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文书工伤认定结论书
发布时间:2018-07-02 09:55:52
发布时间:2018-07-02 09:55:5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 伤 认 定 结 论 书
×社工认[ ] 号
×××,性别: ,民族: ,×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省××市××县××镇××村人,×年×月×日,进入×××有限公司(地址:××市××镇××路××号,法定代表人:×××)从事××工作。
本局收到×××(或单位)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对其受伤的事实进行了调查核实。×年×月×日×时×分许,×××在××(地点)从事××工作时,因××××原因,导致××××(部位)受伤。随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或者门诊)治疗,至×年×月×日出院,诊断为“××××”。以上事实有×××提供的证明材料(譬如申请人提供的病历、现场见证人证明)及本局调查询问笔录等为证。
根据上述事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章第 条第( )项规定,符合(或者不符合)工伤认定范围,因此,认定(或者不予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如不服本工伤认定结论,可在收到认定结论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县(市)人民政府或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认定专用章)
×年×月×日
主送:×××有限公司,×××
抄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县(市)社保中心工伤生育保险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认定结论书
×社工认〔 〕 号
受伤害职工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年 月 日 | ||||||
户籍地址 | 身份证号 | ||||||||
职业(工种) | 事故时间 | 年 月 日 | |||||||
用人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 | ||||||||
申请人 | 与受伤害 职工关系 | 受理 时间 | 年 月 日 | ||||||
受伤害经过及治疗情况 | ×年×月×日×时×分许,×××骑自行车从××镇××村租住处到公司上班,途径××镇××路××号附近地段时,与一辆××牌号机动车发生碰撞,导致其头腹部等处受伤,随即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至同年×月×日出院。以上事实有申请人提供的病历、《交通事故认定书》(×公交认字【 】第××号)及本局调查询问笔录等为证。 | ||||||||
诊断结论 | 颅脑损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 ||||||||
认 定 结 论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认定×××为工伤。 如对本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本认定结论书之日起60日内,向××县(市)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 年 月 日 | ||||||||
附注:本工伤认定结论书(或称决定书)一式四份,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一份,另一份由工伤认定机构留存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