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分厅建设工

发布时间:2019-03-09 17:04:37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分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肇府办[2012]66

【发布部门】肇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12.19

【实施日期】2012.12.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分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肇府办〔2012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分厅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信息化局反映。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1219

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分厅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工作部署,根据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动员会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相关筹备工作的通知 》(粤办函〔2012369号)要求,参照《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切实加快推进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分厅(下面简称肇庆分厅)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20128月底,将现有政府网站连接到省网上办事大厅。今年国庆节前建成肇庆分厅框架。(已完成)

(二)20136月底前,正式建成肇庆分厅并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无缝对接。

(三)2013年年底前,我市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网上办事大厅建成并全部连接到肇庆分厅。

二、工作要求

(一)以依法依规、便民利民为原则,规范政府办事业务,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间。

(二)肇庆分厅建设要以服务对象为中心,按服务对象需求组织提供服务。各地、各部门要对服务事项进行科学分类,提供便捷、清晰的指引,点击不超过三次即可进入具体办事页面。

(三)市直和省驻肇各单位的网上服务事项要按照有关规范进驻肇庆分厅实现网上办理。在试运行前,各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业务表格需经统一的系统直接发布到肇庆分厅,服务事项的网上咨询、网上申请、进度查询至少要提供网址链接;在正式开通后,逐步做到统一用户登录、统一网上申办、统一进度查询,力争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

(四)肇庆分厅建设要力争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同步,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风格统一、互联互通,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连接。在省网上办事大厅试运行前,在网页设置、内容框架、标志、进入程序等和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风格统一。正式开通后,逐步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互联互通和深度对接。

三、主要任务

(一)编制网上办事服务事项目录和梳理服务事项内容。编制市的服务事项目录,按要求梳理汇总市本级和所辖县(市、区)的服务事项内容,并通过统一系统进行管理维护。〔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市直和省驻肇有网上办事事项的单位〕

编制服务事项目录,并公开发布。(市经济信息化局)

(二)按照统一规范建设肇庆分厅。按照统一部署和规范,我市对原有相关网上办事网站进行调整,整合升级为肇庆分厅,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界面风格统一、双向链接畅通、用户体验基本一致。(市经济信息化局,市直和省驻肇有网上办事事项的单位)

(三)服务事项进驻肇庆分厅。依托肇庆分厅框架,遵循先易后难、效果优先的原则,采取分步推进、分批上线的策略,按照服务事项目录分批将服务事项上线,确保纳入所有市政府部门的职能,逐步实现办事指南统一查询、表格统一下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分厅建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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