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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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上诉状
篇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原告:,性别:年月出生,籍贯:,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被告:,月出生,籍贯: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诉讼请求:1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租赁合同,被告将承租的房产交还原告。2、判令被告按现有市场价向原告支付从月至被告归还房产之日的拖欠租金;
3、依法判决原告不返还被告保证金元。(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元。4、判令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年月日,原被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定被告承租原告所有的位于C小区房屋,建筑面积平方(房产证号,租赁期共个月,日起至日止。月租金元,年租金总元整。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保证金元。合同约定,租赁期间,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1未经甲方同意转租,转借,拆改变动房屋结构;2)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非法活动;(预期缴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类费用;4)下期房屋租金未提前一个月支付。可是在原告依约将房屋租赁给被告后,被告却屡次违反合同约定,拖欠房屋租金。月,被告拖欠一个月工资,经原告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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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补交上。,又拖欠两个月的租金,原告多次协调追讨都被被告以各种借口拒之门外,甚至还对原告态度粗暴。原告依照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5条第4款之约定,行使单方解约权,告知被告1个月后将收回该房产。但被告在接到通知1个月后,拒不搬出。时至今日,仍拒不将房产交还原告,租金自年月至今一直未缴纳。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现依据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第5条第4款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百二十七条之规定,请求贵院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具状人:年月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第二百二十六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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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篇二:房屋租赁纠纷民事上诉状(律师推荐
房屋租赁纠纷民事上诉状王荣洲律师涉及当事人隐私,人名等均采用化名
上诉人(原审原告徐州市××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本市建国西路××号,电话185××5××0法定代表人文××,系该公司董事长。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徐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本市建国西路××号。法定代表人王××,系该公司经理,电话1390××00××2。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XX)泉民初字第1××9判决,现依法提起上诉。上诉请求:
1请求改判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损失共计人民币40000元;2.请求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审的全部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判决认定根据被上诉人在XX年85日向上诉人发出的回函来看,纠纷发生时双方当事人对租赁关系是否存续认识尚存在较大争议。系认定错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租赁合同到期以后,被上诉人继续占有租赁房屋,双方形成不定期租赁合同,后来不定期租赁合同也予以解除了。被上诉人在其XX85日的回函中就已经明确表明其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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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再签合同。这时双方的租赁关系就已经终止了,双方之间是否存在租赁关系并无争议。所以一审判决系认定错误。二、一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的行为与上诉人主张的损失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要求被上诉人承担损失没有法律依据。系认定错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终止以后,上诉人完全有权利将其房屋租赁他人,这是上诉人的合法民事权利,其行使不应当受到任何限制。被上诉人在与上诉人之间的租赁关系终止以后,没有及时腾房,行为已经构成了侵权。就应当为其侵权行为向上诉人赔偿损失。因被上诉人没有及时腾房的侵权行为,导致上诉人向案外人赔偿了违约金。上诉人的损失依法应由被上诉人承担。综上,被上诉人到期没有腾房的侵权行为与上诉人向案外人承担违约金从而向被上诉人主张损失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所以一审判决系认定错误。综上所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存在错误,请求二审法院依法予以改判,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此致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徐州市××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二○一一年三月十篇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起诉状
原告:杭州源通光大环境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余杭区闲林街道闲兴路23号。法定代表人:朱经德,公司总经理。被告:杭州育福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闲兴路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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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一层、二层。法定代表人:卫兵强,公司总经理。讼请求:
一、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二、判令被告立即腾退租赁房屋;
三、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租金元(第一年租金元、第二年租金元,暂计至XX年715日,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腾退房屋之日)、利息元(第一年租金利息4346元、第二年租金利息元,暂计至XX年7月15日,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腾退房屋之日;
四、判令被告支付迟延支付租金的违约金元(每日按未付租金的千分之二计算,暂计至XX715,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履行之日)
五、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XX年41,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厂房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从XX41日起至2022330日止”;“年租金为元,第三年起租金递增1%,第五年后每两年根据市场的变化调整租金,租金的增减幅度在10%以内、协商解决”“租金为一年一付,且先付后用。首期支付为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付清,以后提前半个月支付”“被告逾期支付租金的,每日按双倍日租金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若被告逾期支付租金,经原告多次催收无果,并且时间已超过30天的,原告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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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依约履行义务,经原告方多次催讨,至今共支付租金195000元,即第一年的租金尚有元未支付,第二年的租金分文未付。就被告的拖欠租金事宜,原告已分别在XX年4月10日、5月31日和6月27日书面发出了催讨函和律师函,但均催讨无果。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双方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合法有,原告向被告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被告理应依约及时向原告支付租金。但是,被告却无理拒不支付租金至今,致使原告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此致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具状人:篇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
原告:*,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被告:*,,186年8月14日出生,身份证号:*****,住所地:****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于之前搬出租赁房屋;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11092元(暂计算至起诉之日,实际应计算至被告搬迁之日(计算方式:从XX年1月1日计算至起诉之日XX年526日共145,建筑面积共平方米,日租金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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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第十条约定按五倍租金计算违约金,145天*平方米*5元/平方米*5=1925元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从日至日止的水电费共计元;4、本案的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XX,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路478号共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被告,租金每日5/平方米,租期从XX年1月1日至XX231日。在合同即将到期前的XX年10月22,原告向被告送达书面通知,要求被告做好搬迁准备工作,被告亲自签收了通知。XX1226,原告再次对被告送达了书面通知,要求被告于XX124日前搬出租赁房屋。此后,原告又于XX123日和2月13日分别两次书面通知被告要求尽快搬出租赁房屋,但被告均拒绝予以配合。租赁合同第十条第二项约定,租赁期满,乙方逾期不归还租赁物,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归还前日租金五倍的违约金,暂计算至起诉之日为110925元。被告尚拖欠水电费元,应一并支付。原告认为,被告逾期拒绝搬迁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故诉至贵院,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此致
**区人民法院具状人:****X526篇五: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起诉状房屋租赁合同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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纷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原告:**性别:男民族:汉出生日期:19****身份证号码:*****************电话:1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被告:***性别:民族:,出生日期:19****
身份证号码:******************电话:13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案由:租赁合同纠纷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共计320;二、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装修损失元;三、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营损失3573元;四、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原告与被告于XX9月7日签订《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被告将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庄园8#楼的***房出租给原告,合同约定房屋租赁期自XX年98日至XX97,共计36个月。金为每月5000,支付时间分别为XX年9月7日、20年9月7日、XX97日;付款方式为“一年一付,付十二押一”XX年97,原告向被告交付XX年98日至XX年9月7日房屋租金60000元及押金5000,并开始装修、营业,装修共花费元。XX12,在原告忙于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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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期间,被告擅自解除合同,将房屋租给他人,致使原告原定的业务无法开展。在此期间原告多次要求被告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对方拒不继续履行,对原告的要求置之不理。原告与被告签定的合同事实清晰、有效,被告违约事实清楚。请求法院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具状人:X4
:本诉状副本2篇六:最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最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
原告:王××,,住×市×区×街×号,电话:×告:张××,,住×市×区×街×号,电话:×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租金元及利息(暂计至XX2月,共6个月)
2、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3XX元。
3依法判决原告不返还被告保证金3XX元。4本案所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XX1月29,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从XX年25日至XX2月5,月租金1000元,每月5日前交付当月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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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向原告支付两个月租金3XX元作为保证金,若被告拖延交租超过5天,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合同同时约定若一方违约,则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XX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体谅被告的困难,曾多次减租给与被告方便,但是被告从XX年10月开始拖欠原告租金共计元。原告向被告多次催交租金未果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于68日向被告发出律师函函告被告支付租金,但是,被告至今依然没有支付拖欠的租金。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原告向被告提供符合合同要求房屋,被告理应依约及时支付租金给原告。但是,被告却无理拒不支付租金至今。由于被告不能依约支付租金给原告,致使原告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被告的行为显然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只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此致××市人民法院具状人:XX年625篇七:深圳市汤锅王实业有限公司与创维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律伴(法律服务平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XX深中法立民终字第1003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市汤锅王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晓。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创维半导体(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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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陆荣昌。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XX深南法民三初字第172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不动产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项之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涉案租赁物业位于原审法院辖区,故原审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代理审判员刘欢飞代理审判员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文章来源:/flvenshu/mishianjian/篇八: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上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上诉上诉人兰州红丽园商贸有限责任公(以下简称红丽园公司为与上诉人甘肃诚信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诚信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均不服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XX)甘民初字第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1998529,甘肃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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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电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诚信工贸公司与红丽园公司签订《房屋租赁意向协议书》,约定在讼争房屋土建工程完工后,将房屋交付红丽园公司使用,在签订协议之日5日内,红丽园公司需向诚信工贸公司交付履约保证金10万元。红丽园公司于19868日向诚信公司交付房屋租赁保证金10万元。19987,诚信公司在土建工程完工后将讼争房屋交付红丽园公司,随即红丽园公司开始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并于1998年12月25日以“千禧龙海鲜美食世界”(以下简称千禧龙酒店的名义开张试营业。19993月10日千禧龙酒店装修工程竣工。199年4月12,诚信公司与红丽园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承租的房屋位于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武威北路西侧甘肃送变电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送变电公司住宅楼南端一、二层。承租房屋使用面积为平方米。承租房屋为新建框架式结构,水、电、暖设施齐全。租赁期限为1999年412日至XX4月11日,租赁期限5年。第一个租赁年度每月租赁费用为元。租金按每平方米元计算,第一个租赁年度租赁费用为元,5年租赁期总金额为元。租金按租赁季度交纳。租金交纳采用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即在每个租赁季度初5日内交纳本季度租赁费。从第二季度起,租赁费用在前一个租赁年度基础上逐年递增5%.租赁期间的水、电、暖费用另计。租赁期间发生质量问题,红丽园公司应及时向诚信公司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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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修缮要求,诚信公司负责维修,费用由诚信公司承担。在红丽园公司提出书面维修意见后,没有及时对房屋进行维修,给红丽园公司造成的损失,诚信公司应对红丽园公司给予一定的补偿。红丽园公司对所租凭的房屋及设施有日常维护和维修的责任。房屋发生不可预见的严重损坏,双方协商解决。租赁期间如红丽园公司逾期拖欠房租,除交纳拖欠房租外,每逾期一天,还应向诚信公司交纳拖欠房租每日5‰的滞纳金。水、电、暖的供应费用由红丽园公司负担。红丽园公司于每月5日前向诚信公司缴纳上月所发生的水电费用。采暖费在每个来暖期前一个月一次性向诚信公司全额缴纳。红丽园公司如拖欠,每延期一天,按本期应交费用总额的5%向诚信公司支付违约金。红丽园公司如拖欠水、电、暖费用达30天时,诚信公司可以从红丽园公司的保证金中扣除拖欠费用。如红丽园公司拖欠租金累计达6个月时,除交纳拖欠房租及违约金外,诚信公司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租赁期间,双方如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3个月通知对,取得对方同意后,应同时向对方支付剩余租赁期间内的租金的20%作为赔偿。199416,红丽园公司交纳一个月房租元。同年518,千禧龙酒店开业。99526日,千禧龙酒店致函诚信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送变电公司称:千禧龙酒店大门前地基变形导致四次更换相应的玻璃门,霓虹灯管损坏,室内装饰多次漏水给酒店带来严重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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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损失,直接影响合同不能正常履行。824日,千禧龙酒店再次致函送变电公司称:千禧龙酒店开业至今,花费几十万元的门头因多次漏水,现已严重裂缝,霓虹灯不能使用,使千禧龙酒店处于一片黑暗之中。千禧龙酒店内部,库房屋顶三分之一面积坍塌,多次因包房屋顶漏水,形成大面积污,包房至今漏水,请求尽快予以解决。826,再次致函诚信公司称,由于对承租房屋的质量问题至今得不到解决,故请求终止租赁关系,诚信公司赔偿因租赁房屋质量给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999923日、107,诚信公司复函称:出租房屋不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千禧龙酒店门头霓虹灯管损坏,门面黑暗与本公司无关。截止到1999年9,千禧龙酒店已拖欠房租元,已构成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以后,双方又为承租房屋的质量、物业管理等事宜相互发函协商。199年910,诚信公司提出《关于千禧龙海鲜美食世界装修维修计划的协议》,称:由于出租房屋三楼个别房间的防水层及三楼落雨棚、排水管在建楼时处理不好渗漏水,使一楼、二楼部分房屋屋顶坍塌,为尽快处理屋顶渗漏水问题,提出价值为9480元的维修方案。千禧龙酒店未在协议上签字,协议未生效。红丽园公司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双方于1999412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诚信公司返还投资款500万元并赔偿给其造成的经济损失100万元,诉讼费由诚信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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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11月25日,诚信公司向一审法院提出反诉请求:红丽园公司交纳房租元、拖欠的水电费元、滞纳金元,由红丽园公司承担诉讼费。XX515日,红丽园公司变更诉讼请求为: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诚信公司承担因房屋质量和无《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证》导致红丽园公司无法正常经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150万元。XX10月11,红丽园公司再次变更诉讼请求为:诚信公司赔偿装修损失1883920元、更换玻璃门费用3600元、千禧龙酒店固定资产损失元、酒店员工工资支出元、贷款利息1299500元、经营利润损失8XX0,诚信公司返还履约保证金10万元。
XX829日,一审法院委托甘肃信诺房地产咨询估价中心对讼争房屋的装修进行评估。XX年9月11日,评估单位出具的造价鉴定结论为按三类乙级取费装修工程造价为1447310元,按四类工程取费造价为1434269元。作出该结论后,红丽园公司提出异议,造价评估单位于XX9月30日重新作出评估结论为188320,有争议的项目价值为343698元。XX年10月15日,再次作出《漏计铝塑料板材料差价的补充函》将工程造价调增金额为65650元。一审中双方当事人认可装修价值为187126元。千禧龙酒店大面积渗漏水发生在1999年1014日第二个采暖期暖气试压时,千禧龙酒店二楼“饮露”包厢顶部渗水并流至一、二层地面,造成大面积装修被浸泡。经检查发现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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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饮露”包厢顶部暖气阀门未关且装修时未留出预检口造成的。XX1010日,甘肃省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接受一审法院委托对讼争房屋一、
二层渗漏水、一层地面起鼓等质量问题进行检测鉴定。结论为:1、该建筑渗漏水主要原因为排水管道穿过楼板的预留孔与管道间隙未按规范施工和楼板裂缝所致。该房屋渗漏水的主要原因是土建、安装不按规范施工造成的。2、大门外地坪起鼓与厨房地坪起鼓是由于地坪受硫酸盐腐蚀膨胀所致。3、该商贸城北段Ⅱ区A段一、二层梁、板、柱仅%的构件强度达到设计要求,且强度值离散较大,最小值为该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建议建设单位对该楼进行整体可靠性鉴定。
讼争房屋属送变电公司住宅楼的组成部分。194929日兰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文决定扩建甘肃省兰州市武威北路。1997年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政府发文称:根据市政府、市建委、市规划局文件精神,扩路工程系政府行为,武威路商住楼建设许可证可以免办,有关拨地手续、售房手续正在办理中。1999年1210日,兰州市人民政府颁布《关于划拨搬迁楼建设用地的通知》明确讼争房屋占地性质为划拨,作为城市道路改造,修建搬迁楼建设用地,需补办土地登记手续。XX316,兰州市七里河区建设局致函送变电公司称:“讼争房屋属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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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该工程项目系政府行为(属指令性计划,有关手续可以免办或今后补办,现产权证手续正在补办中(拨地事宜已办完毕。你单位(送变电公司)拥有商住楼的产权是无争议的,手续之所以滞后,是享有国家有关优惠政策,需要各个部门审核。9961210日对讼争房屋的框架结构验收合格。19985月1日,送变电公司与诚信公司签订《房屋管理委托协议书》,讼争房屋的产权人送变电公司授权诚信公司管理讼争房产,可采取联营、租赁、自营等方式经营讼争房地产,以保障资产的保值、增值。工程于19891日竣工。19992月2日,兰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书证证明讼争工程经该站1998年检验定为合格工程,XX11月10日诚信公司取得《工程质量等级认证书》,但有权机关未向讼争工程核发工程质量合格证书。19996月9,诚信公司取得《房屋租赁证》X5月23日,兰州市七里河区公安局消防局向千禧龙酒店出具《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认为千禧龙酒店已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同意使用一年。XX725日,兰州市公安局消防局向讼争房屋的施工单位兰州市七里河区建设局发函指出:该楼房一、二层商场装修时未经审核、验收擅自使用,违反《消防法》,影响该楼整体消防验收。XX年2月15,送变电公司取得讼争房屋的产权证。另查明:1999415日,诚信工贸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XX65日,诚信工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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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工商部门办理企业法人变更登记变更为诚信公司。1999514日,红丽园公司注册了非法人经营实体兰州红丽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千禧龙海鲜美食城。红丽园公司拖欠诚信公司房屋租金,100天装修期为元,从试营业至XX1011日为元,拖欠水、电、暖费用至XX10月9日为元。根据物价部门有关规定,酒店每日营业额为元。根据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酒店每日营业利润元。XX年5月29日,一审法院作出(1999甘民初字第26号民事判决,红丽园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XX年122日作出(XX民终字第77号民事裁定:撤销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1999甘民初字第26号民事判决;本案发回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法院重审认为,诚信公司与红丽园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认定合同有效。鉴于合同已无法履行,应依法解除。诚信公司作为出租方虽及时交付了房屋,但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渗漏水的主要原因是承建单位在土建、安装中不规范施工造成的,影响承租人的使用,此诚信公司应承担主要责任。红丽园公司作为承租人未依约按时交纳房租构成违约,在装修时未关闭暖气阀门,也没有预留检修口,造成暖气跑水致使大面积装修被浸泡,也应承担一定责任。红丽园公司对房屋进行的装修,作为房屋添附物已与房屋形成整体,拆除将影响使用价值,故随房屋一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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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诚信公司接受。房屋装修价值,扣除折旧后由诚信公司给予红丽园公司合理补偿。由于房屋的质量问篇九:黄绿彪与梁玉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律伴(法律服务平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XX深中法立民终字第1881上诉人(原审被告:黄绿彪。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梁玉柱(LINYUZHU
上诉人黄绿彪因与被上诉人梁玉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不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XX深宝法龙民初字第688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本院认为,本案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涉案房产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本案应由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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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上诉请求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涂超群代理审判员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文章来源:/flvwenhu/mishinjian/
篇十:徐士祥与孙青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律伴()法律服务平台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XX日民一终字第1015诉人(原审被告):孙青,女。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徐士,男。委托代理人:王淑强,五莲明辩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
上诉人孙青因与被上诉人徐士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五莲县人民法院(XX莲民一初字第632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在本案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孙青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上诉人孙青撤回上诉处理,双方均按原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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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由上诉人孙青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代理审判员代理审判张锦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文章来源:flvwesumishianj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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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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