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生育服务证办理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9-07-19 20:00:17

生育服务证办理承诺书

办理事项

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 申请再生育

出生日期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户口性质

户口性质

户籍住址

户籍住址

初婚 再婚

初婚 再婚

生育(收养)史

未生育过子女 子女死亡 解除收养关系

一个子女: 男孩; 女孩;

两个子女: 一男孩, 一女孩;

两男孩; 两女孩;

生育(收养)史

未生育过子女 子女死亡 解除收养关系

一个子女: 男孩; 女孩;

两个子女: 一男孩, 一女孩;

两男孩; 两女孩;

婚姻登记日期

现孕状况

未孕 已孕

联系方式

现居住地址

双方声明

以上信息是我夫妻真实情况,无不实之处。如因上述信息造成错误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或者再生育审批的,我夫妻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备注:承诺人身份证住址与户口簿户籍住址不一致的,填写户口簿中的住址。

双方签字: 期:

河北生育服务证办理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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