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青岛80岁及以上老年人
发布时间:2018-08-24 11: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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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青岛市80岁及以上老年人
体检补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青岛市财政局
2016年10月
目录
第一部分:绩效评价结论表
第二部分:青岛市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 资金和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金基本情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
二、绩效评价结论
(一)资金评价结论
(二)项目评价结论
(三)被评价部门和单位绩效报告与重点评价吻合度
三、存在的问题
四、改进建议
五、绩效评价后续工作
绩效评价结论表
一、资金基本概况 | ||||||
资金名称 | 青岛市80岁及以上老年人体检补助专项资金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民政局 | |||||
预算安排项目数量(人数) | 265,358 | 实际完成项目数量(人数) | 265,199 | |||
预算安排财政资金(万元) | 4,149.57 | 计划自筹资金(万元) | / | |||
实际到位财政资金(万元) | 4,149.57 | 实际到位自筹资金(万元) | / | |||
财政资金实际支出(万元) | 4,137.10 | 自筹资金实际支出(万元) | / | |||
二、资金绩效情况 | ||||||
预期 | 实际 | |||||
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算批复人数265,358人,重阳节( 10月21日)之前发放。 | 2015年度实际发放人数265,199人,抽查市南、崂山区未在重阳节( 10月21日)前发放。 | ||||
三、绩效评价结论 | ||||||
是否完成绩效目标 | 截至2015年底,2015年度实际发放人数265,199人。该项目绩效评价实际得分为70.5分,等级为合格。 | |||||
综合得分 | 70.5分 | |||||
青岛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青岛市80岁及以上老年人体检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预算管理的意见》(青政发〔2009〕23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青政字〔2010〕30号)、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青岛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财政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青财预评〔2016〕2号),自2016年7月21日至2016年9月9日,青岛市财政局组织对青岛市民政局(以下简称“市民政局”)2015年度青岛市80岁及以上老年人体检补助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青岛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小组具体承担绩效评价实施工作,市民政局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绩效评价小组在汇总、分析市民政局及有关单位提交的绩效评价报告及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分赴市南区、崂山区、胶州市等3个区市民政局及下属街道办事处、村委对2015年度80岁及以上老年人体检补助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抽查与核实,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对照评价指标进行评议与打分,对绩效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了绩效评价报告。具体如下:
一、资金和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2006年4月30日第十三届人民政府市长办公室会议纪要(第65次)关于在具有本市户籍的80岁以上老年人实施定期免费体检制度的要求,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于2012年12月31日下发《关于印发<青岛市80岁及以上老年人体检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青民福〔2012〕24号)规定:80岁及以上老年人体检补助制度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个人申报、年度补助”的原则实行,老年人体检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由市福彩公益金负担。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第十三届人民政府市长办公室会议纪要(第65次),从2006年起,为具有本市户籍的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体检补助,体检补助费每人每年150元。体检补助和工作经费由福彩公益金列支。
市民政局于2013年12月19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80岁及以上老年人体检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青民福〔2013〕26号)要求各区民政局于每年的4月30日前完成申报登记工作,5月15日前将本辖区内老年人体检补助情况上报民政局,市民政局于6月底前将资金下达各区(市),各区在每年重阳节前,将体检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1.设立时间
2006年4月30日,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第十三届人民政府市长办公室会议纪要(第65次)关于在具有本市户籍的80岁以上老年人实施定期免费体检制度的要求进行设立。
2.设立依据
市政府办公厅第十三届人民政府市长办公室会议纪要(第65次)。
3.绩效目标
市民政局设置的80岁及以上老年人体检补助项目绩效目标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和水平,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
4.资金拨付
市财政于2015年6月4日下发《关于拨付2015年80岁及以上老年人体检补助和工作经费的通知》(青财社指〔2015〕31号),下达2015年80岁及以上老年人265,358人体检补助资金及工作经费合计4,149.57万元(其中:体检补助3,980.37万元,工作经费169.20万元)。
5.资金发放
各区市实际发放人数265,199人(159人抵下年人数),拨付各区市4,139.57万元,拨付标准:体检补助150元/人.年;发放工作经费6元/人.年。
(二)项目基本情况
本专项资金仅包含80岁及以上老年人体检补助一个项目,项目基本情况与资金基本情况保持一致。
二、绩效评价结论
(一)资金评价结论
按照青岛市2015年度申请上报的80岁及以上老年人人数为265,358人,市下属11个区市进行了体检补助的发放,实际发放人数为265,199人,老年人体检补助发放比例为99.94%。
该项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弘扬了中华民族“尊老、爱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提高了老人的生活质量和水平,促进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经过满意度调查,老人及家属对体检补助的发放较为满意。
根据我们的评价结果,并结合青岛市民政局的自评报告,评价结论是项目合格,综合得分70.5分。
绩效评价得分总体情况见下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数标准 | 实际得分 |
投入 | 项目立项 | 7 | 5 |
过程 | 业务管理 | 24 | 17 |
财务管理 | 15 | 6.5 | |
产出 | 项目产出 | 39 | 27 |
效果 | 项目满意度 | 15 | 15 |
合计 | 70.5 | ||
该项目实际得分为70.5分,等级为合格。从表中可以看出,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及项目产出的分数三个指标对该项目得分影响较大。(详见附表)
(1)项目立项扣减2分,其中:因未明确申报人数,绩效目标合理性扣1分,因未明确申报人数与资金配比,资金与项目相匹配扣1分。
(2)业务管理扣减7分,其中:。2015年申报人数为265,358人,实际数据库人数为265,351人,少7人,电子档案不能有效查询补助人员信息扣2分;各区市未按文件要求在10月底前全部将体检补助发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民政局扣5分;
(3)财务管理扣减8.5分,其中:
市南区、崂山区未按文件要求在重阳节前及时发放补助资金扣1.5分;抽查中发现有两个区民政局(市南区民政局和胶州市民政局)未将工作经费全部发放到街道扣2分;抽查发现胶州市民政局将项目工作经费购买电脑,违规使用资金扣4分;市民政局未对违规使用财政资金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扣1分。
(4)项目产出扣减12分,其中:资金申报实发比率99.94%未达到100%扣2分;
区市民政局5月15前未完成上报市民政局工作扣5分;抽查市南区、崂山区重阳节前未完成补助发放扣5分。
(二)项目评价结论
本专项资金仅包含80岁及以上老年人体检补助一个项目,项目评价结论与资金评价结论保持一致。
(三)被评价部门绩效报告与重点评价吻合度
市民政局提报的绩效自评报告(青民函〔2016〕56号),对项目的资金申请及发放情况反映的较为详实,但对工作经费的使用等存在问题的部分,自评报告中分析的不够具体,对部分区市发放不及时、信息系统存在漏洞及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等问题未予以披露。
三、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立项
1.体检补助资金使用方向偏离设立初衷
从2006年起,为具有本市户籍的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体检补助,2006、2007年全市采用邮政卡发放的形式,卡内资金可以用于体检,也可以直接提取现金。由于邮政卡使用不便给老人带来困扰,2008年起原则要求各区市现金发放,已不要求老人将发放补助资金用于体检。2015年体检补助资金各区市采用直接发放现金或是汇入老人银行卡的方式。经了解及入户抽查(具体抽查30余名),抽查的老人均未将资金用于体检,资金使用方向已偏离了设立初衷。
2.绩效目标缺少可衡量性,目标不完整
本项目设置绩效目标定性多,定量少,目标不完整,缺少2015年度预计发放人数,。
(二)业务管理
1.部分区市申报人员有遗漏
抽查发现,部分行政村的申报登记工作多是通过村委工作人员自行确定申报人员信息,再由村委工作人员上门收集原始资料,容易遗漏。抽查发现,胶州市胶西镇有5名符合条件的老人未在2015年申报的名单内,但在发放过程中,胶西镇从自有资金中支付了5名老人2015年的体检补助。
2.信息上报时间滞后
根据《青岛市80岁及以上老年人体检补助实施办法》,各区市民政局须在每年5月15日前将辖区内老年人体检补助情况上报市民政局,2015年实际上报时间截至5月底;文件要求各区市民政局在当年10月底以前,将体检补助发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市民政局,2015年实际上报时间截至11月25日。
3.部分区市补助发放不及时
根据《青岛市80岁及以上老年人体检补助实施办法》,各区市须在每年的重阳节前将体检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抽查市南、崂山和胶州三区市发现,市南区采取现金发放,发放工作量较大,实际未全部按规定时间发到老人手中;崂山区北宅街道资金拨付程序耗时较长,延误了资金发放。
4.民政信息化管理系统人员数字不准确、系统有漏洞
根据《青岛市80岁及以上老年人体检补助实施办法》,要将补助人员申请信息录入民政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电子档案。评价中发现,系统实际录入人数265,351人和市民政局最终申请拨付人数265,358人相差7人。另,胶州市民政局在自查过程中发现,部分老人死亡后因房产纠纷等原因导致户口无法销户,信息系统仍显示为应享受人员,系统存有漏洞。
(三)财务管理
文件要求根据年度体检补助发放工作量,从市福彩公益金中安排一定奖补资金,用于乡镇(街道)、社区(村委)体检补助审核、发放工作经费补助。评价中发现:
1.部分区市未按规定发放工作经费。抽查市南、崂山和胶州三区市发现,除崂山区民政局外,市南区及胶州市民政局未按规定发放工作经费。市南区民政局留存2元/人,4元/人发放到街道;胶州市民政局留存3元/人,3元/人发放到街道。
2.部分区市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工作经费。抽查市南、崂山和胶州三区市发现,胶州市使用体检补助工作经费采购办公电脑,因不知如何使用造成部分工作经费未使用。
3.专项资金未进行专账核算。抽查市南、崂山和胶州三区市发现,崂山区和胶州市民政局将本项专项资金与其他专项资金混合使用同一明细科目,未按照《青岛市市级财政投资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行专账核算。
四、改进建议
(一)项目立项
1.依据《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专项资金设立的目标失去意义或者需要完成的特定任务已经不存在的,按照规定程序予以调整或者撤销。鉴于此项资金的使用用途已经发生变化且属于社会福利项目,建议在以后出台相关政策时将此项资金进行归并。
2.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预算部门在编报年度预算时,应当根据本部门职能以及事业发展规划,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编报绩效目标和绩效说明,将绩效的理念和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资金运行和预算绩效管理效益最大化。
(二)业务管理
建议市民政局切实加强对本项目的组织领导,针对申报登记有遗漏等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和提高工作的措施。
1.完善系统,严格控制各时间节点。建议结合民政信息化系统,精确设置信息上报时间,对时间节点进行严格控制,保障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2.提高效率,确保及时发放。为提供资金发放的时效性,建议市民政局推广一卡通的发放模式。
3.完善电子档案,提高准确性
协调殡仪馆等相关单位进行信息资料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不断提高民政信息化管理系统录入人员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完善人员电子档案。
(三)财务管理
1.建议市民政局加大对区市工作经费发放的监督力度。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对区市工作经费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工作经费能全部发放到街道和社区。
2. 建议市民政局严格执行《青岛市市级财政投资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专项资金进行专账核算,并对各区市民政局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强化责任追究,对检查中发现的虚报、截留财政资金等涉及违规违纪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绩效评价后续工作
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对本次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请你单位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措施书面报告青岛市财政局。
除已标明的涉密内容外,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将以适当方式公开。
附件:2015年度80岁及以上老年人体检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