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4-27 06:46:31


第一条 为了适应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员工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专业对口、工作需要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招聘录用新员工,必须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年度制定员工招聘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报请董事会审批,经营班子根据董事会批准的计划指标把好用人关,组织实施员工招聘。
第四条 公司招聘新员工范围:
1、面向社会招聘的生产技能人才、管理及专业技术人才;
2、择优招聘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3、接收的政策性安置人员。
第五条 公司面向社会招聘生产技能人才、管理及专业技术人才的基本条件:
1、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需要;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4、男性不超过40 周岁,女性不超过35 周岁;
5、在满足本条第1 4 款的基础上,具备公司需要的特殊工作专长,能给公司带来直接经济效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第六条 公司择优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基本条件:
1、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对口的应届大学二本及以上毕业生。
2、接受教育形式为全日制
3、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专业对口、身体健康。本科生必须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
4、专业范围
工程技术类: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输电线路工程、用电管理(电力市场营销)、电能计量(测控技术与仪器)、通信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站、电力系统等相关电力专业
财务会计类:财务管理、会计学专业
工程造价类:工程管理、技术经济(工程造价方向)专业
法学类:法学、经济法专业
人力资源管理类: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证券类:证券投资与管理、金融学、经济学、财务管理专业
5、前款所列专业,除工程技术类外,其余各专业招聘,必须经理论考试、面试,择优录用。
6、公司员工子女在满足本条第2 5 款条件的基础上,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并志愿到边远厂站工作,服从工作安排的基础上,优先择录。
第七条 公司接收政策性安置人员的基本条件:
1、根据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及省、州、市人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办法民政府关于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妥善安置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
2、转业干部,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必须服从工作安排。
3、城镇退役士兵,依据市军安办下达的州人民政府批准的年度安置指标计划,对统分指标采取有偿转移的方式承担安置义务。
4、员工子女原则上按指标安置,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员工子女应征入伍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退役后方可到公司人资部登记,待公司招聘员工时,择优录用;
2 )必须具有高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
3 )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工作安排。
第八条 被录用的人员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规定试用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第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不符的,则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准。
第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和职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电力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