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6年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专

发布时间:2019-03-06 11:37:50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6年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专场招聘会举办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

【发布部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5.11.10

【实施日期】2015.11.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6年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专场招聘会举办计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各高校,省属有关人才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搭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交流平台,促进我省2016年大中专毕业生充分就业,在各地、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经审核,我厅研究确定了福建省2016年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专场招聘举办计划(共77场),其中综合性、行业性、区域性专场招聘会23场(见附件1),校园招聘会54场(见附件2),现予公布,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http//www.fjbys.gov.cn)、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http//www.fjrs.gov.cn)同时公布。

各地、各高校、各单位要坚持招聘会的公益性质,凡列入2016年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专场招聘会举办计划的招聘会一律对参会用人单位和求职毕业生实行免费入场。招聘会的具体承办单位要按照招聘会计划,认真做好招聘会各项筹备工作,并提前1个月面向社会公告招聘会举办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参会办法等信息,以方便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参会;要按照《福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才市场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要求,制定严密的招聘会组织方案、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相关部门许可、审批或备案,切实履行安全责任。其中,全省综合性、行业性、区域性专场招聘会的组织方案、安全工作方案需提前10个工作日报我厅审核。

要认真细致做好招聘会的各项组织工作。会前,要严格审查参会单位资质和所提供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民族、户籍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要对招聘现场的出入通道、消防设施、电器及线路、通风设备等进行安全检查。会中,要维护招聘现场正常秩序,对招聘中各项活动进行监督,受理投诉,提供政策咨询和后续服务。会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做好跟踪服务工作。所有列入计划的招聘会的岗位信息需在招聘会举办前1个工作日,通过电子邮件报送我厅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以便统一在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上发布(岗位信息样式表请从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下载中心下载)。

列入计划的招聘会结束后,请各具体承办单位于会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专场招聘会基本情况表》(附件3),报送我厅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我厅将按照就业创业公共服务补贴资金有关管理办法给予补贴。

人:苏武

电  话:0591-********

电子信箱:bys@fjrs.gov.cn

附件:1.福建省2016年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招聘会(综合性、行业性、区域性专场招聘会)举办计划

2.福建省2016年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招聘会(校园招聘会)举办计划

3.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专场招聘会基本情况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1110

附件1

福建省2016年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招聘会计划(综合性、行业性、区域性专场招聘会)

23场)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6年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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