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怀柔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3-01-21 08:40:10

北京市怀柔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离退休人员死亡减员业务办理须知
一、办理条件:
本项业务操作需要死亡人员所在单位使用社保企业版或者手工填报相关表格操作,退休人员需在死亡当月办理。 二、社保企业版申报: (一)软件操作和数据报盘
1.“个人变更登记─减员”模块中,“医疗/四险个人停止缴费(支付)原因”选择“死亡” 2.在“数据交换─个人续保、减员信息报盘” 模块中生成报盘文件,存至移动存储介质; 3.选择“单位名称”和报盘类型(若与上次业务不同选“新报盘”“重复报盘”内容与上次报盘一致),点击“查询”,确认刚才进行的业务操作后,点击“报盘”,选择存储路径后,点击保存。
4.通过“报表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模块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2份。 (二)报表下载
用人单位可在社保网上平台首页通过“下载专区”─“表格下载”─“社会保险支付”下载《北京市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明细表(表十六附表)》一式2份并加盖公章。 三、办理材料:
除存有死亡人员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和《北京市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明细表(表十六附表)》各一式2份外,下列材料任选其一: 1.《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复印件1份; 2.《居民死亡殡葬证》复印件1份; 3.《北京市死亡医学证明书》复印件1份; 4.乡、镇及以上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1份;
5.殡仪馆开具的火化证明(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死亡日期、火化日期,并加盖殡仪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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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手续
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待遇停发、丧葬补助费和个人账户(退休人员生前未发放完毕)余额申领手续。
五、经办科室:社保基金支付科
六、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7:00 七、办理地点: 怀柔区开放路86号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层基金支付科 八、咨询电话:89683703 九、流程图:


参保单位
社保中心基金支付科受理材料



材料是否齐全 补正


社保中心基金支付科审核材料


补正
审核是否通过


社保中心基金支付科办理死亡减员手续



办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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