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简章【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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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简章
**区消防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对象(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报考战斗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有技能特长的可放宽至35周岁;报考执勤车驾驶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4、身高165厘米以上,限男性,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5、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7、退役军人或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招聘对象及有关要求1、所有应聘人员均不受户籍限制;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4)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5)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6)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二、工作地点和任务
人员工作地点在**区消防大队(3人)和姜堰经济开发区专职队(10人)。主要从事灭火救灾、应急救援、执勤消防车驾驶等工作,实行半军事化管理。三、报名办法(一)招聘岗位1、消防战斗员
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2、消防车驾驶员
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和通信等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必须持有B2以上等级驾驶证,驾驶经验丰富,驾驶技术娴熟。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10月29日至11月1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17:30)。
报名方式:主要采取电话报名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址为:**区长江西路66号。四、考试(一)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1)
3、体能测评成绩:体能测评三个项目必须达标(60分),在达标的人员中,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换算为对应的百分制成绩测算,满分为100分。(二)面试
1、面试名额: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在通过体能测评的人员中确定参加面试人员。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4、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等公告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并将《**区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打印,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5、总成绩计算方法:体能测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五、政审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的1∶1.2比例确定政审考察人选,并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历等情况进行考察(政治审查)。六、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政审结论,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和有效身份证明。
3、体检费用:根据确定的体检标准,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七、聘用
经考核通过,符合条件的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签订《保密协议》、《无重大疾病承诺书》等规定,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