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储存最新版使用安全要求

发布时间:2019-10-04 00:11:40

气瓶储存、使用安全要求

1.新投入使用的气瓶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检验合格(有检验合格证),严禁储存充装压力超过气瓶设计压力的气瓶。

2.气瓶与其他危险化学物品不得任意混放。(间隔距离不小于10

高压气瓶分类储存规定

3.有毒气的气瓶,或所装介质互相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必须分室储存(如氢与氧、氢与氯,氯与氨等气瓶)。

4.易于发生聚合反应的气体气瓶,如乙炔、乙烯等,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平时应执行先进先出的制度,避免久储。气瓶使用后应留有剩压,以防第二次充装时因无压而渗入杂质,引起事故。

5.气瓶入库一律不准用电磁起重机搬运;搬运进库及堆放时,不得敲击、碰撞、抛掷、滚拉,更不准将瓶阀对着人身。

6.进库气瓶应旋紧瓶帽,气瓶应套上两个防震圈,否则不得在地面滚动;乙炔气瓶绝不准在地面滚动。氧气瓶嘴、瓶身严禁沾染油垢,如有油渍应立即抹干净,否则不得入库。

7.气瓶仓库应阴凉,通风良好,库内不得有热源,明火。满装气瓶不得受日光曝晒,也不宜受风吹雨淋,库温超过35时,应有降温措施(如冷水喷淋),早、晚开库门、窗通风降温。

8.气瓶仓库地坪宜为不发火地面,应平整。

9.气瓶应平卧放置,顺向一个方向,留有通道,妥善固定。堆放不应超过五层,并有防止滚动的措施。有固定框架的气瓶可立放,但不应倒置钢瓶。

10.退库的空瓶不得全部放空,应留有余压;余压应为2公斤力/厘米2左右,至少不得低于0.5公斤力/厘米2。故退库空瓶应逐一检查瓶阀,旋紧后,再旋上瓶帽,方可入库。

11.气瓶应按规定漆色、标明字样和色环、附件齐全(瓶阀、瓶帽、胶护圈)、不超过检验期限(检验合格证),否则不予接收入库。

12.发现有漏气部位,应将瓶移出库外,即时堵漏处理。

13.库内照明应采用防爆灯具,严禁使用明火或非防爆灯。

14.搬运气瓶时,操作人员的工作服、手套、装卸工具上不应有油污。

15.灭火时应站在上风处,可用水冷却钢瓶,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16.气瓶应建档,并按规定进行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17.氧气、乙炔瓶的使用必须由合格的焊工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18.接收气瓶时须确保其附有适当颜色及标签,并且无漏气迹象

19.气瓶应存放于阴凉和通风良好的专用区,并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及远离任何热源或火种

20.气瓶存放区应保持畅通,只有受允许的人员方可出入

21.气瓶存放区应清楚标明其用途,并应贴有合适的危险警告牌(例如易燃、氧化、压缩气体等)

22.气瓶存放区及其附近范围应禁止吸烟及使用明火,并应张贴有关的警告标志


23.气瓶应垂直存放,并适当加固以防翻倒


24.经常留意防止气瓶生锈,可以将气瓶放置在敞式镀锌钢格板上,以减少气瓶底部腐蚀


25.气瓶应按其所装气体种类分开存放,并作好有关标记


26.满瓶与空瓶应分开存放及张贴合适标贴,满瓶存放时应按照「先存放先使用」的原则安排


27.贮存气瓶的数量应尽量减低,并符合《危险品条例》的要求


28.气瓶在存放期间,应定期检查其一般的安全情况及确保无泄漏现象

气瓶储存最新版使用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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