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仪器设备量值溯源程序(新编)(2015 2016新版 评审准则 建设工程 质量检测)

发布时间:2015-12-24 22:03:35

仪器设备量值溯源程序

1.目的

为确保实验室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可信性和可比性,必须确保实验室测量活动所涉及的全部量值能够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它们是国际单位制(SI单位)的原级实现或是以基本物理常量为根据的SI单位约定的表达式;或者溯源到其他国家计量院所校准的次级标准。

2.范围

适用于本实验室检测设备、标准物质、包括测量和辅助设备(如环境条件测量设备)的校准/检定。

所有在用测量仪器设备,都须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定或校准,包括:

1) 新购置的测量检测仪器;

2) 正常使用的在用测量仪器设备已到检定周期;

3) 在用测量仪器设备经维修后;

4) 对在用测量仪器设备的准确度有怀疑时。

3.职责

3.1各检测室负责人协同质量管理部组织编制仪器设备的周期校准计划,并对测量设备溯源和期间核查的有效性进行监督。

3.2设备管理员组织实验室在用仪器设备的送检/校和在有效期内使用,负责检定证书/校准证书复印件的归档保存。

3.3检测人员配合设备管理员执行检测设备的检定/校准,以及验收和确认。

4. 工作程序

4.1量值溯源要求

4.1.1用于检测的对检测结果准确性和可靠性有影响的所有设备,包括检测设备和辅助测量设备(如环境条件测量设备),在投入使用前都应进行校准。

4.1.2本实验室开展检测服务的各种测量设备,依据《仪器设备管理程序》(LY-CX-06)进行管理,并通过使用CNAS认可的校准实验室或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所建立的适当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定期检定或校准,将量值溯源至国家计量基(标)准。

1) 周期检定/校准计划内容包括:

2) 计量器具名称、型号、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使用地点;

3) 原检定/校准证书有效期;

4) 定点检定机构名称;

5) 计划检定日期。

4.1.3本实验室使用的标准物质必须是有证标准物质。符合要求的标准物质必须有三证: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审批,颁发《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标准物质定级证书》,以及《标准物质赋值证书》。

4.1.4当溯源至国家计量基(标)准或国际计量基(标)准不可能或不适用时,应建立对适当测量标准的溯源来提供测量的可信度,则应溯源至公认实物标准,或通过比对试验、参加能力验证等途径,证明其测量结果与同类实验室的一致性。

例如:

1) 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提供的标准值进行修正;

2) 仪器设备管理员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校准方法,报技术负责人批准使用;

3) 通过参加试验室间的比对或能力验证。

4.2周期校准计划和实施

4.2.1设备管理员按照量值溯源关系,每年末编制实验室下年度的仪器设备周期校准计划,并填写《仪器设备溯源记录表》LY-JL-017,报质量负责人和技术管理者审批,按计划组织送外部检定/校准。

4.2.2设备管理员按计划提前一个月通知各岗位,安排好检测工作,保证不影响正常检测工作,按时进行检定/校准。

4.2.3仪器设备送外部检定/校准前后,须检查仪器设备工作状态,并由仪器设备管理员统一安排经计量管理员送交检定/校准,应注意运输和搬运的安全。

送外检定/校准一般采用集中送取形式,送检前应加强同检定单位的联系,力争一次完成送取任务。

4.3外部检定/校准服务的验收

4.3.1计量管理员应仔细审阅检定/校准证书,了解检定/校准结果,有疑问时应详细询问承检单位,便于正确使用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

4.3.2符合要求的检定/校准证书应具有以下信息:

1) 授权文件的标识。

2) 检定合格的结论。

3) 量值溯源的声明。

4) 可进行量值溯源的证据(上一级的标准器的标识和检定或校准证书号)。

5) 具体的检定数据,如被检仪器的示值、实际值(标准值)、示值误差、最大允许误差。

6) 检定的技术依据(检定规程标识,检定规程是由各级计量行政部门按一定的程序颁布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是检定工作的依据。

7) 测量不确定度的数据(需要时)。

8) 检定合格印章(通常习惯用钢印)。

4.3.3设备管理员取回送检/校设备后,应及时将测量设备、配件及证书向各检测室负责人交代清楚,设备管理员应对其计量特性和功能进行检查,判断是否工作正常。设备管理员与设备使用人员共同填写《仪器设备的校准结果再确认表》(LY-JL-075),对校准进行签字确认,由计量管理员粘贴校准状态标志,并执行《仪器设备管理程序》(LY-CX-06)。

4.3.4新购置的设备必须在安装调试完毕后半个月内送检或自检。检定或校准不合格不能投入使用。

4.4仪器设备的确认

4.4.1对于无需进行检定或校准只做功能性确认的仪器设备,仪器设备管理员应按计划进行功能验证。作好《仪器设备确认记录》。

4.4.2对于实施校准的仪器设备,仪器设备管理员应对其是否满足仪器设备相关要求进行确认,作好《仪器设备确认记录》。

4.5检定标识

4.6.1使用部门的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所有仪器设备标识的贴置和管理。

4.6.2标识的填写

1) 检定有效期和检定结论,按照检定证书上的内容填写;

2) 仪器设备出厂日期编号或本公司的自编号;

3) 检定单位项填写检定证书上印章的名称;

4) 仪器设备授权使用人和保管人。

5) 标识的贴置

6) 内部管理标识应贴置在仪器设备右侧面的右上角;

7) 如仪器设备过小或形状不规则,标识可酌情贴置;

8) 每台仪器设备只贴内部管理标识;

9) 如有检定机构直接发放的标识时,其标识应与检定证书正本一并保存。

4.7 证书管理

仪器设备管理员统一保存检定/校准证书(报告)、标准物质合格证书、比对结果报告等原始记录,设备的检定/校准证书原件的保存期为长期。

4.8期间核查

为保持实验室测量设备检定/校准状态的可信度,必要时应对本实验室的测量设备进行期间核查,执行《仪器设备期间核查程序》(LY-CX-07)。

4.9绘制量值溯源图

4.9.1 当实验室引入新测量设备或对现有设备扩展其测量参数、测量范围时,设备管理员协同质量负责人绘制量值溯源图(参见附图)

4.9.2 上一级计量器具框图绘制

相关技术指标由检定/校准证书查得;或由《国家计量检定系统框图》查得。

4.9.3 本实验室测量设备框图绘制

相关技术指标参照测量设备技术说明书或由计量检定规程得到。注意,其技术指标应与实验室认可申请书附表《仪器设备/标准物质配置表》相一致。

4.9.4被检测对象框图绘制

被检测对象的技术指标,由其执行的技术标准/规范或由客户提供的技术资料得到。注意,其技术指标应与实验室认可申请书附表《申请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中的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相一致。

word/media/image1.gif支持性文件

1. 《仪器设备管理程序》(LY-CX-06);

2. 《期间核查程序》(LY-CX-07);

3. 《标准物质管理程序》(LY-CX-09)。

支持性质量记录

1. 《仪器设备溯源记录表》LY-JL-017

2. 《仪器设备的校准结果再确认表》LY-JL-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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