违法行为,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合理诉求,为文明县城创建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整章建制阶段

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归纳,查找问题,总结成绩,巩固成果。各乡镇、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做到思想不麻痹,工作不松懈,监管不缺位,把打击非法营运载客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监管手段,加大监管力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实现联合执法工作常态化。

七、组织领导

成立**县县城交通秩序和道路客运输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副县长***,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县城管局局长*****区工委委员、副主任***,县政府副调研员***,县公安局局长***等同志任副组长,**区管委会、县委办、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纪委、县纪检监察局、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信局、县城管局、县司法局、县规划局、县信访局、县交警大队及各乡镇等为成员单位(每个单位确定一名专职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

(一)宣传发动工作组。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任组长,县创建办、县广播电视台、县网站、县报为成员单位,办公地点设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县交通秩序和道路运输秩序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

(二)特殊人群思想稳定工作组。由县民政局局长***任组长,县武装部、县民政局、县残联等为成员单位,办公地点设在县残联。负责做好从事非法营运的残疾人、涉军人员的思想工作。

(三)待岗失业人员思想稳定工作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组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经信局及*****等乡镇人民政府等为成员单位,办公地点设在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转城户”、下岗职工的思想稳定工作。

(四)联合执法查处工作组。由县公安局副局长**任组长,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县交警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地点设在县交警大队。负责在县城主要干道路段、路口设卡检查,依法依规查处和打击违规、违法的机动车主。

(五)信访维稳工作组。由县政法委副书记***同志任组长,县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信访局等为成员单位,办公地点设在县信访局。负责整治期间诉求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咨询服务及规劝教育、来访接待处理工作。

(六)后勤保障工作组。由县财政局局长***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县财政局等为成员单位,办公地点设在县财政局,负责县城交通秩序和道路客运秩序整治期间的经费和后勤保障。

0一二年六月

县城交通秩序和道路运输秩序整治实施方案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