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8-13 14:16:26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实现农民安居乐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现实需求,也是广大农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根据中、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和《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意见》(X政发〔X36号)文件精神,为了切实做好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省城市工作会议和中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立足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以保障农村居民的住房、饮水和出行安全为基本要求,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清洁乡村、生态乡村、美丽乡村。

二、工作要求

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不同村落的自然条件、地形地貌、资源禀赋、经济基础、民俗文化等要素,按照南部塬区、北部白于山区、X峡谷地带、X沿岸土石山区等不同的地理特征,坚持统一标准和尊重差异相结合,结合扶贫移民搬迁,根据不同村庄类型,因村施策,突出特色,彰显地域文化,科学编制县域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坚持生态优先,遵循自然发展规律,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展示农村生态特色,统筹推进农村生态经济、生态人居、生态环境和生态文化建设。

政府主导,分工负责。按照市政府主导、县区政府主责、住建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乡镇具体实施的原则,夯实各县区政府主体责任,落实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工作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典型示范,有序推进。以35个重点镇、100个新型农村示范社区、高速路、铁路、国省道、河流沿线和市区、县城周边、城乡结合部村庄、贫困村庄为重点,按照塬区先塬后川、山区先川X、由近及远、集中连片推进的原则,全面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有序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统筹城乡,社会共建。坚持城乡资源要素平等交换和有序流动,广泛动员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政府引导、各方联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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