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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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
作者:刘玉民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5年第28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这一要求提出。在当今还没有将司法鉴定这一管理体制进行统一的背景下,党要走的路线必然是将统一放到首位,统一后再实现司法体制的健全是必然途径。而将登记管理、资格准入、鉴定程序、技术规范全部统一是基本要求。但从长远来看,我国的司法鉴定管理必将在统一之后走向健全。《司法鉴定法》的立法将是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根本途径。 关键词 管理体制 司法鉴定 统一
作者简介:刘玉民,中共许昌市委党校。
中图分类号:D9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10-186-02 在召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会议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通过,在决定中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设定为重要目标,同时将法律服务体系的完善和健全列入到健全统一司法管理体制中,主要目的是建设科学的司法鉴定体制,来保障司法鉴定的公正性,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防止冤假错案、促进司法公正。这就表明要将司法鉴定工作立足于更高的层面上,同时也预示着我国的司法鉴定事业和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又要跨越一个新的里程碑。
现行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及问题。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在2005228号召开的十四次会议中,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这一决定通过,在决定中将全国鉴定机构的登记以及鉴定人管理工作交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进行管理,同时也明确规定了司法行政机构和人民法院不能另设鉴定机构。另外还规定即使国家侦查部门有设立鉴定机构的需求,也不能向社会公开接收委托司法鉴定业务。不过检察院、公安局和法院各部门站在不同的利益角度对于该《决定》进行不同的解读,同时将《决定》适用性排斥在实践工作之外。当前,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在侦查机关所属范围内仍旧没有像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登记,纳入到司法行政机关范围内,进而形成了侦查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共同有登记管理权利的格局。同时,已经将鉴定机构撤销的法院,又另起炉灶独资设立了鉴定人名册和鉴定机构编制权,从而又形成了两套鉴定人名册和机构的格局。如此一来,很容易出现两种司法鉴定程序鉴定结果不一致的情况,甚至由此引起司法鉴定争议,导致鉴定机构的纠纷和鉴定人的正常权益受损。为了改变这种局面,必须对司法鉴定制度作出适当的调整,让相关的制度统一并健全起来,为我国司法鉴定体制的健全奠定理论基础。
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健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又一次将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摆上桌面,不但需要形式上的整体划一,也要求该体制能够高效、流畅地运行。

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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